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聚隆(300644)_公司公告_南京聚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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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339,708.46元,母公司净利润为73,701,833.1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463,678,573.51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81,529,386.18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3,678,573.51元。

3、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3月20日总股本109,951,322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2,931,700股后的107,019,622股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26,754,905.50元。

4、公司拟实施2024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含本次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34,758,742.72元,其中包括:

(1)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26,754,905.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2024年度,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55.73万股公司股票,回购金额为8,003,837.22元(含交易费用)。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综上,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1.21%。

(二)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增发新股、可转债转股、公司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4,758,742.7247,591,464.7816,170,06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3,257,688.7612,188,71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4,339,708.4672,548,132.9155,403,967.05
研发投入(元)95,635,616.7471,744,710.1860,340,922.27
营业收入(元)2,387,383,742.881,828,937,731.141,707,541,347.5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463,678,573.51405,910,942.05357,422,436.3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481,529,386.18434,399,630.04379,563,585.40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98,520,267.5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15,446,398.7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70,763,936.1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113,966,666.2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227,721,249.1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3.84%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98,520,267.5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及现金分红比例,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8.53%、4.47%,均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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