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以下或称报告期),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履行董事会职责,规范、高效运作,审慎、科学决策,认真贯彻落实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董事会的工作情况及2025年度的工作规划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回顾
2024年1月19日,公司董事会顺利完成换届,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选举出了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同日,董事召开会议,选举出了新一届董事会的专门委员会,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落实新“国九条”精神,立足实际,聚焦主业,诚信经营,持续以创新求发展,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和优化经营管理,提升发展质量,依法合规、多措并举进行市值管理,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围绕“一体两翼”战略目标,坚持高质量发展,重点发展国内市场和自主品牌,深耕海外市场,深入实施全球化运营,在产品研发、品牌建设、供应链建设、产业生态、精细化运营、低碳转型等方面交付了高质量答卷。作为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的核心,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通过二级市场回购、注销库存股并减少注册资本等方式依法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以贯彻落实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为契机,优化完善公司内部治理,进一步提高治理水平,强化可持续发展相关治理机制,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持续将ESG理念融入企业的发展目标与治理实践。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会议10次,其中定期会议2次,临时会议8次;审议议案52项,通过议案52项,通过率100%,所有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审议和决议等相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和表决议案的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1月19日 | 1. 《关于豁免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3.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4.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5.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6.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7.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2月5日 | 8.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4月23日 | 9. 《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0.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1.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2.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3.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4.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5.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6.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7. 《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8. 《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9. 《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1. 《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2. 《关于2024年度拟向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下属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23. 《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4.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5.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6.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27. 《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议案》 28.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9.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议案》 30.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3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2.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5月14日 | 33. 《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7月1日 | 34. 《关于不向下修正佩蒂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8月26日 | 35. 《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6.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9月27日 | 37.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38. 《关于调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39.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0.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1. 《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10月10日 | 42. 《关于召开“佩蒂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10月22日 | 43.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4. 《关于取消佩蒂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11月15日 | 45.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46. 《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工作细则的议案》 47.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8.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9. 《关于<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50. 《关于<反舞弊与举报管理制度>的议案》 51. 《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52. 《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均定期或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就公司发展战略、
定期报告、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等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或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就专业事项进行决策。
2024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8次,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战略与ESG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
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均能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履行职责,召集人和委员按时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形。
(三)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董事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诚信、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董事职责,在重大决策过程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对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积极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全体董事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持续关注和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挥在各自专业领域的优势,为公司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建议。各位董事均认真履行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权利,忠实、勤勉地履行了义务,对各项议案的落实、高级管理人员等行为等进行监督,为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报告期内,董事会及三名独立董事均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依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共召开专门会议1次,主要就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聘任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独立董事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情形,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未提议更换或解聘审计机构,也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重大异议。各独立董事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任职资格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四)落实股东会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会,其中年度股东会1次,临时股东会3次,均由董事会召集,审议32项议案,通过32项议案,无否决或者无法形成决议的议案。审议通过的议案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并通过的议案情况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月19日 |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6.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8. 《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9.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14日 | 10.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1.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2.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3.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4.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5.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6.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7. 《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8.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9. 《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 《关于2024年度拟向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下属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21. 《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2.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23. 《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议案》 24.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25.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24年第二次 | 2024年10 | 26.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 |
临时股东大会 | 月15日 | 核目标的议案》 27. 《关于调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28.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9.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2月2日 | 3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1.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2. 《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筹备、组织股东会,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落实各项议案,相关落实工作未超出股东会的授权。
(五)报告期内董事会的重点工作
1、加强内控建设,依法合规高效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积极主动适应新法新规下的相关要求,根据具体实际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治理结构,强化决策流程的科学化和效率。报告期内,董事会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及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反舞弊与举报管理制度》等,为公司不断提升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的绩效,加强风险管理等方面提供制度保障。
报告期内,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依法、公正、合理地安排会议的议程和议案,确保会议议案能够得到充分理解和讨论,决议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并能够得到切实执行。此外,全体董事及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公司内部培训、外出培训等方式积极学习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致力于持续提升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水平。
2、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信息披露主体责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信息披露文件质量,公平、公正对待股东等利益相关方。
董事会及各董事、高管严格执行内幕信息、股份变动等管理制度,依法登记和报
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窗口期、敏感期履行保密义务,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者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谋取不当得利的情形。
3、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恪守“专人、专事、专项”的工作原则,确保沟通渠道畅通,公开消息阳光透明,投资者表达意愿方式便捷、多样,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第一,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投资者邮箱、深交所成长通(互动易)平台、现场调研、主动参加策略会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业务及行业发展状况,合法合规解答投资者关切的问题,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互动关系,为公司树立健康、规范、透明的公众形象。
第二,合理、妥善、公平地主动邀请投资者、分析师、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调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
第三,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决策。
(六)加强市值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工作
1、依法从二级市场回购股份
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批准公司可使用自有资金5,000.00万元(含)—10,000.00万元(含)人民币以集中竞价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价格不超过20元/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4年2月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回购4,427,858.00股,使用自有资金约5,000.00万元人民币。
2、注销部分库存股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将2023年度实施完成的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涉及的相关股票的用途由“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
2024年5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注销数量4,593,550.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1.81%。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事项,进一步提升了每股收益水平,切实提高了股东的投资回报,未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有力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2025年度工作规划
(一)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
1、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和质量。确保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合法合规,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经营、决策、重大事项等方面的监督指导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和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各司其职,为董事会提供更多专业的决策依据,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
2、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加强与经营管理层的有效沟通和反馈。董事会将加强对管理层工作的检查与督导,督促管理层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及时有效落实执行,确保董事会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有效决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核心作用,推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迈上新台阶。
3、提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规履职能力。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和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各种方式及时传达监管部门的监管精神和理念,切实提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增强规范运作的红线意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二)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增强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功能,提质增效。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履职,充分发
挥专业优势,确保决策独立公正,监督有力有效,为公司治理提供有力支持,维护股东权益。董事会还将持续深入研究公司治理理论和治理框架,按照监管部门的监管新要求、新思路,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管理层等机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程序,建立健全权责清晰的组织架构和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前瞻性。落实新《公司法》要求,持续健全完善公司内部管理体系。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需要,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健全内控体系,提高管理效率,特别是严格遵循监管要求。持续优化和完善《公司章程》等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持续贯彻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
2025年,公司将继续秉承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持续聚焦主业,提高创新发展能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强化规范运作水平,既关注业绩水平,更关注业绩质量,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依法合规实施市值管理,努力提升公司内在价值回报投资者。
(四)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一是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强化自愿性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主动接受社会和广大投资者的监督。
二是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质量。公司将继续创新运用多样化的沟通渠道,丰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内涵,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增进投资者互信。
(五)关注企业社会责任
2025年,公司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ESG理念,将其作为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宣传贯彻ESG理念,进一步彰显公司的社会责任感和品牌价值,推动企业在环境保护、社会贡献和公司治理方面取得新突破。同时,持续深化ESG实践,推动公司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四、结语
尊敬的佩蒂股份全体股东,2025年董事会将努力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学习领会新“国九条”的精神实质,充分发挥公司治理和重大事项决策的核心作用,积极关注行业发展,顺应资本市场改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履行
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科学高效决策,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高透明度,与投资者积极沟通,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日期: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