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恩设计(300668)_公司公告_杰恩设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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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恩设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0

证券代码:300668 证券简称:杰恩设计 公告编号:2023-017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恩设计”)分别于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1)和《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一)会议召开方式及召开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上午 9:15 至 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上午9∶15至2023年3月20日下午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4单元13楼杰恩设计大会议室一

(三)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姜峰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7,508,4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581%。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6,777,6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5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730,8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071%。

参加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30,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7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提案》

会议表决情况:同意37,383,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78%;反对12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06,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9514%;反对12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04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以普通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提案》

会议表决情况:同意37,383,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78%;反对12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06,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9514%;反对12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04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以普通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提案》

会议表决情况:同意37,383,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78%;反对12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06,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9514%;反对12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04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以普通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提案》

会议表决情况:同意37,359,3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025%;反对14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975%;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81,7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5991%;反对14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4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以特殊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提案》

会议表决情况:同意37,359,3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025%;反对14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9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81,7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5991%;反对14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4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以特殊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提案》

会议表决情况:同意37,383,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78%;反对12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06,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9514%;反对12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04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本提案以特殊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的提案》

会议表决情况:同意37,399,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05%;反对10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22,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1406%;反对10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85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以普通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泰和泰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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