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78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118号朗新科技产业园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2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已向各位董事申请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相关的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2024年4月1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向邦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道科技”)的股东无锡朴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其持有的邦道科技10.00%股权(上述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鉴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有效期已届满,根据证券监管的相关要求,本次交易审计基准日更新至2023年12月31日。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4)第5472号的《邦道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以及编号为普华永道中天阅字(2024)第0024号的《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专项审阅报告》。
董事会拟将上述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用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并作为向监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交易的有关事宜。根据相关授权,上述事项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上述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基于本次交易审计基准日更新的情形,公司对《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相应的修订与更新。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事宜。根据相关授权,本次对《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修改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审核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财务数据基准日已更新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申请文件的更新补充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向深交所申请恢复对本次交易的审核。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