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6月20日,并同意以11.3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090名激励对象授予1,287.51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