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智控(300643)_公司公告_万通智控: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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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共召开了8次监事会会议,会议情况和决议内容如下: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

项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 《关于<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请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9日召开。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6、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8、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Hamaton Limited股权以及全资子公司Hamaton (Hong Kong)Limited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Hamaton Inc.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督公司2024年度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的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保证了公司按规范程序运作,各项经营活

动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总经理在履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资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财产处置等各重要环节已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并正在有效实施和不断完善,不存在显著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

四、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有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公平的、合理的,也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五、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关审核程序,用途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的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七、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实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1、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查监督,对公司重大投资,募集资金的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方面加强检查和监督。

2、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和水平,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维护股东权益。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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