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园林(300649)_公司公告_杭州园林: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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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3

证券代码:300649 证券简称:杭州园林 公告编号:2025-009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5年5月13日下午 14:30 在杭州市西湖区双龙街136号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南楼5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 9:15-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5月13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5月 13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吕明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3人,代表股份69,617,9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7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69,424,8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2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6人,代表股份19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人,代表股份24,127,8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2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23,934,7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75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人,代表股份19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9,556,7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1%;反对5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0%;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66,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64%;反对5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38%;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

议案2.00 关于《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9,556,7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1%;反对5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0%;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66,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64%;反对5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38%;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

议案3.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9,556,7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1%;反对5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0%;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66,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64%;反对5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38%;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

议案4.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9,556,7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1%;反对5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0%;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66,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64%;反对5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38%;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

议案5.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9,563,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4%;反对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7%;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73,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62%;反对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9%;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

议案6.00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9,547,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3%;

反对6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2%;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57,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66%;反对6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74%;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

议案7.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9,561,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0%;反对5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1%;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71,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62%;反对5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9%;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

议案8.00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9,556,7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1%;反对5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0%;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66,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64%;反对5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38%;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蒋胤华、胡晓婷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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