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两次归属,考核年度为2023年和2024年,业绩满足以下考核目标,则达到业绩考核标准。业绩考核标准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之一。
归属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归属期 | 以2022年年度业绩为基数,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较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00%;或以2022年年度业绩为基数,公司2023年净利润考核指标较2022年净利润(扣非后)的增长率不低于20.00%。 |
第二个归属期 | 以2022年年度业绩为基数,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4.00%;或以2022年年度业绩为基数,公司2024年净利润考核指标较2022年净利润(扣非后)的增长率不低于44.00%。 |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指经审计后的数值注2:“净利润考核指标”指剔除激励成本影响后的当年度利润数据,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本激励计划当年度分摊的激励成本(管理费用)之和。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本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等级 | A | B | C | D | E | F |
得分 | 1.0 | 0.8 | 0.6 | 0.4 | 0.2 | 0 |
各归属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归属比例,对应当期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2023年和2024年。
2、考核次数
公司将对激励对象2023年和2024年进行业绩考核。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5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