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于2020年11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1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峰先生召集和主持,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7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公司董事会对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截至2020年6月3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789号)。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7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非经常性损益表,公司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及《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788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