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5年6月16日上午10:00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明华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明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建设智慧生态设计研发总部的议案》
同意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在余杭区购买土地使用权并建设智慧生态设计研发总部,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4.5亿元,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建设智慧生态设计研发总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5年7月2日召开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