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证券代码:300658 证券简称: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4点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①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内厝)工业集中区后堤路666号5楼会议室;
5、本次会议主持人:谢继华。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并于2025年4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本次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2025年4月21日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1人,代表股份179,911,0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06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73,822,4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235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6,088,5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29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5人,代表股份6,088,5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29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5人,代表股份6,088,5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29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决议如下:
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622,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96%;反对28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4%;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799,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590%;反对28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10%;弃权0股。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2、《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622,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96%;反对28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4%;弃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799,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590%;反对28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10%;弃权0股。
3、《关于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101,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98%;反对809,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02%;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278,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984%;反对809,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016%;弃权0股。
4、《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670,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62%;反对24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8%;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847,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473%;反对24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27%;弃权0股。
5、《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670,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62%;反对24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8%;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847,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473%;反对24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27%;弃权0股。
6、《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暨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284,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985%;反对80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015%;弃权0股;回避173,822,439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284,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985%;反对80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015%;弃权0股。
7、《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667,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46%;反对243,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4%;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844,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981%;反对243,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19%;弃权0股。
8、《关于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622,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96%;反对28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4%;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799,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590%;反对28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10%;弃权0股。
9、《关于申请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622,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96%;反对28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4%;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799,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590%;反对28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10%;弃权0股。
10、《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622,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96%;反对28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4%;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799,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590%;反对28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10%;弃权0股。
1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622,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96%;反对28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4%;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799,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590%;反对28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10%;弃权0股。
12、《关于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218,9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53%;反对692,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47%;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396,4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331%;反对692,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669%;弃权0股。
13、《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622,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96%;反对28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4%;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799,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590%;反对28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10%;弃权0股。
1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215,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37%;反对695,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3%;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393,4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839%;反对695,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161%;弃权0股。
15、《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采购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619,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79%;反对291,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1%;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796,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097%;反对291,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03%;弃权0股。
16、《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619,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79%;反对291,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1%;弃权0股。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796,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097%;反对291,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03%;弃权0股。
1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619,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79%;反对291,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1%;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796,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097%;反对291,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03%;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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