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时间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冉晓凤女士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7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袁晓云先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07,6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截至本公告日,冉晓凤女士、袁晓云先生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了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冉晓凤女士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价格(元)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冉晓凤 | 大宗交易 | 2022年3月10日 | 19.20 | 1,873,400 | 1.56% |
小计 | 1,873,400 | 1.56% |
注:上述比例因四舍五入导致尾数差异。
(2)股东袁晓云先生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袁晓云 | 大宗交易 | 2022年3月17日 | 18.70 | 1,873,400 | 1.56% |
合计 | 1,873,400 | 1.56% |
注:上述比例因四舍五入导致尾数差异。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股东冉晓凤女士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持有股份 | 减持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冉晓凤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973,106 | 1.65% | 99,706 | 0.09%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919,316 | 4.93% | 5,919,316 | 4.93% | |
合计持有股份 | 7,892,422 | 6.58% | 6,019,022 | 5.02% |
注:上述比例因四舍五入导致尾数差异。
(2)股东袁晓云先生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持有股份 | 减持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袁晓云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7,892,522 | 6.58% | 6,019,122 | 5.02%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合计 | 7,892,522 | 6.58% | 6,019,122 | 5.02% |
注:上述比例因四舍五入导致尾数差异。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股东冉晓凤女士、袁晓云先生减持股份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公司股东冉晓凤女士、袁晓云先生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任何承诺的情形。
3、公司股东冉晓凤女士、袁晓云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股东冉晓凤女士、袁晓云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冉晓凤女士、袁晓云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