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聚隆(300644)_公司公告_南京聚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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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300644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2025-034债券代码:123209 债券简称:聚隆转债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就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编制了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61号)同意注册,本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218.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218,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745,683.9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1,754,316.0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1日到位,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3)00098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7,932,112.05元,以前年度收到的投资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61,599.27元。202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4,514,606.79元,202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036,845.1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2,446,718.84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218,500,000.00
减:发行费用6,745,683.94
募集资金净额211,754,316.06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82,446,718.84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47,932,112.05
本年度使用金额34,514,606.79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369,181.08
加:现金管理收益3,130,480.85
减:手续费1,217.52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82,806,041.63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806,041.63
现金管理余额75,00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与专项使用管理,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专户存放、专款专用、如实披露,保护投资者权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3年8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滁州聚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安徽聚兴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日更名为现名)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专户余额募集资金 用途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南京江北新区支行72260122000217349727,129.38募投项目1
中信银行南京建邺支行811050101410230360865,225.24募投项目2
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125903648210507212,875.57募投项目2
滁州聚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银行南京江北新区支行722601220002174050.19募投项目1
中信银行南京建邺支行81105010133023052546,800,808.86募投项目2
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1259162926101012.39募投项目2
合 计7,806,041.63

注:

募投项目1:年产5万吨特种工程塑料及改性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募投项目2:年产30吨碳纤维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8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5,963,319.38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089,150.94元,合计金额为37,052,470.32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出具了天衡专字(2023)01627号专项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8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滁州聚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0,000,000.00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2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理财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合计498,000,000.00元,赎回理财产品合计423,000,000.00元,收到理财收益3,130,480.85元,期末理财产品余额75,000,000.00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类型购买金额购买日期到期日期到期收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结构性存款50,000,000.002023-8-172024-2-13628,767.1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结构性存款20,000,000.002023-8-212023-9-2544,109.59
宁波银行南京江北新区支行结构性存款25,000,000.002023-8-182023-11-20196,369.86
宁波银行南京江北新区支行结构性存款50,000,000.002023-8-182024-2-20777,123.2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结构性存款1,000,000.002023-8-222023-10-234,416.4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结构性存款10,000,000.002023-10-142024-1-1265,342.4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结构性存款1,000,000.002023-11-202024-2-206,427.40
宁波银行南京江北新区支行结构性存款10,000,000.002023-11-242023-12-2624,109.59
宁波银行南京江北新区支行结构性存款15,000,000.002023-12-222024-4-1116,219.18

银行名称

银行名称类型购买金额购买日期到期日期到期收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结构性存款50,000,000.002024-2-242024-5-24326,712.33
宁波银行江北新区支行结构性存款50,000,000.002024-2-272024-5-22337,671.2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结构性存款1,000,000.002024-3-82024-6-116,506.85
宁波银行江北新区支行结构性存款5,000,000.002024-4-192024-10-2172,226.0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结构性存款45,000,000.002024-6-12024-6-2834,952.06
宁波银行江北新区支行结构性存款15,000,000.002024-6-192024-10-8125,445.21
宁波银行江北新区支行结构性存款30,000,000.002024-6-192025-1-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结构性存款45,000,000.002024-7-32024-10-9326,219.1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结构性存款20,000,000.002024-8-72024-8-3029,616.4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结构性存款45,000,000.002024-10-132025-1-11
宁波银行江北新区支行结构性存款10,000,000.002024-10-142024-10-288,246.58
合 计498,000,000.003,130,480.85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除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0,000.00元和现金管理余额75,000,000.00元外,其余均存放在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5)00047号】》;

(四)《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18日

附件1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编制单位: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1,175.4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451.4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244.6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 (1)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5万吨特种工程塑料及改性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11,847.5811,847.583,182.597,957.8067.17%2025年12月1,003.58
2、年产30吨碳纤维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9,327.859,327.85268.87286.873.08%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1,175.4321,175.433,451.468,244.6738.94%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21,175.4321,175.433,451.468,244.6738.9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2024年12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吨特种工程塑料及改性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30吨碳纤维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项目一“年产5万吨特种工程塑料及改性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原计划建设期为24个月。截至目前,项目一已完成厂房建设,已有部分设备完成安装并正常投产,已完成采购的设备尚有部分尾款未支付。同时,公司适时控制投资节奏,对计划内未到位生产设备的采购计划谨慎决策,以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运用。因此,项目一的投资进度不及预期。 项目二“年产30吨碳纤维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原计划建设期为24个月。因公司对现有碳纤维复合材料制件生产场地和产线布局等进行了优化,提高了整体利用效率,募投项目二的场地和产线布局需进行细节调整。截至目前,公司正进一步完善项目二的设计方案,根据碳纤维复合材料制件业务实际发展情况,合理安排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以保障公司以及股东的利益。因此,项目二的投资进度不及预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3年8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5,963,319.38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089,150.94元,合计金额为37,052,470.32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出具了天衡专字(2023)01627号专项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4年8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滁州聚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0,000,000.00元。

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0,000,000.00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本公司对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 2024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2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理财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合计498,000,000.00元,赎回理财产品合计423,000,000.00元,收到理财收益3,130,480.85元,期末理财产品余额75,000,000.00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按照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列示。注2:“调整后投资总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本年度“年产5万吨特种工程塑料及改性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部分产线已投入使用,从而产生经济效益。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编制单位: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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