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2023年度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日常关联交易均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定价明确、合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林 森:
高 刚:
梁 波: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