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于2023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峰先生召集和主持,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将授予日确定为2023年3月27日,以18.5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4名激励对象授予
285.9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不设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副董事长刘炜先生、董事周京京先生因参与本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