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于2021年1月26日上午10:30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月2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峰先生召集和主持,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规范运作及治理水平情况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2020年10月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以下简称《意见》),随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发布了《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20]128号,以下简称《通知》)。《意见》及《通知》就切实履行规范发展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责任,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具体指导意见及工作安排。根据通知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内部规章制度,就公司2018年1月1日至今的公司治理及运作进行自查,并编制了《关于对公司规范运作及治理水平情况的自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大公司在城市更新领域的战略布局,公司拟与季佳琛、乔雨曦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共同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北京杰创产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其中,公司出资6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65.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需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