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2022年1月24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的14,981,273股普通股A股股票新增上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也相应变更;同时,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4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38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5,400,000 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0,381,273 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成员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会成员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 |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公司将生效后的新公司章程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