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微(300672)_公司公告_国科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

国科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17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叶婷女士、彭雪妮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婷女士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满足,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2月14日,并同意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247名激励对象授予266.08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股票增值权的条件。

《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股票增值权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2月14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授予23.87万份股票增值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2月17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