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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144号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恩设计”)《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杰恩设计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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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杰恩设计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杰恩设计《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杰恩设计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杰恩设计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杰恩设计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O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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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792 号)核准, 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0,58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0.9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21,333,600.00元,扣除本次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2,641,509.44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7,293,416.3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1,398,674.24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6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6月1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5430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 募集资金实际存储情况
截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当前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金 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221,333,600.00 |
减:发行费用 | 29,934,925.76 |
募集资金净额 | 191,398,674.24 |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91,423,666.25 |
减:以前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53,926,087.66 |
减:2020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14,062,495.84 |
减:2019年销户补充流动资金 | 26,059,442.11 |
减:2020年销户补充流动资金 | 1,848,446.62 |
加:以前年度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 2,487,89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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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金 额 |
加:2020年度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 675,312.45 |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7,241,744.60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一致。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金谷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根据2019年5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账号:9550880201045400670)、“总部运营中心扩建项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金谷支行(账号:755910390410502)均已完成注销手续。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金谷支行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已注销的公司广发专户(账号:9550880201045400670)不再受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及广发证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约束,该《三方监管协议》自“城市轨道交通综合体设计中心建设项目”(账号:9550880201045400580)结项后注销后方随之终止。根据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城市轨道交通综合体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账号:
9550880201045400580) 已完成注销手续,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及广发证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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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力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形。
(二) 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本期余额 | 存储形式 | 期限 |
建行深圳景田支行 | 44250100011800001046 | 7,241,744.60 | 活期 | |
合 计 | 7,241,744.60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062,495.84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7年6月30日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423,666.25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625号)。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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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19 年 5 月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总部运营中心扩建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包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净额与理财收益)共计26,059,442.11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根据2020 年 4 月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城市轨道交通综合体设计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净额与理财收益)共计1,848,446.62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部运营中心扩建项目”、“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城市轨道交通综合体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用途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16日批准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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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1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91,398,674.2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062,495.8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9,412,249.7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体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4,775,000.00 | 14,775,000.00 | 1,467,624.01 | 13,375,437.00 | 90.53 | 2020年4月 | 4,209,938.42 | 是 | 否 |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 否 | 15,494,300.00 | 15,494,300.00 | 0.00 | 7,872,686.65 | 50.81 | 2019年5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45,798,300.00 | 45,798,300.00 | 12,594,871.83 | 39,921,921.56 | 87.17 | 2020年9月 | 11,897,594.74 | 是 | 否 |
总部运营中心扩建项目 | 否 | 115,331,074.24 | 115,331,074.24 | 0.00 | 98,242,204.54 | 85.18 | 2019年5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 191,398,674.24 | 191,398,674.24 | 14,062,495.84 | 159,412,249.75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625号),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91,423,666.25元;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1,423,666.2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止2017年8月2日,公司已完成资金置换动作。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1、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2019年6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部运营中心扩建项目”、“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共计26,059,442.11 元(包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净额与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专户注销。 |
2、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2020年5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城市轨道交通综合体设计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848,446.62元(包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净额与理财收益)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专户注销。 公司在项目建设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本着合理、节余、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另一方面,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