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景生命(300642)_公司公告_透景生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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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景生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透景生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相关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规定。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解释第17号》和《解释第18号》相关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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