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勤勉尽职,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参加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5次,列席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表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年度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共4次,分别就年度报告、年度内控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续聘审计机构、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审计部年度及季度工作总结及规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全部议案均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本年度未发生有委员就所议事项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三、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通过与外部审计机构
召开审计沟通会,及时跟进了解审计进度,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本年度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沟通交流、现场工作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经营数据、内部审计及规范运作等,发挥会计专业优势,把握公司业务运营风险点,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除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大会以外,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3、培训学习情况。任职期间,为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本人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专题培训会,不断提升履职质效。通过学习,提高了认识,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有了进一步了解,为今后更好的履行职责、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5年,本着审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本人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经常与其他董事、监
事及管理层保持沟通,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出努力。
独立董事:赵琳202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