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聚隆(300644)_公司公告_南京聚隆: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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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04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出具的《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的函》,长城证券作为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原指定胡耿骅、张延冬为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于原保荐代表人张延冬因个人原因离职,无法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长城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乔莹莹(简历详见附件)接替张延冬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胡耿骅、乔莹莹,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特此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6月4日

附件:乔莹莹女士简历

乔莹莹女士,硕士研究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现就职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曾参与南京聚隆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项目。乔莹莹女士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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