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恩设计(300668)_公司公告_杰恩设计: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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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恩设计: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8

证券代码:300668 证券简称:杰恩设计 公告编号:2023-057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杰恩设计股票代码300668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吕成业
电话0755-83415156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4单元13楼
电子信箱ir@jaid.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01,809,151.81177,809,032.0169.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0,457,983.1914,190,745.44114.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6,751,362.5913,934,414.6091.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7,334,634.91-20,510,425.0315.4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5300.1204110.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5300.1204110.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17%2.16%2.01%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020,278,486.73903,514,682.0412.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748,005,330.46714,939,741.954.6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308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姜峰境外自然人30.55%36,777,615.0035,515,961.00
广东金晟信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7.42%20,973,400.000
北京喜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沃兴禧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5.19%6,242,197.000
冉晓凤境内自然人5.00%6,019,022.006,019,022.00
李伟兵境内自然人3.11%3,745,320.000
袁晓云境内自然人1.81%2,181,922.000
深圳市杰创汇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0.76%918,295.000
上海尚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尚雅活水1其他0.53%642,300.00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吉丽娟境内自然人0.46%559,000.000
深圳九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九悦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42%507,2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截止报告期末,股东姜峰先生持有深圳市杰创汇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97%的出资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股东袁晓云与股东冉晓凤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公司未知以上其余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关系。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股东上海尚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尚雅活水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除通过普通账户持有11,400股外,通过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630,900股,共计持股642,300股。股东深圳九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九悦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07,200股,共计持股507,200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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