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蒂股份(300673)_公司公告_佩蒂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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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19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金晓斌先生、李路先生和余飞涛女士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通过对独立董事金晓斌先生、李路先生和余飞涛女士的家庭和社会关系、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进行核查,上述人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其直系亲属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三家的A股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金晓斌先生、李路先生和余飞涛女士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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