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05
【披露时间】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樊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上官云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旭杰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出现亏损,营业收入同比呈现增长,净利润同比减亏。主要系行业周期仍处于底部,公司下游市场需求平淡,行业竞争加剧,与行业整体表现一致。在光引发剂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积极的营销策略,使光引发剂销售量上升,销售额同比有所提升。在中间体领域,虽然今年上半年受到市场短期扰动影响,导致中间体产品收入与毛利均有所下降,但下半年公司积极拓展新项目,最终实现中间体产品全年销售额同比基本保持稳定。2024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同比减少,是2024年业绩同比减亏的主要原因。此外,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也较去年同比降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但下游市场的复苏程度与同行业竞争态势仍将影响公司业绩,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系列措施改善盈利能力,具体内容参加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与展望”部分相关描述。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公司治理 ...... 44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59
第六节重要事项 ...... 65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6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81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82
第十节财务报告 ...... 8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扬帆新材、公司、本公司、浙江生产基地 | 指 |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寿尔福贸易 | 指 | 浙江寿尔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江西扬帆、江西生产基地 | 指 | 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原江西仁明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扬帆科技 | 指 | 杭州扬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内蒙古扬帆、内蒙古生产基地 | 指 | 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扬帆控股 | 指 | 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 |
SFC | 指 | SFCCO.,LTD.公司,公司外方股东,由实际控制人控股 |
实际控制人 | 指 | 樊培仁、樊彬、杨美意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巨潮资讯网 | 指 | www.cninfo.com.cn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IGM | 指 | 荷兰知名特殊化学品跨国公司,在中国上海设有办事机构,收购了英力科技 |
久日新材 | 指 |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光引发剂生产商,科创板上市公司 |
强力新材 | 指 |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 |
固润科技 | 指 | 湖北固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的挂牌企业 |
光引发剂、光敏剂 | 指 | 一类在吸收一定波长能量产生自由基、阳离子等从而引发单体聚合、交联、固化的化合物 |
增感剂 | 指 | 也称增敏剂,用于提高光引发剂的光引发活性。常用于阳离子型光引发剂的搭配使用 |
UV涂料 | 指 | 紫外光固化材料 |
含磷阻燃剂 | 指 | 化学组分中含有磷的阻燃剂。燃烧中生成的偏磷酸聚合后覆盖于塑料表面,起到隔绝氧和可燃物的作用,从而达到阻燃效果 |
UV胶粘剂 | 指 | 通过光引发剂(或光敏剂)引发的一种辐射固化树脂配方胶材料 |
UV油墨 | 指 | 在紫外线照射下,利用不同波长和能量的紫外光使油墨连接料中的单体聚合成聚合物,使油墨成膜和干燥的油墨 |
巯基化合物 | 指 | 含“-SH”的精细化工产品 |
单体 | 指 | 能参与聚合或缩聚反应形成高分子化合物的低分子化合物 |
树脂 | 指 | 高分子化合物 |
助剂 | 指 | 配制涂料、油墨的辅助材料,能改进涂料、油墨性能 |
光学胶 | 指 | 光学零件胶合用胶,是一种与光学零件的光学性能相近,并具有优良粘接性能的高分子物质。通常指用于胶结透明光学元件(如镜头等)的特种胶粘剂 |
907、369、379、637A | 指 | 属于α-氨基酮类光引发剂 |
184、1173 | 指 | 属于α-羟基酮类光引发剂 |
TPO | 指 | 属于酰基膦氧化物类光引发剂 |
ITX、CPTX | 指 | 属于硫杂蒽酮类光引发剂 |
BMS | 指 | 属于含硫的二苯甲酮类光引发剂 |
PAG001、PAG002 | 指 | 属于阳离子硫鎓盐类光引发剂 |
大分子1447 | 指 | 一种新开发的分子量为1447的大分子光引发剂 |
PCB | 指 | 印刷电路板或印制电路板,是电子元器件的支撑体 |
PSS002 | 指 | LED阳离子增敏剂,适用于3D打印、胶黏剂等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扬帆新材 | 股票代码 | 300637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扬帆新材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ZhejiangYangfanNewMaterialsCo.,Ltd.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樊彬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路25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2300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2024年06月12日,公司注册地址由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变更为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路25号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31号扬帆大厦五楼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0000 | ||
公司网址 | http://www.zjyfxc.com/ | ||
电子信箱 | yfxc@shoufuchem.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樊相东 | /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31号扬帆大厦五楼 | / |
电话 | 0571-87663663 | / |
传真 | 0571-87663663 | / |
电子信箱 | yfxc@shoufuchem.com | /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31号扬帆大厦五楼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6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金刚锋、刘科娜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元) | 731,396,408.81 | 691,315,141.33 | 5.80% | 791,936,854.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6,042,709.56 | -87,732,028.73 | 47.52% | 5,676,252.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8,429,720.05 | -96,370,243.30 | 49.75% | 3,128,966.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2,331,642.81 | 21,788,647.84 | 48.39% | 75,950,451.0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61 | -0.3737 | 47.52% | 0.024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961 | -0.3737 | 47.52% | 0.024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75% | -12.29% | 5.54%1 | 0.74%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1,364,505,572.87 | 1,324,949,102.95 | 2.99% | 1,389,429,540.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681,263,328.00 | 693,060,834.12 | -1.70% | 757,290,472.85 |
注:
增加
5.54
个百分点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否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备注 |
营业收入(元) | 731,396,408.81 | 691,315,141.33 |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493,609.39 | 2,076,053.19 | 销售材料等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730,902,799.42 | 689,239,088.14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32,894,992.92 | 186,811,044.65 | 176,207,992.19 | 235,482,379.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434,631.70 | -7,803,847.46 | -5,857,188.55 | -18,947,041.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355,154.05 | -9,342,256.33 | -8,053,508.81 | -16,678,800.8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86,231.91 | -11,468,166.04 | 27,142,431.79 | 11,571,145.15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019,484.94 | -4,148,651.48 | -3,822,301.1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626,446.41 | 14,301,721.08 | 4,344,192.3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018,263.71 | 779,630.14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0,323.09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3,135,587.0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74,263.06 | -728,761.83 | -1,208,877.1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9,920.91 | 37,170.9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63,951.63 | 1,595,644.25 | -51,191.18 | |
合计 | 2,387,010.49 | 8,638,214.57 | 2,547,286.24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注:上图系列产品包括公司研发储备的项目。公司长期专注于研发、生产与销售含硫类应用于医药、农药、染料、电子化学品等方向的有机中间体化合物,深耕该领域并向下延伸开发出以907、ITX、DETX、BMS、369、379、TPO、184、1173等为代表的光引发剂系列产品。自成立以来,公司以巯基化合物为基础平台物,凭借全产业链的协同优势,公司已发展成为全球光引发剂和巯基化合物的主要生产供应商之一。光引发剂主要应用于辐射固化行业,而其中间体产品广泛用于医药、农药、染料等领域。近年来,公司开始以含磷阻燃剂为突破口,向含磷精细化学品领域进行战略拓展。
一、辐射固化行业光固化技术是一种高效、节能、环保、优质且适应性强的材料表面处理与加工技术,能够使光固化产品在数千倍于传统涂料的速度下迅速固化、上色,并形成高强度保护膜。这一特性使其成为诸多高新技术制造业发展的关键条件,尤其在半导体、显示和通信等领域中,辐射固化技术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随着技术进步与政策支持,其下游应用前景持续扩大。同时,辐射固化行业正呈现系统化、规模化发展趋势,迭代速度逐步提升。据中国感光学会辐射固化专业委员会统计,我国已成为全球主要的光引发剂生产与出口国。尽管近年来受全球宏观环境影响,行业下游需求有所波动,光引发剂需求受到阶段性平抑,但辐射固化行业整体产值仍保持增长态势。
[注]以上数据来自中国感光学会辐射固化专业委员会
1、技术进步推动产业革新
公司生产的光引发剂属于辐射固化技术中的紫外光固化产品(包括UV油墨、UV涂料、UV胶粘剂、光刻胶等)的关键配方成分。随着全球对环境保护问题的日益重视,辐射固化技术的应用领域正在迅速拓展。该技术具有高效性(highefficiency)、经济性(Economic)、环境友好性(Environmentfriendly)、广泛的适用性(Enability)以及节能性(EnergySaving)等显著特点,能够部分替代传统高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目前,高VOC排放的溶剂型油墨和涂料已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管,未来将逐步退出市场。尽管水性油墨和涂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替代溶剂型产品,但其存在能耗较高、废水和废渣量大以及后续环保处理成本较高等问题。相比之下,辐射固化技术在各项性能指标上均展现出显著优势。目前,辐射固化产品在油墨和涂料市场中的占比仍然较低,未来发展潜力很大,并呈现出逐年增长的态势。
从具体光引发剂类型来看,由于UVLED紫外灯光源设备具有低能耗、长寿命、体积小、便携性等优势,市场对其适配的光引发剂需求更为突出。这类光引发剂主要适用于更靠近可见光波长的较窄波域的紫外光(如365nm、385nm、395nm和405nm等),包括阳离子型光引发剂和部分大分子型光引发剂。预计未来市场对这些新型光引发剂的研发投入和推广力度将继续加大。此外,光引发剂未来的重点发展方向还包括:更低VOC含量且更适合全自动化喷涂的水性UV固化材料、可应用于与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低气味光引发剂,以及用于显示屏和芯片制造过程中的光敏剂等。
2、政策支持助力产业升级
自2015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
业发展规划》以及《‘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大力推动辐射固化材料等环保材料的发展,减少污染排放。《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更明确了辐射固化材料逐步替代传统油墨材料、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地位。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上升到“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之一,再次明确了新时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2023年国务院发布的《新时代的中国绿色发展》白皮书,明确了要以节能、减排、增效为目标,发展绿色产业,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2024年国务院审议通过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明确了将“低VOCs含量的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用于大飞机、高铁、大型船舶、新能源、电子等重点领域的高性能涂料及配套树脂;用于光诊疗、光刻胶、液晶显示、光伏电池、原液着色、数码喷墨印花、功能性化学纤维染色等领域的新型染料、颜料、印染助剂及中间体开发与生产”列入鼓励类目录。同时,2024年工信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的《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也从涂料、染(颜)料、农药、专用化学品、化工新材料等方面细化了上述要求。此外,2024年工信部印发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将能应用于光刻胶的高端光引发剂列入其中。同年,工信部印发的《“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将新型光固化材料应用于增材制造作为基础研究方向之一进行列明。以上方向明确了具有环保节能、含有较高技术含量、能够支持搭配高精尖产业的光固化产品将在未来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在有力的政策支持下,国内光引发剂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3、应用拓展带动市场扩张
随着全球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辐射固化技术的应用领域正在迅速拓展,其应用范围已从最初的印刷板材制造逐步延伸至光电子、信息和通信等高科技产业。下游辐射固化产品包括UV涂料、UV油墨、UV胶粘剂和光刻胶等,光引发剂在众多行业中均展现出巨大的应用潜力与发展前景,具体如下表所示。
行业 | 内容 |
电子行业 | 如用于PCB线路板油墨、光刻胶(可分为PCB光刻胶、显示光刻胶、半导体光刻胶) |
船舶运输业 | 如用于船舶用防腐涂料、集装箱防腐涂料等 |
建筑钢材业 | 如民用和工业建筑用钢架结构的多色系防腐涂料 |
木质家具业 | 如用于木质家具上所使用的多色系防腐涂料 |
机械设备业 | 如用于泵和轴承所使用的多色系防腐涂料 |
… | … |
此外,辐射固化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食品和化妆品的包装,以及纸币印刷等领域。此外,辐射固化
技术已广泛应用于食品和化妆品包装以及纸币印刷等领域。在3D打印等新兴应用领域,该技术同样发挥着关键作用,公司的光引发剂产品可作为其上游原材料。根据全球知名3D打印制造平台3DHubs数据,2020年全球3D打印产品及服务市场规模约为126亿美元,预计2023-2025年市场增速达到最高
23.7%;2025-2026年达到20.4%,到2026年,全球3D打印市场规模将超过370亿美元。随着3D打印等新兴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有望推动光引发剂市场快速增长,公司未来计划切入3D打印行业中高附加值耗材的上游原材料领域。
光引发剂是光固化材料的核心成分,其性能直接决定光固化材料的固化速度与质量。下游产品的创新与持续发展为光引发剂市场提供了长期稳定的需求。近年来,由于市场需求结构调整,部分下游市场需求减缓,光引发剂、单体和树脂市场竞争加剧,导致辐射固化类产品整体配方成本快速下降,光引发剂价格承压。然而,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光引发剂的综合性能和效果不断提升,辐射固化新材料替代传统油墨和涂料的趋势愈发明显。此外,我国光固化产品使用比例低于发达国家,未来市场放量空间仍然很大。随着经济复苏和下游需求增长,下游客户对新产品的尝试意愿增强,预计辐射固化行业将逐步走出低迷,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二、公司中间体产品下游行业
1、中间体产品的行业价值
公司目前的主要中间体产品为巯基化合物及其衍生物及战略拓展品类含磷阻燃剂,广泛应用于医药、农药和染料等下游行业。近年来,随着上述行业对中间体需求的持续增长,含硫中间体产品的市场空间不断扩大。同时,含硫系列产品在新兴材料领域的应用场景日益丰富,尤其在光固化材料开发中,其重要性愈发凸显。目前,市场上的多款含硫光引发剂、含硫单体低聚物等UV固化产品在制造过程中均需使用巯基类原料。含硫化合物还在高折射率光学材料、特种工程、塑料工业橡胶、助剂等多个材料领域中作为关键合成原料。此外,公司向含磷阻燃剂方向进行积极拓展,由于磷系阻燃剂可以有效的避免含卤阻燃剂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雾问题,同时解决了无机阻燃剂添加量对机械性能减损的优点,因此能广泛应用于军工、新能源汽车、5G基站等领域。
在政策方面,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了六项具体目标,对医药产业链发展提出了“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可控。医药制造规模化体系化优势进一步巩固,一批产业化关键共性技术取得突破,重点领域补短板取得积极成效,培育形成一批在细分领域具有产业生态主导带动能力的重点企业”的目标。国务院审议通过的《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出“要着力提高医药工业和医疗装备产业韧性和现代化水平,增强高端药品、关键技术和原辅料等供给能力”。此外,在《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农药新品种、新剂型、专用中间体、助剂”纳入鼓励类目录。相关产业政策的制定为医药制造及医药、农药中间体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广阔的市场前景,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在欧盟的(EU)2019/2021明确指出:电子显示器的外壳和底座中不允许使用卤系阻燃剂,该指令已于在2021年3月实行。此政策的执行意味着伴随全球对环保与安全的逐步重视,将会为磷系阻燃剂带来巨大的替代空间。
2、主要下游行业
公司中间体产品广泛应用于医药、农药、染料等下游行业。其中医药行业,受行业政策等短期影响,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同比下滑3.70%;实现利润总额同比下滑15.10%,对医药制造业产生一定影响。但长期来看,我国医疗卫生支出占GDP的比重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随着人口老龄化与人们健康意识的增强,医药中间体的需求未来将逐步平稳提升。根据Frost&Sullivan数据显示,预计2021年至2025年中国生物医药市场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7.20%,医药市场收入将于2025年达到2.3万亿元人民币,医药行业的增长将会带动医药中间体的需求。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医药中间体市场规模增至2,090亿元人民币,预计到2026年我国医药中间体市场规模有望突破2,900亿元人民币。
从短期来看,农药中间体的需求受到了抑制,由于国际农药行业进入去库存周期、出口受阻,叠加前期农药投产产能在2023年集中释放,导致国内农药行业产能过剩,农药价格下跌进一步加剧,影响市场对中间体的需求。但从长期来看,自俄乌冲突爆发以来,全球对农业与粮食安全的关注度显著提升,农药作为保障作物产量和质量的关键因素,其需求预计将持续增长,从而为农药中间体市场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此外,染料行业短期来看竞争加剧,行业景气度有待验证。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国内染料生产88.3万吨,同比增长5.7%,但有机颜料产量24.9万吨,同比下降4.9%;中间体完成45万吨,同比下降9.1%,中间体的需求同比降低。但从长期来看,高端、环保染料将有长足空间,国家发改委印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指出,将“功能性化学纤维染色等领域的新型染料、颜料、印染助剂及中间体开发与生产”列为鼓励类项目,环保法规的日益趋严有望推动行业进一步向优质规模企业集中。
3、行业监管趋严带来良性竞争
精细化工行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随着国家环保监管力度的持续加强和公众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未来监管部门可能出台更严格的环保标准,对行业内企业提出更高要
求。在此背景下,部分高污染、高能耗、恶性竞争的企业将逐步出清,行业整体进入以技术、环保和效率为核心的良性竞争态势,将有效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行业地位
1、辐射固化行业(涂料和油墨大行业的子行业)
光引发剂作为辐射固化技术中的关键配方成份,广泛应用于UV油墨、UV涂料、UV胶粘剂和光刻胶等紫外光固化产品。我国在全球光引发剂生产领域占据重要地位,国内企业经过长期市场竞争,已形成显著的领先优势。这些头部企业在生产管理、规模、产品质量及研发能力等方面展现出较强的竞争力。目前,行业内的主要竞争者包括本公司、IGM、久日新材、强力新材和固润科技等。未来,随着国内对化工企业的环保标准日益提高,以及下游应用领域的高端化发展,行业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公司已在浙江上虞和内蒙古设立了光引发剂生产基地,能够规模化生产184、1173、TPO、907、369、
379、ITX、BMS等多种产品,确保了供应的连续性和可靠性。尽管行业近年来面临竞争加剧和下游需求波动的双重压力,整体市场处于周期性低谷,公司通过采取策略性降价等手段,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以维护和稳定市场占有率。公司通过积极的定价策略、优质的产品质量和稳定的供应能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了自身的优势地位。
2、精细化工行业(医药、农药、染料等有机中间体、含磷精细化学品)
公司在医药、农药、染料等行业的有机中间体市场中占据稳固地位,凭借长期的研发优势和工业化生产经验,积累了一批稳定的下游客户群体。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大研发力度,不断对产品进行创新和升级,进一步巩固了在该类中间体领域的竞争力和市场优势。作为国内巯基化合物产品系列较为齐全的企业之一,凭借先进的生产技术与高标准的环保投入,构筑起较高的行业壁垒,使得报告期内市场竞争相对和缓,公司的市场份额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研发领域,着手研发含磷、含硫的精细化学品。磷、硫是生物体和自然界中广泛存在的元素,对于基础化工和现代农业具有重要意义。绿色农药中的高级中间体和原料药,包括含硫、含磷化合物,可根据不同用途分为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类别;同时,这些高级中间体广泛应用于治疗老龄化相关疾病的药物中,如控高血压和高血脂药物、防心脏病和抗心血管硬化类药物、抗心律失常类药物、抗抑郁类药物、抗病毒类药物和疫苗类药物等。
磷基功能材料凭借其独特的物理化学特性,在国防军工、科技创新、现代农业及工业制造等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5G/6G通信材料、清洁能源系统、高能量密度锂电池等前沿科技领域,磷基材料的战略价值日益凸显,已成为相关产业技术升级的核心支撑。公司聚焦于绿色高效磷硫化合物制备
工艺的研发创新,重点突破绿色低碳环保型磷硫材料制造技术体系,着力构建可持续发展导向的技术路径。目前,公司在磷基原料合成技术领域实现重大突破,成功开发新一代高效合成工艺及资源循环再利用技术。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结算方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上半年平均价格 | 下半年平均价格 |
原材料一 | 集中采购 | 4.20% | 否 | 0.00 | 496.28 |
原材料二 | 询比价及招投标 | 3.87% | 否 | 25.66 | 26.18 |
原材料三 | 询比价及招投标 | 3.87% | 否 | 35.03 | 34.18 |
原材料四 | 询比价及招投标 | 3.36% | 否 | 39.54 | 44.63 |
原材料五 | 询比价及招投标 | 2.92% | 否 | 116.30 | 123.98 |
原材料六 | 集中采购 | 2.83% | 否 | 13.70 | 13.36 |
原材料七 | 询比价及招投标 | 2.68% | 否 | 69.74 | 66.49 |
原材料八 | 集中采购 | 2.59% | 否 | 0.00 | 692.82 |
原材料九 | 询比价及招投标 | 2.39% | 否 | 0.00 | 135.24 |
原材料十 | 集中采购 | 2.14% | 否 | 0.00 | 119.47 |
原材料十一 | 询比价及招投标 | 2.07% | 否 | 83.17 | 76.86 |
原材料十二 | 询比价及招投标 | 1.85% | 否 | 349.56 | 366.43 |
原材料十三 | 询比价及招投标 | 1.75% | 否 | 6.47 | 6.29 |
原材料十四 | 询比价及招投标 | 1.72% | 否 | 0.77 | 0.82 |
原材料十五 | 集中采购 | 1.51% | 否 | 14.04 | 12.94 |
原材料十六 | 询比价及招投标 | 1.49% | 否 | 6.60 | 5.80 |
原材料十七 | 集中采购 | 1.37% | 否 | 238.94 | 0.00 |
原材料十八 | 集中采购 | 1.37% | 否 | 104.42 | 104.42 |
原材料十九 | 询比价及招投标 | 1.37% | 否 | 9.13 | 8.78 |
原材料二十 | 询比价及招投标 | 1.25% | 否 | 71.59 | 66.43 |
原材料二十一 | 询比价及招投标 | 1.07% | 否 | 5.24 | 5.55 |
原材料二十二 | 询比价及招投标 | 1.06% | 否 | 15.55 | 14.78 |
原材料二十三 | 集中采购 | 1.05% | 否 | 237.17 | 237.17 |
原材料二十四 | 询比价及招投标 | 0.98% | 否 | 12.44 | 11.56 |
原材料二十五 | 询比价及招投标 | 0.97% | 否 | 19.23 | 17.73 |
原材料二十六 | 询比价及招投标 | 0.93% | 否 | 2.29 | 2.22 |
原材料二十七 | 集中采购 | 0.86% | 否 | 299.12 | 291.79 |
原材料二十八 | 询比价及招投标 | 0.85% | 否 | 2.13 | 2.22 |
原材料二十九 | 集中采购 | 0.84% | 否 | 39.82 | 0.00 |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30%以上□适用?不适用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主要产品 | 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专利技术 | 产品研发优势 |
光引发剂类产品 | 成熟稳定量产阶段,生产工艺不断改进,部分产品研发中 | 公司在职员工 | 拥有授权专利25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12项 | 公司拥有省级企业研究院,配备国内一流的研发设备,并组建了专业的辐射固化研发团队,多年的持续投入为新产品的研发及生产工艺的改进提供了有效保障 |
中间体-巯基系列产品 | 成熟稳定量产阶段,生产工艺不断改进,部分产品研发中 | 公司在职员工 | 拥有授权专利25项,其中发明专利19项,实用新型6项 | 巯基类产品的研发制造需要特殊的生产工艺和全面的研发技术,公司经过二十余年的自主研发,积累了丰富的工艺技术和产品品类,为新品的研发提供了有力支持 |
中间体-含磷系列产品 | 成熟稳定量产阶段,生产工艺不断改进,部分产品研发中 | 公司在职员工 | 拥有授权专利4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0项 | 引进了海外磷化学专家,开展系列前沿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并逐步完成多项技术从0到1的突破,为新产品的研发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
其他类产品 | 成熟稳定量产阶段,生产工艺不断改进,部分产品研发中 | 公司在职员工 | 拥有授权专利12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7项 | 公司拥有省级企业研究院,配备一流的研发团队和研发设备,为公司系列产品打通了产业链的上下游,将核心原料进行技术攻关,并逐渐实现自产自用,为终端产品提供强劲的市场竞争力。 |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主要产品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投资建设情况 |
光引发剂类产品(吨) | 8,000 | 50.09%1 | 0 | 现有产能:内蒙古生产基地4,000吨+浙江生产基地4,000吨 |
中间体-巯基化合物及衍生物等系列产品(吨) | 18,445 | 59.06%2 | 2,200 | 现有产能:江西扬帆3,170吨+内蒙古生产基地15,275吨在建产能:浙江生产基地2,200吨 |
注:
基于光引发剂目前的行业和市场情况,2024年内蒙古生产基地和浙江生产基地分别通过技改等方式切换部分引发剂产能,用于生产工艺类似、市场需求更为稳定的中间体产品,提高公司资产利用率和产能利用率。注:
内蒙古生产基地对中间体-巯基化合物及衍生物等系列产品也进行了部分产能调整和优化,产能整体同比增加
1,000吨,另外还有浙江生产基地中间体在建产能2200吨(包括引发剂切换产能),主要生产中间体阻燃剂类产品。
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
主要化工园区 | 产品种类 |
浙江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 光引发剂、中间体(巯基化合物及衍生品等) |
江西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 | 中间体(巯基化合物及衍生品等) |
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巴音敖包工业园 | 光引发剂、中间体(巯基化合物及衍生品等) |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适用□不适用
2024年9月3日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获得年产12340吨化工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适用?不适用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主体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 | 续期条件达成情况 |
扬帆新材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ZJ)WH安许证字[2020]-D-1557 | 2023.12.30-2026.12.29 | |
排污许可证 | 91330600745085889D001V | 2023.7.24-2028.7.23 | ||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 33062300070 | 2023.8.31-2026.8.30 |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3306935709 | 2018.3.7-长期有效 | ||
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 | HW-33F0068 | 2025.1.13-2030.1.12 | ||
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 | HW-33F0068 | 2024.6.5-2029.6.4 | ||
江西扬帆 | 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 | HW-D36D0020 | 2024.7.31-2029.7.30 | |
排污许可证 | 91360430696074293G001P | 2023.7.30-2028-7.29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赣)WH安许证字[2012]0718号 | 2024.10.16-2027.10.15 | ||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 36042200009 | 2022.5.12-2025.5.11 | ||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3604960473 | 2018.6.21-长期有效 |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 | 4542095 | 2022.11.11-长期有效 | ||
寿尔福贸易 |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3301960483 | 2015.1.7-长期有效 |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 | 3389928 | 2019.10.14-长期有效 | ||
内蒙古扬帆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蒙)WH安许证字〔2024〕001161号 | 2024.05.18-2027.05.17 | |
排污许可证 | 91152991MA0PQT5W4R001R | 2024.04.09-2029.04.08 | ||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 15292300043 | 2023.10.23-2026.10.22 |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 | (蒙)3S)3S15292100025 | 2024.05.27-2027.05.26 | ||
农药生产许可证 | 农药生许(蒙)0031 | 2024.04.13-2029.04.13 | ||
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 | HW-15C0013 | 2024.7.9-2029.7.8 | ||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151396023Z | 2020.7.2-长期有效 |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 | 2641401 | 2020.5.22-长期有效 | ||
备注:1、扬帆新材为中外合资企业,具备对外贸易出口资质,无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2、上述2024年到期的许可证,续期条件均能满足。 |
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
□是?否从事化肥行业
□是?否从事农药行业□是?否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是?否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产业链优势
公司围绕硫磷基础化学研究,基于巯基化合物核心平台物,成功构建涵盖907、ITX、BMS、369、379等多型号的光引发剂产品矩阵,深度绑定医药、农药、染色的领域供应链,战略布局含磷阻燃剂板块,并实现阳离子硫鎓盐系列新产品的研发突破。依托全产业链垂直整合优势,公司通过工艺协同与资源优化配置,形成显著的成本管控能力和市场风险抵御机制,确保产品生产稳定性与盈利能力的持续提升。现阶段,公司着力推进以“产业链效能+工艺创新力”双核驱动的新型硫磷化工研发体系,重点突破高性能、高附加值产品的技术壁垒。通过持续强化技术领先优势与产业规模效应,公司正加速巩固其在光引发剂、中间体以及阻燃剂等领域的战略地位。
(二)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和子公司江西扬帆均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于2021年被认定为浙江省企业研究院(浙江省扬帆新材硫磷化学企业研究院),2022年建立浙江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23年初被认定为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除此之外,公司自2021年以来相继引进了硫磷化学、光固化等领域的多位国家级海外高端人才,相关研究项目先后入选了浙江省重大研发计划、“领雁计划”等研发攻关项目,重点针对系列含硫磷精细化学品、高端阻燃剂、含磷光固化新材料、高端光固化配方及其原材料进行技术攻关。
公司十分重视新的产品、工艺、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持续创新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是公司维持市场优势地位的核心竞争力,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授发明专利41项,实用新型专利25项。拥有研发人员141人,包括硕士学历11人,博士学历4人。本报告期,公司研发已进入中试阶段项目共有5项,处于小试阶段的项目有20余项,新型光引发剂、光学胶配方产品等17类新品已经开始向市场推广并逐步切入客户供应链。
校企合作方面,公司继续保持与浙江大学、同济大学、湖南大学、海南大学等校企的紧密合作,引进关键技术人才,密切技术交流,不断提高研发团队综合实力。
(三)平台合作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生产设备投入与更新改造工作,近年来通过有序推进浙江生产基地改造提升工程及内蒙古生产基地的运营项目,已构建起集功能完整性、管理科学性、后勤保障性于一体的综合生产平台。该平台具备双重战略价值:对内可实现规模化降本增效,强化产品市场竞争力,并为研究院项目提供覆盖小试、中试至工业化生产的全流程支撑;对外可作为合作研发生产平台,通过技术引进与团队协作,以资源互补模式降低合作方投资风险,加速项目落地进程。这一战略布局既提升了产能利用率,又实现了产品矩阵的多元化拓展,推动产业链纵向深化与横向延伸,全面强化公司在全产业链的竞争优势。同时,在技术沉淀与创新实践的双向驱动下,公司持续提升技术储备与创新能力,形成可持续的核心竞争
力培育机制。
(四)安全环保优势在安全方面,公司严格遵循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系统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通过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持续升级安全设施设备,实施全员分级安全培训,构建预防性隐患排查机制与应急管理体系,形成制度规范、设施完备、人员专业、响应高效的闭环管理模式,保障生产全流程安全可控。报告期内,公司专门聘请安全管理专家,举办多次“6S”全员培训,对企业生产管理全流程进行严格规范,全员仔细清扫,消灭企业生产办公环境脏乱差的现象,及时发现并整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力
求实现现场管理标准化及6S管理工作常态化,提升员工精神面貌与企业形象。
在环保方面,各生产基地配备了比较完善的环保设施,建立合理的绿色工厂组织架构,监督各部门职责规划分工,贯彻实施各项法律、法规,使工厂规范化;积极推广清洁生产和绿色工艺,引进先进管理理念使绿色工厂持续、健康、稳健的发展。
各生产基地构建了绿色制造体系,系统推进环保设施标准化建设:通过配置废气处理、废水回收处理及固废资源委托处理,建立覆盖生产全流程的环境治理结构。在管理机制层面,设立专门的环境监测部门,明确各车间与各级的环保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规要求;同步实施环保生产工艺技术改造,从源头防控污染,持续完善绿色工厂可持续发展模式。
(五)营销服务优势
公司以“扬帆新材”作为主品牌,专注于光引发剂产品的市场推广,而“寿尔福化学”则作为子品牌,专攻巯基系列产品的营销。鉴于光引发剂与巯基化合物行业
技术壁垒特征,公司组建了覆盖研发、应用及服务全链条的支持团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专业化的服务与集成式技术解决方案。
依托长期行业经验积淀,公司建立“产品+服务”双轮驱动模式:通过构建配方动态优化体系与工艺参数体系,实现对定制需求解决方案的快速响应;同步完善需求传导——研发适配——生产响应的全周期服务机制,强化技术赋能对产业链效率的提升效应。此外,公司构建工艺验证平台实现品质全程可控,将客户需求、产品品质与研发生产效率相互协同连接。
公司通过定期参加跨国展会、客户拜访等方式,不断拓宽营销网络,构建覆盖重点市场区域的多维网络体系;通过深度解析客户的潜在需求,形成定制化服务方案与市场端精准适配,实现市场渗透的广度与精准度的战略平衡。公司运用市场趋势分析与前瞻性数据预测,积极探寻新兴市场机遇,指导研发方向,保持与客户需求及市场动态的同步,为客户提供更为细致、前瞻性的服务体验。
(六)团队管理优势
历经多年的积淀与磨砺,公司已锻造出一支成熟、稳固且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并同步构建了与之相辅、高效且全面的制度管理体系。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均具备丰富的化工、营销、管理等经验,能准确把握市场和技术发展趋势。团队构成均衡多元,知识结构覆盖生产、管理、营销、研发、财务等关键环节,且均在各自专业领域内积累了逾二十年的丰富实战经验,形成战略决策与运营执行的复合型能力矩阵。
近年来,公司积极引进国内外顶级人才,其中包括两位国家级海外人才。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对中间体及辐射固化两大领域前瞻性研究与项目开发的研发投入,并对相关的研发团队进行优化与扩充。公司秉持开放合作的理念,主动与知名高校及行业领军企业开展研发协作,构建了深度融合的产学研创新体系,并定期邀请各领域权威专家进行指导、讲座,为公司的重要决策提供专业见解与指导,确保战略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为公司的持续发展与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
推进高端人才引进与培育计划,聚焦中间体合成及辐射固化技术研发团队建设。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与国内外顶尖学术机构及行业龙头企业建立战略研发联盟,组建由权威专家组成的智囊团,打造从基础研究到技术转化再到产业应用的全链条创新体系。
(七)经营模式优势公司有一套成熟且实用的经营管理模式,具体包括:
1、盈利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自主知识产权,对光引发剂、中间体(巯基化合物以及含磷化合物系列产品)进行技术研发、组织生产与销售。盈利主要来源于上述产品销售收入与成本费用的差额。
公司的光引发剂产品采用标准化生产,各道工序均遵循严格流程标准,确保产品质量。中间体(巯基化合物以及含磷化合物系列产品)则根据客户需求,针对性研发与生产相应中间体,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公司光引发剂产品907、ITX、BMS、369、379、637A等产品,从基础原料生产到成品销售,实现全流程自主管控,凭借全产业链优势保证了产品低成本与高质量。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模式主要分为两种:第一种为通用类化工原材料的采购。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均为大宗通用型化工原料,市场供应充足。采购时,公司通常选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询价,综合考虑供应商资质、报价、产品质量等因素后确定供应商,并签订合同完成采购。公司定期会对供应商进行重新评估和调整;第二种为定向采购,即根据客户需求从指定供应商或客户处采购。公司根据指定供应商或客户的报价测算产品成本,向客户报价,双方确定最终售价后进行原材料采购。
采购数量及流程方面,公司依据订单、销售预测和生产计划定期安排物料采购。对于通用化工原料的常规采购,生产计划部门每月末制定月度采购计划,经审核批准后交采购管理中心询比价、对该供应商的历史供货情况进行评估,最终确定供应商、数量及价格。采购合同经审批后签署,采购部门跟踪合同执行情况,收货后由生产基地的检验部门验收,确认原材料入库后将相关情况反馈回采购部门,采购部门负责持续评估供应商供货能力。
对于新开发供应商,首先由采购部门向潜在供应商索要样品,并交由质检部门检测、登记备案。产品技术指标符合条件的,经质检部门同意,采购业务部门向其进行小批量采购试用,经小批量使用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的,列入公司待认定合格供应商。之后,采购部门组织质检、车间等部门,必要时协同研发部门对潜在合格供应商的资质、生产能力、生产环境、价格、交期、付款方式、质保体系等进行综合考察,符合公司条件的,列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
3、生产模式
生产模式主要包括:第一,稳定客户的连续生产模式。根据客户合同要求及采购习惯定期进行原材料采购并组织生产,生产方式为连续生产;第二,按需定制化生产模式。巯基化合物及衍生物产品由于
具有品种多的特点可根据不同客户要求提供定制化生产服务,满足客户对高品质定制化学品的需求。
从产品生产布局来看,光引发剂产品,为确保满足客户需求和供应稳定,公司布局在了浙江上虞与内蒙古阿拉善两个生产基地;而中间体(巯基化合物以及含磷化合物系列产品)则布局在了浙江上虞、江西彭泽和内蒙古阿拉善三个生产基地。
公司总体上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综合考虑客户订单、市场趋势及库存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公司在上年末和本年初,制订全年销售计划及对应的年度生产计划。销售部门每月根据已签的销售订单及客户意向情况制订月度销售计划,通过定期公司经营会议讨论,结合
库存与需求情况,确定各个生产基地当月生产计划,生产基地据此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公司为应对市场变化及客户的临时需求,会根据市场情况备有一定的安全库存。
4、销售模式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实施统一管理,由全资子公司寿尔福贸易负责统一对外洽谈、对外报价及客户服务。具体实施过程中,部分产品由寿尔福贸易直接与客户签订合同并对外销售,部分由扬帆新材及子公司江西扬帆和内蒙古扬帆直接与客户签订合同并对外销售。公司的具体销售模式包括:
①直销模式:公司产品直接销售至终端客户,通常与采购量较大的客户签订长期合约。
②经销商模式:经销商模式分为三种,第一为公司根据订单直接向经销商发货,由经销商对外销售;第二为终端客户指定经销商采购,公司向经销商开具发票,但产品直接送达终端客户;第三为公司作为终端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向其指定经销商销售。
③定制化模式。鉴于中间体行业技术密集、流程复杂,为提升盈利能力,跨国公司常将其所需的中间产品通过合同委托给专业生产厂商生产,受托厂商按照客户指定的产品标准进行生产,并通过直销或经销商模式将成品销售给委托客户。采用此种销售模式的主要针对中间体的销售,公司在维持常规销售模式的同时,高度重视定制化销售模式。
5、研发管理模式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为了科学有效管理研发过程,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新产品开发管理流程,将产品开发分为结构设计、筛选、优化、工艺开发(小试、中试、试生产)、工艺改进等几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清晰的技术和业务评审决策标准进行管控,并通过项目管理的方式对整个开发过程进行有效管控。
公司始终将研发工作置于重要战略地位,为确保研发流程的科学性与高效性,构建了一套完备的新产品开发管理体系,将产品开发细分为结构设计、筛选、优化、工艺开发(涵盖小试、中试及试生产)以及工艺改进等关键阶段,每个阶段均配备明确的技术与业务评审决策标准,以实现精准管控。
(八)企业文化优势
企业文化作为公司生命力与持续发展的精神支柱,贯穿于近四十年发展历程(含扬帆控股时期)之中,公司已孕育并深化了一套独具特色的“仁德文化”。这一文化体系的核心围绕“仁德创富,成己惠人”的价值理念展开,强调在创造财富的同时,秉持仁爱与道德,成就自我并惠及他人。以“仁德文化”为基础构筑了具有扬帆特色的企业生(四个善待)链,这一生态链旨在打造和谐共生的企业内外部关系,确保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社会责任与人文关怀,实现可持续发展。
于此同时,公司在发展中不断探索、总结,适时确立了企业发展的使命、愿景、战略。在“仁德文化”的引领下,打造回报投资者、令股东满意的企业;安全、环保、收入提升,让员工喜欢、有归属感的企业;对财政税收有贡献、解决就业、社会认可的、有责任感的企业;能为客户创造价值、解决客户问题的、让客户尊重的企业。
让每一位员工都能够充分认识到自己在公司中的角色和责任,并积极参与到公司的各项工作中去。每个员工都将以实现公司使命和愿景为己任,全力打造出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一方面,全球经济增长乏善可陈、下游市场需求尚未回暖、行业竞争持续白热化,公司凭借积极灵活的营销与定价策略,优化客户服务品质,顺应市场节奏,主动拓展市场份额,成功实现业绩筑底与市场占有率的稳中上升。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73,139.6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5.80%。另一方面,由于产品产能未能得到充分利用,致使产品成本整体维持在较高水平,公司的毛利情况依旧未见明显改善。值得关注的是,公司在本年度计提减值较去年大幅降低,这一变化成为公司本年度减少亏损的关键因素。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604.2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4,168.93万元。
(1)报告期业绩变动的原因分析
1)受限于下游市场需求反弹有限,报告期内光引发剂行业依然保持激烈竞争态势,光引发剂价格虽有小幅波动但总体仍然被限制在较低水平范围内。公司坚持积极的营销策略,提升光引发剂销售量,扩大市场占有率,销售额同比有所提升,但受产品价格与产能利用率较低等因素影响,毛利率为-5.89%,较上年同期提高3.58个百分点。中间体领域,受医药、农药等下游细分领域需求波动影响,上半年相关产品的收入与毛利均同比有所下滑。下半年,公司积极拓展新项目,最终实现中间体产品全年销售额同比基本保持稳定。
2)2024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预计330.94万元,2023年度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5033.70万元,同比减少4702.76万元,是2024年业绩同比减亏的主要原因。
3)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238.70万元,去年同期为863.82万元,同比减少
625.12万元。
(2)报告期内的公司采取的措施
1)组织架构优化,完善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进行了组织架构优化,优化后具体部门如下:①三大生产基地:浙江生产基地、江西生产基地、内蒙生产基地,负责相关生产工作;②扬帆企业研究院:负责相关研发工作;③七大职能中心:发展保障中心、公关协调中心、财务管理中心、采购管理中心、人资文化中心、市场营销中心、证券法务中心,负责相关统筹、协调、支持工作。
整合股份公司力量,将七大职能中心作为三大生产基地和研究院的纽带与润滑剂,将股份公司打造成一支能征善战的队伍:
①发挥市场营销中心的职能作用,提升客户服务效率与质量,提升市场信息的综合预判能力;
②提升发展保障中心在项目挖潜、产能利用、人才调配的作用,将资源优先集中到优势项目上,全面提升研究院的研发效率与生产基地的设备利用率;
③依托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资金结算、投融资及调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融资成本;对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进行实时监控;为生产基地在项目、责任中心上提供预算、核算服务;
④采购管理中心以服务生产为核心,通过集中批量采购形成规模效应,结合比询价机制,降低采购成本,严格筛选供应商并建立长期合作,确保物资符合标准;规范采购行为,增强透明度,推动标准化流程和信息化管理;
⑤借助公关协调中心,优化公共关系协调、维护公司形象;
⑥依托人资文化中心的引领作用,以制度规范企业管理,推动人才市场化进程,沉淀企业文化,为打造百年企业筑牢文化根基;
⑦加强证券法务中心的合规监管能力,为采购、研发、生产、销售保驾护航。
2)完善激励机制,严格安全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对激励与核算机制进行改革。公司实施激励考核,将员工收入与所在生产基地的营业收入与利润总额相挂钩,激励未盈利的生产基地尽快扭亏为盈。
报告期末,公司开始全面推行“分厂制”激励方式,按单个项目进行分别核算成本与收益。项目的核算覆盖项目的立项、研发、建设、生产与销售全生命周期,旨在激励优质项目的落地,鼓励研发人员提升研发积极性并参与到生产一线进行技术改进和提升。促使项目管理者严格核算项目全流程的成本,将有限的资源更多地倾斜到优质项目上,对现有项目优化与置换,实现整体降本增效,不断提高盈利能力与运营效率。
公司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对包含管理层内的全体员工进行了多次6S培训,并按6S标准进行了多次整改与反复检查,力求建立6S管理常态化机制、不断提升员工的积极性与精神面貌,提升企业形象与现场管理水平,实现公司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3)调整产线控制成本,开拓新品把握优质市场针对产能问题,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公司对整体产能结构进行有效调整,通过技改等方式切换部分浙江生产基地与内蒙生产基地闲置的光引发剂产能,用于生产工艺类似、市场需求更为旺盛的中间体及阻燃剂产品,让公司整体产能结构可以更灵活地应对市场需求。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各条线产品的持续、稳定运行,并继续引进外部项目团队,特别是发挥内蒙古生产基地的平台作用,有序释放产能,通过规模化生产有效降低单位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盈利能力与市场占有率,以持续、优质、高效的生产为全球化的营销和业务扩张提供有力支持。
新产品拓展方面,其中公司PAG-001/002、PSS002等系列阳离子光引发剂、增敏剂与下游领域客户有效配合并获得认可,其中PAG-001/002实现了批量化生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基地技改项目相继完成,为公司下一步产量爬坡创造了有利条件。
4)激励关键人才,持续研发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逐步调整、优化研发部门管理架构与激励政策,让关键人才得以发挥更大的价值。在公司研究院的主导下,公司申请了浙江省重大研发攻关项目,立足解决我国“磷资源的循环再利用,有机膦产品生产高污染/高能耗及高附加值转化”难题,开发系列含磷中间体、含磷高端阻燃剂和含磷光固化新材料等。现累计申请了国内、国际专利总共10多件。
其中磷资源的循环再利用技术已完成第二代技术开发,并实现吨位级中试工艺验证,并取得进展,工艺技术已完全具备产业化能力;部分含磷阻燃剂已实现产业化,并获得“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含磷光引发剂替代品、新型含磷中间体已完成公斤级放大,并进行下游客户送样推广,预计下一阶段有望实现吨位级中试放大。
此外,光固化新产品系列,如含硫高折射率单体、大分子1447、CPTX等,正在持续推进工艺探索,并积极向下游客户推广。目前,多个产品已获得客户认可,并成功实现百公斤级放大应用。
光固化配方产品方面,公司已成功开发多款UV胶产品,涵盖高折射率UV胶、防水密封UV胶、耐高温芯片UV胶、低收缩UV胶、高比重平衡UV胶、塑料粘接UV胶等。这些产品均已完成客户小试验证,并实现公斤级放大生产。下一阶段,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强化市场推广,争取早日实现工业化。
上述产品除明确说明具备产业化能力外,其余产品均处于中试放大阶段,距离实现工业化量产仍存在较大距离,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其中的潜在风险。
5)发挥品牌优势,扩大领先地位报告期内,公司凭借其优质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了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同时公司积极做好营销与产品服务,特别是新产品试用与客户认证,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与一站式服务。此外,公司借助欧洲涂料展、俄罗斯涂料展等国际展会契机,通过优质产品和解决方案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不仅赢得了现有客户的深度信赖,还与众多潜在客户建立了紧密联系,有效提升了品牌的国际知名度与市场影响力。。
6)规范公司治理保障股东权益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6次董事会,6次监事会,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诚信、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了各自职责,所有会议做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于历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均遵照执行。公司内控制度健全,法人治理水平不断完善,相关机构和人员均依法履行相应职责。依靠标准化管理及专业化的管理优势,营造了企业蓬勃向上、健康发展的崭新局面。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731,396,408.81 | 100% | 691,315,141.33 | 100% | 5.80% |
分行业 | |||||
精细化工 | 731,396,408.81 | 100.00% | 691,315,141.33 | 100.00% | |
分产品 | |||||
光引发剂 | 197,770,408.01 | 27.04% | 165,396,043.83 | 23.93% | 19.57% |
中间体(巯基化合物及衍生品等) | 501,591,945.57 | 68.58% | 457,948,111.88 | 66.24% | 9.53% |
其他 | 32,034,055.23 | 4.38% | 67,970,985.62 | 9.83% | -52.87% |
分地区 | |||||
内销 | 592,706,771.88 | 81.04% | 585,935,560.09 | 84.76% | 1.16% |
外销 | 138,689,636.93 | 18.96% | 105,379,581.24 | 15.24% | 31.61% |
分销售模式 |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 | 营业成本比上 | 毛利率比上年 |
年同期增减 | 年同期增减 | 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精细化工 | 731,396,408.81 | 626,277,476.90 | 14.37% | 5.80% | 6.93% | -0.91% |
分产品 | ||||||
光引发剂 | 197,770,408.01 | 208,415,430.98 | -5.38% | 19.57% | 15.64% | 3.58% |
中间体(巯基化合物及衍生品等) | 501,591,945.57 | 379,949,336.60 | 24.25% | 9.53% | 11.14% | -1.10% |
其他 | 32,034,055.23 | 37,912,709.32 | -18.35% | -52.87% | -40.39% | -24.79% |
分地区 | ||||||
内销 | 592,706,771.88 | 502,509,491.07 | 15.22% | 1.16% | 1.98% | -0.68% |
外销 | 138,689,636.93 | 123,767,985.83 | 10.76% | 31.61% | 33.18% | -1.05% |
分销售模式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产量 | 销量 | 收入实现情况 | 报告期内的售价走势 | 变动原因 |
光引发剂 | 4006.95 | 3,434.86 | 197,770,408.01 | 下降 | 光引发剂市场竞争激烈,为了提升占有率,价格下降 |
中间体(巯基化合物及衍生品等) | 10050.18 | 5,857.19 | 501,591,945.57 | 下降 | 市场需求低迷,产品销售价格下降 |
境外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10%以上
□是?否(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是□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精细化工 | 销售量 | 吨 | 10,264.35 | 8,100.58 | 26.71% |
生产量 | 吨 | 14,901.44 | 12,193.72 | 22.21% | |
库存量 | 吨 | 2,078.13 | 1,672.38 | 24.26%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营业成本构成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精细化工 | 料 | 374,830,369.52 | 59.85% | 303,601,331.22 | 51.84% | 8.01%1 |
精细化工 | 工 | 54,372,736.74 | 8.68% | 60,003,741.41 | 10.24% | -1.56% |
精细化工 | 费 | 197,074,370.64 | 31.47% | 222,077,082.93 | 37.92% | -6.45% |
注:
占比增加
8.01
个百分点。本表格下同。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光引发剂 | 料 | 119,223,771.83 | 19.04% | 102,664,457.31 | 17.53% | 1.51%2 |
光引发剂 | 工 | 18,116,722.61 | 2.89% | 13,459,746.65 | 2.30% | 0.59% |
光引发剂 | 费 | 71,074,936.54 | 11.35% | 64,099,009.66 | 10.94% | 0.41% |
光引发剂 | 小计 | 208,415,430.98 | 33.28% | 180,223,213.63 | 30.77% | 2.51% |
中间体(巯基化合物及衍生品等) | 料 | 237,204,169.59 | 37.88% | 171,071,323.61 | 29.21% | 8.67% |
中间体(巯基化合物及衍生品等) | 工 | 33,281,747.62 | 5.31% | 40,356,660.50 | 6.89% | -1.58% |
中间体(巯基化合物及衍生品等) | 费 | 109,463,419.39 | 17.48% | 130,434,801.52 | 22.27% | -4.79% |
中间体(巯基化合物及衍生品等) | 小计 | 379,949,336.60 | 60.67% | 341,862,785.63 | 58.37% | 2.30% |
其他 | 料 | 18,402,428.10 | 2.94% | 29,865,550.30 | 5.10% | -2.16% |
其他 | 工 | 2,974,266.51 | 0.47% | 6,187,334.26 | 1.06% | -0.59% |
其他 | 费 | 16,536,014.71 | 2.64% | 27,543,271.74 | 4.70% | -2.06% |
其他 | 小计 | 37,912,709.32 | 6.05% | 63,596,156.30 | 10.86% | -4.81% |
精细化工 | 合计 | 626,277,476.90 | 100.00% | 585,682,155.56 | 100.00% |
注:
占比增加
1.51
个百分点。本表格下同。
(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是?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适用?不适用(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214,975,569.49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29.66%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
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一 | 90,748,945.46 | 12.52% |
2 | 客户二 | 35,736,013.30 | 4.93% |
3 | 客户三 | 32,969,162.70 | 4.55% |
4 | 客户四 | 27,488,568.16 | 3.79% |
5 | 客户五 | 28,032,879.87 | 3.87% |
合计 | -- | 214,975,569.49 | 29.66%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16,438,860.93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5.46%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51,943,050.69 | 11.36% |
2 | 供应商二 | 31,906,616.58 | 6.98% |
3 | 供应商三 | 12,358,407.09 | 2.70% |
4 | 供应商四 | 10,291,037.01 | 2.25% |
5 | 供应商五 | 9,939,749.56 | 2.17% |
合计 | -- | 116,438,860.93 | 25.46%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7,641,456.66 | 7,587,512.71 | 0.71% | |
管理费用 | 63,082,563.72 | 67,706,029.66 | -6.83% | |
财务费用 | 15,491,102.32 | 17,533,273.26 | -11.65% | |
研发费用 | 40,418,067.68 | 40,804,626.80 | -0.95%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三苯基膦氧和三苯基膦硫的回收提纯及还原工艺开发 | 开发含磷资源的循环再利用技术,实现浙江省及周边城市的磷资源循坏再利用产业链,提高公司磷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 已完成第一代、第二代循环再利用的产业化技术开发。其中第一代技术已通过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被专家评为国内领先水平。第二代技术已开展多批次吨位级中试放大。 | 开发出低成本、高纯度、磷资源循环再利用的工业化产品,使其广泛应用于医药、农药、电子新材等领域。 | 拓展公司含磷系列领域的产品,丰富公司产品种类。同时,打造绿色循环经济示范单位。 |
含磷阻燃剂系列产品 | 拓展公司含磷阻燃剂系列产品,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 已完成3-5款产品的开发。其中,2款无卤含磷阻燃剂已完成批量化生产,并获得“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2~3款新型阻燃剂完成公斤级放大,并进行客户送样推广。 | 开发出低成本、高纯度的可工业化产品,使其广泛应用于电子产品、纺织类等阻燃剂领域。 | 拓展公司含磷系列阻燃剂产品,丰富公司产品种类。同时,增加公司高端领域的产品市占率。 |
高性能飞秒激光直写双光子光刻胶的开发及应用 | 开发光刻胶所需的关键原材料,如光引发剂、含硫/磷单体、树脂、新型增感剂等,解决进口替代问题。同时,开发激光直写双光子光刻胶和国内紧缺光学胶产品,并拓展其应用,解决我们“卡脖子”技术难题,为公司增加高端领域的用途。 | 已完成3~5款双光子光刻胶的小试开发,并送样至下游试用。已完成4~5款配套光引发剂、增敏剂、高折射率单体的小批量放大,并顺利推广到下游使用。其中1款产品通过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被专家评为国际先进水平。 | 开发具有双光子光引发活性的光引发剂和具有高折射率的含硫单体、树脂,并进行产业化工艺开发,使其达到产业化要求。 | 拓展公司高端领域产品、产业链产品,对公司光固化领域有积极的影响。 |
新型含磷光引发剂类产品开发 | 拓展公司含磷系列引发剂产品,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 已完成10余款产品的开发。均已打通小试路线,并拿到合格样品,并进行下游应用。其中1款新型光引发剂已完成小试、公斤级放大,并进行下游客户推广应用,技术已具备中试、批量化放大。 | 开发出低成本、高性能的含磷光引发剂替代品,使其弥补现有产品被禁用的困境。 | 拓展公司含磷系列领域的产品,丰富公司产品种类。同时,增加公司高端领域的产品市占率。 |
高折射率UV胶 | 开发新型高端配方产品,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 开发了多款配方产品,目前已通过下游客户十几道工艺流程验证,仍在优化完善中。 | 开发出性能优异的进口替代产品,为光学镜片、高端电子产品的应用企业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 | 拓展公司光固化配方产品,增加公司高端领域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
耐高温芯片UV胶 | 开发新型高端配方产品,拓展公司下游光固化配方产品,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 2款产品已通过下游客户的小试应用验证,公斤级样品已推广到客户端进行中试放大验证。 | 开发品质高、价格实惠的产品,实现进口替代,为客户提供用于芯片封装用的耐高温UV胶,解决客户原料进口的卡脖子难题。 | 拓展公司光固化配方产品,丰富公司的产品种类,增加公司高端领域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
塑料粘接UV胶 | 开发新型配方产品,拓展公司下游光固化配方产品,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 1款产品已通过下游客户的小试验证,并完成几十公斤产品的订单交付。 | 为客户提供性价比高,实用的塑料基材粘接UV胶。 | 拓展公司光固化配方产品,丰富公司的产品种类。 |
硫酚系列下游医药中间体 | 拓展含硫化合物在医药中的应用,提高含硫化合物在医药行业的竞争力 | 已完成苯硫酚,邻氨基苯硫酚,2,4-二甲基苯硫酚,3,5-二甲基苯硫酚等部分产品的下游研发。 | 力争做到接近原料药的中间体 | 提高现有含硫产品在医药行业的市场竞争力 |
硫酚系列下游农药中间体 | 拓展含硫化合物在农药中的应用,提高含硫化合物在农药行业的竞争力 | 已经完成苯硫酚,邻氨基苯硫酚等部分产品的下游研发。 | 将含硫农药中间体打造成江西基地的新增长点 | 提高现有含硫产品在农药行业的市场竞争力 |
硫酚系列下游染料中间体 | 拓展含硫化合物在染料中的应用,提高含硫化合物在染料行业的竞争力 | 已经完成苯硫酚,邻氨基苯硫酚等部分产品的下游研发。 | 将含硫染料中间体作为江西基地的利润补充 | 提高现有含硫产品在染料行业的市场竞争力 |
农药原药 | 拓展公司产品种类,将公司产业链扩展到农药原药领域,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 3个产品完成工艺优化,公斤级样品已推广到客户端进行放大验证。 | 为客户提供高品质产品 | 拓展公司产品种类,提高公司竞争力 |
国家基本药物原料药重要中间体(蒽醌类) | 开发用于杀真菌剂,染料工业剂也可用于有机合成中间体,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 已完成1个产品开发,通过内部项目验收。 | 开发高纯度、低成本染料和杀真菌剂,产品前景好,市场需求量大。 | 扩大公司中间体产品,对公司后续经营产生一定积极的影响。 |
农药中间体(吡啶类) | 拓展公司农药中间体产品,主要用于吡啶类选择性除草剂,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 已完成1个产品开发,通过内部项目验收。 | 开发出低成本、高纯度的可工业化生产工艺,推广使其广泛应用选择性除草剂。 | 拓展新的农药中间体产品,对公司后续经营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
国家基本药 | 拓展公司科学研究领域,该 | 已完成1个产品开发,通过内 | 这是新的科学研究领 | 对公司后续经 |
物原料药重要中间体(嘧啶类) | 产品是一种新的重要国家基本药物中间体,开始应用于科学研究领域。 | 部项目验收。 | 域,对未来企业战略领域影响深远。 | 营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
国家基本药物原料药重要中间体(吡唑类) | 开发医药中间体,该产品主要合成药物成分,帮助特定药物分子,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 已完成1个产品开发,通过内部项目验收。 | 开发高纯度、低成本合成药物成分。产品前景好,市场需求量大。 | 扩大公司医药中间体的产品,对公司后续经营产生一定积极的影响。 |
医药中间体(氨基类) | 拓展公司医药中间体产品,主要用于抗炎药、抗癌药或其他类型的药物,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 已完成1个产品开发,通过内部项目验收。 | 开发出低成本、高纯度的可工业化生产工艺,推广使其广泛应用医药中间体。 | 拓展新的医药中间体产品,对公司后续经营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
国家基本药物原料药重要中间体(甲基类) | 拓展公司医药中间体,主要合成一些具有特定疗效的药物,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 已完成1个产品开发,通过内部项目验收。 | 开发出低成本、高纯度的可工业化生产工艺,推广使其合成特定疗效的药物 | 拓展新的医药中间体产品,对公司后续经营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41 | 135 | 4.44%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3.74% | 14.44% | -0.70%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85 | 80 | 6.25% |
硕士 | 11 | 11 | 0.00% |
博士 | 4 | 4 | 0.00%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61 | 62 | -1.61% |
30~40岁 | 58 | 50 | 16.00%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40,418,067.68 | 40,804,626.80 | 37,597,437.93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5.53% | 5.90% | 4.75%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23,154,756.50 | 661,932,859.80 | -20.9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0,823,113.69 | 640,144,211.96 | -23.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331,642.81 | 21,788,647.84 | 48.3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1,370,896.47 | 151,657,351.84 | 78.9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9,489,265.41 | 179,247,953.13 | 44.7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881,631.06 | -27,590,601.29 | -143.0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7,308,428.47 | 448,900,000.00 | 4.1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8,898,046.90 | 408,147,941.27 | 19.7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589,618.43 | 40,752,058.73 | -152.9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679,348.27 | 35,947,346.62 | -31.35%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销售回款中收到的承兑汇票增加,现金回款减少。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采购付款中支付的承兑汇票增加,现金支付减少。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是销售回款较及时,应收账款保持平稳,同时预收账款同比有所增加,应付账款同比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净额增加。
4、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加主要是理财投资收回增加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光洋基金)收回增加。
5、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增加主要是理财投资支出增加。
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是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光洋基金)收回增加。
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是票据贴现融资到期支出增加。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减少主要是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3,233.16万元,与本年度净利润-4,604.27万元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主要有:
1、固定资产折旧7,614.22万元;
2、资产减值准备1,988.42万元;
3、财务费用1,618.47万元;
4、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784.58万元;
5、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297.76万元;
6、存货的增加-5246.64万元;
7、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3518.68万元;
8、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5165.89万元;
9、无形资产摊销167.81万元;10、使用权资产折旧87.70万元。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140,725.61 | 0.31%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83,272.70 | -0.19% | 理财投资 | |
资产减值 | -19,797,405.70 | 44.15% | 本期资产减值主要为存货减值,上期资产减值主要为固定资减值 | 否 |
营业外收入 | 138,748.87 | -0.31% | ||
营业外支出 | 3,742,917.21 | -8.35%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43,293,538.56 | 10.50% | 104,262,745.42 | 7.87% | 2.63% | 收回光洋基金部分投资 |
应收账款 | 68,783,144.67 | 5.04% | 68,757,688.69 | 5.19% | -0.15% | |
合同资产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存货 | 237,000,470.31 | 17.37% | 200,786,347.12 | 15.15% | 2.22% | 主要为原材料备货增加和在产品增加 |
投资性房地产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12,039,633.69 | 0.88% | 12,826,578.17 | 0.97% | -0.09% | |
固定资产 | 654,323,164.48 | 47.95% | 683,917,385.94 | 51.62% | -3.67% | 主要为固定资产折旧后净值减少 |
在建工程 | 6,153,436.85 | 0.45% | 26,895,120.89 | 2.03% | -1.58% | 主要为在建工程完工转固 |
使用权资产 | 3,250,697.14 | 0.24% | 2,260,021.55 | 0.17% | 0.07% | |
短期借款 | 291,770,266.79 | 21.38% | 262,148,555.56 | 19.79% | 1.59% |
合同负债 | 28,712,619.52 | 2.10% | 10,547,362.36 | 0.80% | 1.30% | |
长期借款 | 88,800,000.00 | 6.51% | 145,900,000.00 | 11.01% | -4.50% | 主要为长期借款将在一年内到期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租赁负债 | 2,152,336.01 | 0.16% | 1,808,597.95 | 0.14% | 0.0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5,771,228.26 | 9.95% | 90,721,138.22 | 6.85% | 3.10% | 主要为长期借款将在一年内到期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7,238,554.80 | 83,272.70 | 243,850,000.00 | 234,238,554.80 | 16,933,272.70 |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7,191,242.64 | 32,058,831.67 | 19,250,074.31 | 30,000,000.00 | 89,250,074.31 | |||
上述合计 | 94,429,797.44 | 32,142,104.37 | 19,250,074.31 | 243,850,000.00 | 264,238,554.80 | 106,183,347.01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5,010,600.11 | 5,010,600.11 | 冻结 | ETC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证保证金、外汇远期保证金 |
13,852,934.08 | 13,852,934.08 | 质押 | 质押定期存款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933,272.70 | 16,933,272.70 | 质押 | 质押理财产品 |
合计 | 35,796,806.89 | 35,796,806.89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5,639,265.41 | 22,577,953.13 | -30.73%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生产 | 80,000,000 | 46,604.40 | 30,963.26 | 34,630.75 | 3,545.66 | 2,881.97 |
内蒙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生产 | 180,000,000 | 51,367.13 | 13,585.41 | 26,504.88 | -4,342.51 | -5,083.62 |
浙江寿尔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销售 | 12,000,000 | 12,205.32 | 3,611.10 | 13,711.23 | -295.42 | -204.89 |
河北隆科材料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生产 | 40,000,000 | 2,621.42 | 2,515.02 | 275.80 | -338.28 | -338.28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阿拉善扬帆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不会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本期内蒙古扬帆增资扩股的情况说明公司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扬帆拟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扬帆增资12,500万元人民币,其中6,000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6,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内蒙古扬帆的注册资本由12,000万元增加至18,000万元,江西扬帆对内蒙古扬帆的持股比例由0%提升至33.33%,公司对内蒙古扬帆的直接持股降至66.67%,内蒙古扬帆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期公司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未能对河北隆科材料有限公司形成控制的股权投资情况说明公司对河北隆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隆科)的持股比例为51%,但未纳入合并范围,主要原因为:根据该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可表决通过。河北隆科设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推荐3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推荐2名。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4/5以上通过方能生效。故虽然本公司持有河北隆科51%的表决权股份,但股东会表决权不足2/3、董事会表决权不足4/5,实际不具有现时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的能力,即未能对其形成控制。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
在稳固当前市场地位的基础上,公司积极布局含磷精细化学品领域,并明确战略目标:成为一家杰出的硫磷化工新材料供应商,为客户提供专业的、高品质的定制化学品服务。
具体包括:
1、在辐射固化领域,致力于开发新型光引发剂产品,并以光引发剂为切入点,开展辐射固化及其应用体系的研发工作。通过加强合作,推动辐射固化行业的整体发展与产业链延伸,重点聚焦于:(1)新型自由基、阳离子光引发剂、增敏剂的开发和创新,自由基和阳离子杂化聚合体系的研究和开发;
(2)光引发剂工艺的创新和开发;(3)开发适用于LED光源的光引发剂等下一代产品,以满足客户对更为绿色的光引发剂的需求;(4)利用公司产业链优势,逐步推进含硫化合物在辐射固化材料等领域的新应用。
2、在含硫精细化学品及中间体领域,主要聚焦新产品、合成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和创新,三废处理技术和综合利用的研发;积极拓展上下游产业链以及横向的合作,以实现共赢。
3、在含磷中间体领域,主要聚焦于含磷工业废料的高效利用技术和下游高附加值磷产品、新型光引发材料的开发及其大规模产业化的研究,解决我国“磷资源的循环再利用,有机膦产品生产高污染/高能耗及高附加值转化”的难题,开发系列含磷中间体、含磷高端阻燃剂和含磷光固化新材料。
(二)2025经营计划
1、提升战略决策能力,抓住优质市场助推公司成长
随着未来国内经济稳中向好、下游需求逐渐企稳回升,公司将重点提升市场调研与战略决策能力,把握优质市场助推公司成长。公司基于决策需要,已设立发展保障中心与市场部,负责市场战略研判及项目的引进与落地,以增强公司对趋势的感知与优质市场的筛选,强化优质项目的快速落地与执行,完善客户、市场、研发和生产之间的信息互通与资源整合调配,强化公司对优质市场机会的战略把握能力。
营销方面,公司市场营销中心将根据市场情况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和业务模式,一方面,继续铺设新
的营销节点,完善销售渠道,针对光引发剂的市场重新布局、规划,密切客户间的交流;另一方面,公司将加强替代品和新产品推广进程。未来,随着新产品的陆续推出,公司将在光引发剂产品及中间体领域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一方面,更丰富的产品品类将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拓展更广泛的下游市场,释放更大的增长潜力;另一方面,凭借公司产品的复配特性,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一站式定制化服务。公司将更重视相关阻燃剂的研发及生产,使产品体系趋于多样化、健全化,以满足各下游领域客户的一站式定制化的需求。中间体与阻燃剂业务的稳健增长,也将为公司在光引发剂领域的整体战略提供更加充分的保障和支持。
2、聚焦重点技术领域突破及工业化应用
公司研发工作将继续聚焦于下列方向:(1)聚焦我国“有机膦制造业高污染/高耗能和磷资源的循环利用及高附加值转化”的难题,开发系列含磷中间体、含磷高端阻燃剂和含磷光固化新材料并完成工业化落地;(2)集中资源聚焦高端光学胶的研发攻关任务;(3)推动含硫、磷精细化学品及中间体应用于农药及医药中间体的产业化研究;(4)推动各子公司、生产基地的新产品研发和工艺验证。
2025年内公司浙江生产基地将新增含磷阻燃剂部分产能,公司含磷中间体产品将开始贡献业绩,这将是公司向含磷中间体行业战略拓展,开辟新赛道的重要一步。
3、着力加强研发人才团队的搭建和培养
2025年,公司将继续加强研发人才团队的搭建、激励和培养,具体包括:(1)搭建完善的人才梯队,推动建立事业部制,科学组合各层级人才,并保证每个层次都有相应的晋升渠道和发展机会;(2)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机会,鼓励研发人员在强化专业知识、技能的同时,积极培养管理能力和领导力,鼓励研发人员从实验室走向车间,从研发岗位走向各级管理岗位,将研发部门打造成公司的人才摇篮;
(3)全面推行“分厂制”管理,推动有效的激励机制落地,除在专利、工艺、项目等各个方面给予研发人员充分的奖励支持外,还将研发人员的薪酬与其负责的研发项目的业绩相关联,激发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4)加强内部沟通与合作,强化技术委员会的决策及协调职能,促进研发系统内部以及与生产、销售等部门之间的相互了解与支持。
4、积极落实外部项目与技术引进
推行项目引进激励机制,对于优质项目引进发挥重要作用的个人,公司将根据相关考核机制进行奖励。同时,公司通过发展保障中心等部门加强对新项目的评估和筛选,选择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优质项目。
外部优质产品将充分释放内蒙古生产基地的生产优势。预留的车间和配套设施为产品落地提供了必
要条件。公司通过灵活的合作模式和共赢机制,保障项目及团队利益,提升资源利用率。内蒙古生产基地将完善基础设施,培养专业团队,与引入的团队和项目实现优势互补,赋能外部伙伴,实现双赢发展。
5、强化管理核算,完善资源整合
公司将全面推行“分厂制”管理模式,将各生产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考核将与项目生产营收、毛利直接挂钩,从而激励各单位和负责人重视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将资源更多向优势项目上倾斜,同时做好成本控制,降低库存与账期,提升周转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在股份公司层面,完善七大中心在统筹调配、公关协调、财务核算与筹资、采购管理、人力资源规划及考核、营销与销售、法务合规工作的职能。各中心以科学的管理模式,通过系统规划与有效执行,为各生产基地在生产运营的稳定与资源的高效整合方面提供战略引领与落地保障。
此举不仅能够提升公司的整体运营效率,优化面向市场的服务质量,而且有助于公司在市场竞争中持续创新,巩固市场地位,为实现长远发展战略筑牢根基,为股东和社会创造更大价值。
6、深植企业文化践行成己惠人
自公司长久发展以来,经历重重挑战,公司的“仁德”文化历久弥新。公司将在继续完善薪酬福利设计,强化激励机制,严格执行绩效考核额度和奖励幅度的同时,改善员工生活福利,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活动;努力引导员工把个人的成长与公司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协同发展,并对各部门、各层级的员工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技术、管理技能等培训,以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水平。
上述仅为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并非对公司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对此应当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三)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
1、国际局势与政策风险
近年来,国际政治环境日益动荡,系统性经济风险上升;同时,国内产业政策调整等宏观因素也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带来了挑战,使得公司运营管理面临一定风险。
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密切关注国际经济、政治形势演变趋势,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环境的跟踪分析及研判,关注宏观经济和产业政策的变化,深入研究大类资产的风险特征及未来变化趋势,做好积极应对准备,严格把控风险,确保公司稳健运营。
2、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近年来,受国际局势紧张等因素影响,上游产品价格出现较大波动。由于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以及产品品类的不断丰富,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愈发显著。若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而公司未能及时将成本转嫁至下游,将面临盈利下滑的风险。
为有效地控制好成本和费用,公司计划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扩大和优化销售渠道,降低销售成本;二是改良技术工艺,提升产品良率,优化生产效率;三是完善成本控制体系,推进经营创新,提升自动化水平,实施精细化成本管理。
3、下游市场景气度不及预期风险
公司下游涉及电子、船舶运输制造、建筑钢材、家具制造、工程机械、食品和化妆品、农药、医药等行业,其中部分行业具有周期性或属于新兴行业,存在周期下行和前景不确定的风险。因此,公司产品的销售量和毛利易受下游行业景气度波动的影响。若下游市场景气度不及预期或持续低迷,可能导致公司业绩承压。
为应对下游市场景气度对公司盈利的影响,公司计划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拓展营销渠道,推动产品进入更多下游领域;二是加大研发投入,使产品更适配下游行业的多样化需求,及时满足客户的个性化要求;三是加强对市场趋势的战略预判,优化市场布局,增强战略定力,以对冲部分下游行业景气度下行的风险。
4、市场竞争风险
因近年来行业内扩产明显,下游市场受大环境影响需求疲软,导致市场竞争趋于激烈,市场需求与预期出现较大的偏差,使企业面临已有产能市场无法消化的风险。
为有效控制市场竞争风险,公司将充分利用全产业链优势,借助原有客户积累,推动新产品的市场试用及验证,探索并找到新的利润增长点。
5、公司产能利用率不足产生的风险
作为公司当前投资最大、产能最丰富、设备最新的生产基地,内蒙古生产基地的主要产品已逐步投产。此外,江西扬帆和浙江生产基地的技改项目也即将投入生产。这些新增产能能否实现预期收益,对公司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在这一过程中,相关市场的趋势、政府的管理、行业政策的变化乃至当地气候气象条件等外部因素均有可能对产量利用率产生影响。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确保产能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一方面公司将严格落实各项规范,确保相关准备工作充分落实,最大限度减少、消灭不确定因素,保障生产的安全、环保、高效。另一方面,
公司将加强提升对市场动向的精准预判能力,通过对现有部分产品的产能置换,集中资源投入到优质项目中,以提升公司整体产能利用率。
6、技术创新风险尽管公司所在行业进入壁垒较高,且公司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已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但近年来全球范围内不断涌现的颠覆性技术创新,存在整个行业被替代的风险,也存在同行业中通过技术创新实现产品替代、工艺替代的风险。此外,公司的研发项目未来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其是否能及时实现工业化落地亦存在一定风险。
为保持竞争优势,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相关行业动态,保持对新技术和新应用的高度敏锐性。同时,公司将持续加大在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和综合利用等领域的投入,购置先进研发设备,并扩充研发团队规模,为公司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7、人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因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对研发要求的不断提高,公司对于高质量人才及经验生产员工的需求不断增加。然而,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社会工资薪酬显著上升。若公司的人力成本投入未能及时转化为效益,可能会面临人力成本上升导致利润水平下降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完善考核与激励制度,建立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稳定现有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二是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式,为公司配备高素质的各类人才;三是不断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降低一线操作人员比例,从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8、安全环保风险
公司从事精细化工行业,生产过程中需使用多种危险化学品作为原料,这些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均有特殊要求。同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还需要经过特殊的环保处理。若操作不当,可能引发安全事故,不仅会干扰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还可能导致经济损失。
为保证生产安全,公司所选用的工艺路线、生产设备、控制系统及环保治理设施均具备先进性和适用性,生产系统的安全环保性能较高;同时,公司持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准则,将安全环保管理贯穿于每一个细节、部门和员工,确保公司安全、环保、有序运行,最大程度降低安全环保问题对公司经营的潜在影响。
9、证券市场风险
影响股票价格的因素除受公司本身的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发展前景和股利分配政策等因素影响之外,公司所处的行业,宏观经济水平和国家政策、制度层面等也会对股价造成一定影响。尤其近年来全球政治环境不稳定因素增加,给金融环境的稳定带来新的挑战。
我国资本市场属于新兴市场,股票价格波动性较大。公司提醒投资者,在购买公司股票前,应充分了解股市风险,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4年04月26日 | “价值在线”路演平台(http://www.ir-online.cn)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投资者及社会公众 | 公司主营业务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扬帆新材2024年4月26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是?否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是?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否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公司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公众股东享有平等地位,使其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由见证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在股东大会上充分保证各位股东有充分的发言权,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使其充分行使股东合法权利。
2、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的人员结构及数量设置、董事的选聘程序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开展,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为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均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程序召集、召开。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各自职责对公司发展的事项进行专项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3、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监事的选举程序、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程序召集、召开。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秉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职权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充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了较为全面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建立了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与激励约束机制,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
5、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并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股东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的资料;并指定巨潮咨询网等为公司信息披露的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6、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明确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定证券部为专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构,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来访来电、券商交流会、项目实地考察调研等多种方式实现与投资者的互动,充分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7、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积极与相关利益者合作,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1、业务独立: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经营计划、财务核算、劳动人事、产品供销等业务体系,均由公司自主决策、自负盈亏,公司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协议及相应的决策程序,独立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人员独立: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均在本公司专职并领取薪酬。均未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3、资产方面: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资产关系明晰,公司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经营、办公场所、生
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配套设施以及土地及房屋使用权等无形资产。
4、机构方面:公司独立开展生产和经营,具有独立的、规范健全的组织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各部门之间职责分明、相互协调,自成为完全独立运行的机构体系。
5、财务独立:公司已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并已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进行会计核算、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独立设立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独立纳税。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42.65% | 2024年05月22日 | 2024年05月22日 | 审议通过: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9、《关于暂时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0、《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11、《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13、《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2.74% | 2024年12月13日 | 2024年12月13日 |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樊彬 | 男 | 46 | 董事长 | 现任 | 2017年11月23日 | 2027年12月10日 | 48,902,410 | 0 | 0 | 48,902,410 | ||
董事 | 现任 | 2012年12月08日 | 2027年12月10日 | |||||||||
总裁 | 离任 | 2023年03月07日 | 2024年12月13日 | |||||||||
樊培仁 | 男 | 72 | 董事 | 现任 | 2012年12月08日 | 2027年12月10日 | 23,779,913 | 0 | 0 | 23,779,913 | ||
陶明 | 男 | 55 | 董事 | 现任 | 2024年05月22日 | 2027年12月10日 | 799,469 | 0 | 20,500 | 0 | 778,969 | 资金需求 |
总裁 | 现任 | 2024年12月13日 | 2027年12月10日 | |||||||||
副总裁 | 离任 | 2012年12月08日 | 2024年12月13日 | |||||||||
樊相东 | 男 | 41 | 董事 | 现任 | 2017年12月11日 | 2027年12月10日 | 808,589 | 0 | 22,800 | 0 | 785,789 | 资金需求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17年12月11日 | 2027年12月10日 | |||||||||
副总裁 | 现任 | 2024年04月22日 | 2027年12月10日 | |||||||||
苏为科 | 男 | 6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1年12月27日 | 2027年12月10日 | 0 | 0 | 0 | 0 | 0 | |
申杰 | 男 | 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4年12月13日 | 2027年12月10日 | 0 | 0 | 0 | 0 | 0 | |
俞唐青 | 男 | 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4年12月13日 | 2027年12月10日 | 0 | 0 | 0 | 0 | 0 | |
张福利 | 男 | 57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18年12月07日 | 2024年12月13日 | 0 | 0 | 0 | 0 | 0 | |
黄法 | 男 | 43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18年12月07日 | 2024年12月13日 | 0 | 0 | 0 | 0 | 0 | |
李俊 | 男 | 44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15年12月25日 | 2027年12月10日 | 0 | 0 | 0 | 0 | 0 | |
朱惠娣 | 女 | 51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2015年12月25日 | 2027年12月10日 | 0 | 0 | 0 | 0 | 0 | |
何方静 | 女 | 36 | 监事 | 现任 | 2021年12月27日 | 2027年12月10日 | 0 | 0 | 0 | 0 | 0 | |
刘辉 | 男 | 49 | 副总裁 | 现任 | 2017年05月05日 | 2027年12月10日 | 464,557 | 0 | 26,600 | 0 | 437,957 | 资金需求 |
朱俊飞 | 男 | 57 | 副总裁 | 现任 | 2012年12月08日 | 2027年12月10日 | 799,469 | 0 | 20,520 | 0 | 778,949 | 资金需求 |
上官云明 | 男 | 51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13年05月 | 2027年12月 | 373,102 | 0 | 18,525 | 0 | 354,577 | 资金 |
07日 | 10日 | 需求 | ||||||||||
李耀土 | 男 | 51 | 董事 | 离任 | 2012年12月08日 | 2024年04月11日 | 831,389 | 0 | 28,500 | 0 | 802,889 | 资金需求 |
合计 | -- | -- | -- | -- | -- | -- | 76,758,898 | 0 | 137,445 | 0 | 76,621,453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否报告期内,李耀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李耀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李耀土先生原定总裁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截至本报告期末,其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为85,500股、通过宁波新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为717,389股。李耀土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离任后的相关规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福利先生、黄法先生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均已满六年,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亦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张福利先生、黄法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樊彬 | 总裁 | 任免 | 2024年12月13日 | 工作调动 |
陶明 | 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05月22日 | 工作调动 |
陶明 | 总裁 | 任免 | 2024年12月13日 | 工作调动 |
陶明 | 副总裁 | 任免 | 2024年12月13日 | 工作调动 |
樊相东 | 副总裁 | 任免 | 2024年04月22日 | 工作调动 |
申杰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12月13日 | 换届 |
俞唐青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12月13日 | 换届 |
张福利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2月13日 | 换届 |
黄法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2月13日 | 换届 |
李耀土 | 董事 | 离任 | 2024年04月11日 | 个人原因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各位董事的情况如下:
樊彬:1979年出生,男,中国国籍,已放弃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中级工程师职称。历
任浙江寿尔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总裁、董事,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现任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SFCCO.,LTD执行董事,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樊培仁:1953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浙江寿尔福化学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陶明:1970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工程师;历任浙江寿尔福化学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助理、副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和厂长,浙江寿尔福化学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仁明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樊相东:1984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历任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苏为科:1961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博士生导师,浙江省特级专家。历任浙江工业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浙江工业大学教授,德清天诺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和泽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野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申杰:1983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先后担任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上海盛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现任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俞唐青:1976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在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会计、浙江宏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现任浙江宏达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公司的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各位监事的情况如下:
李俊:1981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浙江寿尔福化学有限公司机修车间主任、江西仁明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机修车间主任。现任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机修车间部门经理。何方静:1989年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先后就职于浙江寿尔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计。朱惠娣:1974年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上虞舜虹纺织漂染有限公司人事、行政专员,浙江华鸿色纺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办公室科员。
(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5人组成,各位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陶明:1970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工程师;历任浙江寿尔福化学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助理、副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和厂长,浙江寿尔福化学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仁明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刘辉:1976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工程师。历任江西省资溪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虞生产基地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朱俊飞:1968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寿尔福化学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总工程师,江西资溪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任总经理。现任浙江寿尔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任总经理,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上官云明:1974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浙江寿尔福化学有限公司会计、财务副经理,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财务总监助理,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副总监。现任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樊相东:1984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历任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樊培仁 | 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是 | ||
樊彬 | SFCCO.,LTD | 执行董事 | 否 | ||
樊彬 | 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副董事长 | 否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樊培仁 | 浙江寿尔福化学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否 | ||
樊培仁 | 福建仁宏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樊培仁 | 湖南瑞冠生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樊培仁 | 长兴盛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樊培仁 | 缙云县万福工贸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否 | ||
樊培仁 | 浙江金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樊培仁 | 浙江缙云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樊培仁 | 浙江天边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樊培仁 | 杭州弘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否 | ||
樊培仁 | 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樊培仁 | 缙云扬帆亿联置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樊培仁 | 杭州弘韫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否 | ||
樊培仁 | 缙云扬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
樊培仁 | 杭州扬帆新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经理 | 否 | ||
樊彬 | 浙江寿尔福化学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樊彬 | 缙云县沙坑水电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
樊彬 | 杭州扬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
苏为科 | 浙江工业大学 | 教授 | 是 | ||
苏为科 | 浙江野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苏为科 | 德清天诺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是 | ||
苏为科 |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苏为科 | 浙江和泽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苏为科 |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申杰 |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是 | ||
俞唐青 | 浙江宏达会计师事务所 | 副所长 | 是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其中董事、监事的报酬方案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樊彬 | 男 | 46 | 董事长 | 现任 | 67.82 | 否 |
樊培仁 | 男 | 72 | 董事 | 现任 | 1.2 | 是 |
陶明 | 男 | 55 | 董事/总裁 | 现任 | 68.81 | 否 |
樊相东 | 男 | 41 |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 现任 | 41.37 | 否 |
李耀土 | 男 | 51 | 董事 | 离任 | 25.79 | 否 |
张福利 | 男 | 57 | 独立董事 | 离任 | 8 | 否 |
黄法 | 男 | 43 | 独立董事 | 离任 | 8 | 否 |
苏为科 | 男 | 6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 | 否 |
申杰 | 男 | 4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0 | 否 |
俞唐青 | 男 | 4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0 | 否 |
刘辉 | 男 | 49 | 副总裁 | 现任 | 57.89 | 否 |
上官云明 | 男 | 51 | 财务总监 | 现任 | 40.43 | 否 |
朱俊飞 | 男 | 57 | 副总裁 | 现任 | 59.16 | 否 |
李俊 | 男 | 44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13.33 | 否 |
朱惠娣 | 女 | 51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10.31 | 否 |
何方静 | 女 | 36 | 监事 | 现任 | 10.61 | 否 |
合计 | -- | -- | -- | -- | 420.72 | -- |
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04月22日 | 2024年04月24日 | 审议通过: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9、《关于暂时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1、《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12、《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13、《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4、《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14-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14-2《董事会议事规则》14-3《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14-4《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14-5《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14-6《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14-7《总裁工作细则》14-8《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14-9《对外担保管理制度》14-10《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14-11《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14-12《对外投资管理制度》14-13《关联交易决策制度》14-14《募集资金管理制度》14-15《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4-16《信息披露管理制度》14-17《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15、《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6、《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17、《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18、《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04月25日 | 2024年04月29日 | 审议通过: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 2024年08月23日 | 2024年08月27日 | 审议通过: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三次会议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2024年10月30日 | 审议通过: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11月27日 | 2024年11月27日 |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3、《关于提请召开2024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12月13日 | 2024年12月13日 | 审议通过: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5、《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6、《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樊彬 | 6 | 6 | 0 | 0 | 0 | 否 | 2 |
樊培仁 | 6 | 6 | 0 | 0 | 0 | 否 | 2 |
陶明 | 4 | 3 | 1 | 0 | 0 | 否 | 1 |
樊相东 | 6 | 6 | 0 | 0 | 0 | 否 | 2 |
苏为科 | 6 | 3 | 3 | 0 | 0 | 否 | 2 |
张福利 | 5 | 2 | 3 | 0 | 0 | 否 | 0 |
黄法 | 5 | 1 | 4 | 0 | 0 | 否 | 1 |
申杰 | 1 | 1 | 0 | 0 | 0 | 否 | 0 |
俞唐青 | 1 | 1 | 0 | 0 | 0 | 否 | 0 |
李耀土 | 0 | 0 | 0 | 0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开展工作,高度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情况。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重大治理和经营决策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并坚决监督和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确保决策科学、及时、高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黄法、苏为科、李耀土 | 5 | 2024年04月11日 |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内审部门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的议案》4、《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5、《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无 | 无 | 无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 黄法、苏为科、樊培仁 | 5 | 2024年04月23日 | 审议通过: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内审部门2024年度一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无 | 无 | 无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 黄法、苏为科、樊培仁 | 5 | 2024年08月12日 | 审议通过: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内审部门2024年度半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无 | 无 | 无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 黄法、苏为科、樊培仁 | 5 | 2024年10月24日 | 审议通过: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内审部门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无 | 无 | 无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俞唐青、苏为科、樊培仁 | 5 | 2024年12月13日 | 审议通过: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2、《关于聘任公司审计副总监的议案》 | 无 | 无 | 无 |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苏为科、樊彬、张福利 | 3 | 2024年04月11日 | 审议通过:1、《关于提名公司副总裁候选人的议案》2、《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无 | 无 | 无 |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苏为科、樊彬、张福利 | 3 | 2024年11月22日 | 审议通过:1、《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无 | 无 | 无 |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苏为科、樊彬、申杰 | 3 | 2024年12月13日 | 审议通过:1、《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4、《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无 | 无 | 无 |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 | 苏为科、张福利、黄法 | 1 | 2024年04月11日 | 审议通过:1、《关于选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2、《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无 | 无 | 无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34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792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026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02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1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763 |
销售人员 | 23 |
技术人员 | 141 |
财务人员 | 20 |
行政人员 | 79 |
合计 | 1,02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及以上 | 4 |
硕士及以上 | 20 |
本科及以上 | 195 |
大专 | 163 |
大专以下 | 644 |
合计 | 1,026 |
2、薪酬政策
公司的薪酬政策始终以工作能力及工作绩效为导向,综合考虑岗位、职级、行业水平等因素,确保行业竞争性的同时注重对员工付出的劳动和创造的价值给予合理的回报和激励,以提升公司在人才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2024年公司的薪酬调整持续向岗位晋升人员及研发技术核心骨干人员、一线销售业务员倾斜,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不断完善公司薪酬体系,分别在年初和年末进行薪资调整,并梳理股份公司年薪制人员的薪资收入,积极参考行业水平、当地平均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比同岗位工资差别,优化薪酬制度,提高公司薪酬竞争力。
2024年公司对市场部的职责进行了梳理,针对工作职责,各岗位工作内容进行梳理修订,组织相关的部门对工作进行分析讨论、交叉评审和修订,目前已完成市场部岗位说明书编制工作
3、培训计划
公司注重员工培训与职业规划,不断优化培训制度,完善培训体系,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培训、技能培训、管理培训、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在培训方式上采取面授讲座、视频自选课程、与高校联合继续深造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方式,同时积极挖掘公司内部培训人才,致力建立一支能够支持企业内部知识传递、相互促进提高业务的专业讲师队伍及员工团队。
在培训项目设计上,公司持续加强对中基层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的通用课程培训和新入职员工的职业化素养培训,也重点关注研发技术人员、生产一线员工的专业技能培训,既着力提高员工专业技能,同时也提升管理团队的领导力。
为打造高效安全的企业环境,2024年股份公司在江西生产基地、内蒙生产基地全面开展6S现场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了对浙江生产基地6S现场管理工作的推行,并组织开展了持续的全员动员和培训工作,通过全员培训,不仅让大家对6S管理的理念和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知,也为企业打造标准化的现场管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减少安全风险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否□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其他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接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流动资金需求,因企业当年出现亏损,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自有生产项目建设需要,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适时的更新和完善,建立了一套设计科学、简洁适用、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由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共同组成公司的风险内控管理体系,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价。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够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健全、合理,内部控制执行有效,不存在重大遗漏。公司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分析与评价,有效防范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促进了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5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舞弊;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并对多项财务指标做出超过10%以上的修正);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④公司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 |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②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③重在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 |
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②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④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 性失效;④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⑤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⑥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 |
定量标准 |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但小于3%,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1%但小于3%,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扬帆新材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5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主要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等。
主要行业标准包括《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等。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扬帆新材排污许可证:2024年4月3日-2029年4月2日,证书编号:91330600745085889D001V;内蒙古扬帆排污许可证:2024年4月9日-2029年4月8日,证书编号:91152991MAOPQT5W4R001R;江西扬帆排污许可证:2023年7月30日-2028年7月29日,证书编号:91360430696074293G001P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 | 间歇排放 | 1 | 厂区西北角 | 152.15mg/l | 500mg/l | 4.06吨 | 52.2吨 | 无 |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水 | NH3-N | 间歇排放 | 1 | 厂区西北角 | 1.85mg/l | 35mg/l | 0.05吨 | 3.654吨 | 无 |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气 | SO2 | 连续排放 | 1 | 厂区东北角 | 4.39mg/m3 | 550mg/m3 | 0.06吨 | 3.99吨 | 无 |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气 | NOX | 连续排放 | 1 | 厂区东北角 | 50.61mg/m3 | 240mg/m3 | 5.78吨 | 10.08吨 | 无 |
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 | 间歇排放 | 1 | 厂区北面 | 77.67mg/l | 500mg/l | 2.68吨 | 985.31吨 | 无 |
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 废水 | NH3-N | 间歇排放 | 1 | 厂区北面 | 2.17mg/l | 35mg/l | 0.11吨 | 205.27吨 | 无 |
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 废气 | SO2 | 连续排放 | 2 | 厂区中部 | 6.83mg/m3 | 200mg/m3 | 1.24吨 | 8.186吨 | 无 |
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 废气 | NOX | 连续排放 | 1 | 厂区中部 | 8.39mg/m3 | 200mg/m3 | 1.25吨 | 10.222吨 | 无 |
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 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连续排放 | 1 | 厂区中部 | 10.42mg/m3 | 60mg/m3 | 2.76吨 | 45.5977吨 | 无 |
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 | 连续排放 | 1 | 厂区中部 | 2.99mg/m3 | 20mg/m3 | 0.88吨 | 5.516吨 | 无 |
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 | 连续排放 | 1 | 厂区东南角 | 249.25mg/l | 500mg/l | 18.91吨 | 35.53吨 | 无 |
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 废水 | NH3-N | 连续排放 | 1 | 厂区东南角 | 4.75mg/l | 50mg/l | 0.36吨 | 3.24吨 | 无 |
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 废气 | VOCs | 连续排放 | 1 | 厂区东南角 | 17.03mg/m3 | 80mg/m3 | 3.02吨 | 6.95吨 | 无 |
对污染物的处理
(1)废水处理设施浙江生产基地建有400t/d的污水处理设施以及废水预处理装置采用“三效蒸发+物化处理+芬顿氧化+A/O生化处理+MBR膜处理”的处理工艺,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水达标排放。
内蒙古扬帆建有500m
/d的污水处理设施、2.5t/h喷雾干燥装置以及4t/h三效蒸发装置。废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铁碳芬顿氧化+气浮+厌氧塔+高倍浓缩MBR”处理工艺。三效蒸发车间用于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碱及高盐废水,工艺主要包括“酸碱调节+三效蒸发器”,高盐废水经过三效蒸发处理后蒸发冷凝水进入废水处理站,废水达标后排放。
江西扬帆拥有四套三效蒸发设备预处理高盐废水,以及500吨/天的污水处理站,高盐废水经过三效蒸发预处理后进入污水站,污水站采用“微电解+催化氧化工艺+中和反应+水解酸化+A/O反应池”的处理工艺,全年正常运行,废水达标排放。
(2)废气处理设施
浙江生产基地建有一套20,000m
/h的蓄热式焚烧炉,一套仓库废气处理装置,一套烘干房废气处理装置,一套酸性废气处理装置,一套废水处理车间废气处理装置。所有废气预处理装置及末端处理装置均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
内蒙古扬帆拥有一套30,000m
/h的蓄热式废气焚烧炉,各生产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除含氯有机物)均经各车间预处理后进入RTO燃烧后高空排放。
江西扬帆拥有一套20000m
/h的蓄热式氧化焚烧炉,工艺废气采用蓄热式氧化焚烧炉氧化焚烧处理,经焚烧后的废气再经一套碱液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经25米烟囱高空排放。
(3)固废处理设施:
固废均交由第三方有资质的固废处置公司进行处理。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浙江生产基地、内蒙古扬帆、江西扬帆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应急资源准备充分。与此同时,公司定期组织相关演练,切实提高了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能力。其中,江西扬帆2024年9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并在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扬帆新材依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浙江省相关文件要求,更新了自行监测方案并按期委托第三方开展自行监测,定期将相关污染物排放数据在浙江省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充分响应国家对环境监管的要求,推动公司相关设施和生产工艺的进一步优化。
内蒙古扬帆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制药工业-原料药制造》(HJ858.1-2017)等标准规范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对所排放的污染物组织开展自行监测并在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公开相关环境数据。
江西扬帆依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江西省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委托第三方开展自行监测,按时将相关污染物排放数据在《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进行公开。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扬帆新材环境治理和保护投入1,260万元,实际缴纳环境保护税17,017.68元;内蒙古扬帆年实缴环境保护税13,108.3元;江西扬帆应缴环境保护税为2,153.75元。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不适用
江西生产基地:淘汰落后泵+电机26套,单电机55台,更换成节能电机,降低了电能消耗,节约了企业用电成本。
内蒙古生产基地:基地新修建了光伏车棚,在楼顶修建太阳能光伏板,将太阳能用到企业生产中。
浙江生产基地:1、碳排放减少,采用节能电机,从三级能效全部改为二效及更高能效比电机;2、蒸汽回收套用,利用余热进行回收套用;3、对各项目进行能量分析,有效减少热、电、水的使用。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 | / | / | / | / | /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一)“仁德文化”与“四个善待”
经过多年的发展,扬帆新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仁德文化”,她包含一个核心价值观和一条企业生态链。核心价值观“仁德创富,成己惠人”包含四个方面:“仁德”是灵魂;“创富”是使命;“成己”是动力;“惠人”是责任。扬帆新材的发展历程就是以道义和情感“惠人”的过程,是员工、客户、社会分享企业成果的过程,是最大程度地为每个利益相关者提供发展的空间的过程,也是员工与企业同步成长的过程。
基于“仁德文化”,公司形成了独特的“四个善待”的企业生态链:企业“善待员工就是善待企业”,员工“善待企业就是善待自己”;社会“善待企业家就是善待财富”,企业家“善待社会就是善待未来”。这“四个善待”,就是扬帆人处理企业、员工与社会关系的最高准则。
在“仁德文化”的引领下,打造回报投资者、令股东满意的企业;建成安全、环保、收入提升,让员工喜欢、有归属感的企业;成为对财政税收有贡献、解决就业、社会认可的、有责任感的企业;实现能为客户创造价值、解决客户问题的、让客户尊重的企业。
(二)安全环保与绿色工厂
作为一家负责任的企业,扬帆新材始终将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视为我们运营的核心原则。可持续发展不仅关乎企业的长远利益,更关联着社会的整体福祉和未来。因此公司不断投入资源,采用先进的技
术和管理措施,以确保在生产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并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公司通过实施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规范,对生产流程进行持续的监督与优化。从原材料的选择到产品的制造,再到废弃物的处理,每一个环节都体现了我们对环境保护的承诺。同时,我们定期为员工提供安全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所有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如何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规划,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绿色工厂建设工作:在报告期内,内蒙古扬帆规划建设了92.3MWp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投入使用后,可实现装机容量1200kWp,年利用1600小时,年发电量192,000kWh,按照优惠电价0.368元/kWh计算,累计年节约电费20多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全部投入使用。
此外,针对绿色工厂工作,公司监督各部门职责规划分工,建立合理的绿色工厂组织架构,贯彻实施各项法律、法规,使工厂规范化;通过先进的管理理念使绿色工厂持续、健康、稳健的发展;加强人才引进、资金投入,开发新产品并进行多次生产工艺优化和生产设备升级改造使得工厂有较高的自动化程度,相对于行业领先的生产技术,在贯彻落实“绿色经营”方针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完善安全制度建设
公司各生产基地以各基地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成立了以公司负责人为主任委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在此基础上,基于企业实际情况建立了一整套比较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搭建安全监管体系
公司制定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检查采取的形式有日常检查、每周检查、专项检查、月度检查、重大节假日检查等。现已完成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明确了各车间、工段的风险级别和责任人,制定了相应的管控措施。
3、落实安全教育培训
公司安全教育按公司、车间、班组三级执行,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了专门的安全知识和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均经过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并取得资质证书;其他从业人员经过本单位三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4、强化事故应急机制各生产基地均成立了应急指挥机构。以江西扬帆为例,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有关部门经理、车间主任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其日常工作由公司安环部负责,另外成立应急救援小分队、医疗救护组、物质供应组、应急通讯组等,以保证事故发生时公司得以快速反应,有效应对。
5、保障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公司通过建立制度以保障安全生产经费能够足额投入相应的各项工作中。具体包括:1)设备维护,如完善和维护保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配备和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等;2)人员组织,如应急救援演练、组建志愿消防队等;3)隐患排查,如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安全生产检查整改职业卫生危害因素检测、消防设施年检等;4)法定支出,包括法定检测等费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各个方面。
6、扎实推进安全标准化公司扎实开展安全标准化运行工作,不断强化各级人员安全责任意识,逐级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同时通过培训和考核来提高员工的安全操作水平,积极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秉承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识别管控,建立自上而下的识别体系和自下而上的隐患排查体系。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浙江生产基地2024年8月份向绍兴市上虞区慈善总会捐赠人民币5万元。江西扬帆2024年1月通过慈善总会定向赞助彭泽县新联会5万元、彭泽县浪溪镇港下村3.8万元、对彭泽县棉船镇升州村、彭泽县浩山乡盘谷村、彭泽县浩山乡同升村、彭泽县马当镇和团村各赞助20,000元用于新农村建设,共计16.8万元;6月赞助彭泽县新联会3000元用于高考志愿服务;7月赞助彭泽县新联会3000元用于抗洪救灾慰问;7月赞助彭泽县棉船镇人民政府1万元用于防汛抗洪。2024年江西全年公益捐赠合计18.4万元。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樊培仁、樊彬、李耀土、王培俊、陈育亮、田李红、张永彬、朱俊飞、陶明、张祥、吴红辉、上官云明;其中张永彬、已离任,目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陈育亮、张祥、田李红、王培俊、吴红辉、李耀土已离职/退休,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人在担任扬帆新材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的扬帆新材股份新股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扬帆新材股份。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扬帆新材股份;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扬帆新材股份。 | 2017年04月12日 | 无期限 | 正常履行中 |
控股股东扬帆控股、实际控制人樊培仁、杨美意、樊彬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本人(本公司)目前除持有或间接持有扬帆新材的股份外,未直接或间接投资其它与扬帆新材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亦未直接或间接从事其它与扬帆新材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的经营活动;2、本人(本公司)未来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扬帆新材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亦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业务与扬帆新材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3、当本人(本公司)及可控制的企业与扬帆新材及其子公司之间存在竞争性同类业务时,本人(本公司)及可控制的企业自愿放弃同扬帆新材及其子公司存在竞争的业务;4、本人(本公司)及可控制的企业不向其他在业务上与扬帆新材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资金、管理、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支持;5、上述承诺在本人(本公司)持有或间接持有扬帆新材的股份期间和在扬帆新材任职期间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愿意承担给扬帆新材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2017年04月12日 | 无期限 | 正常履行中 | |
控股股东扬帆控股、实际控制人樊培仁、杨美意、樊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新帆投资、SFC、益进凡投资、上海诚伦、东方富海Ⅰ、东方 |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除已经披露的情形外,本人(公司)任职或控制的企业与扬帆新材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2、本人(公司)不会实施影响扬帆新材的独立性的行为,并将保持扬帆新材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3、本人(公司)将尽量避免与扬 | 2017年04月12日 | 无期限 | 正常履行中 |
富海Ⅱ | 帆新材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4、本人(公司)将严格遵守扬帆新材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扬帆新材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5、本人(公司)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扬帆新材的利润,不会通过影响扬帆新材的经营决策来损害扬帆新材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70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金刚锋、刘科娜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金刚锋4年、刘科娜3年 |
注:
分别为审计费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万元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人民币10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适用□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作为子公司内蒙古扬帆"29,000吨医药中间体、光引发剂项目"安装工程的承包方,在工程审计结算阶段与内蒙古扬帆就部分工程套价的算法与金额存在分歧,几经协商无果后,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诉至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阿左旗人民法院同意就案涉建设工程工程造价申请司法鉴定申请,先后组织进行案涉工程工程量及造价鉴定并作出一审判决。公司及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均对一审判决不服分别提出上诉。2023年2月8日,二审开庭审理,裁定本案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2023年4月13日,重审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并根据双方要求,选定鉴定机构开展鉴定。鉴定机构于10月份出具鉴定报告,但因鉴定报告缺乏专业性以及鉴定专家缺乏资质,该报告 | 1,515.31 | 是 | 2025年4月15日二审法院做出判决: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 | 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 | 判决对内蒙古扬帆有执行要求,执行中 | 2021年08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扬帆新材《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36) |
扩大了争议项,将双方争议金额扩大到800余万,整个项目工程款合计扩大至2400万,严重背离事实。公司于11月底提交鉴定异议书,12月法院开庭审理,法官同意并将择期重新指定鉴定机构。2024年11月25日,阿左旗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工程总造假款为16,391,320元,内蒙古扬帆需向原告支付工程款5,586,28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4766714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双方均对一审判决不服并提出上诉。2025年3月4日,二审在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5年4月15日二审法院做出判决,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 | |||||||
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作为子公司内蒙古扬帆"29,000吨医药中间体、光引发剂项目"安装工程的承包方,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未按约定工期完成施工,应当承担工期延期违约责任,公司向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工期延期违约金、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交付全套竣工资料。2025年4月11日,一审在阿拉善盟左旗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尚在审理过程中。 | 410.81 | 否 | 2025年4月11日,一审在阿拉善盟左旗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尚在审理过程中。 | 审理中未结案 | 未判决未执行 | 2025年04月25日 | 巨潮资讯网:扬帆新材《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8) |
2018年10月,内蒙古扬帆与刘伟荣就三氯化铝项目的合作事项签订合同,2020年6月,项目正式开炉投产。后因该项目市场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合作已失去继续执行的意义,为保障双方利益,公司提出终止协议,但刘伟荣方面对合作存在不切实际的预期,经多次协商无果后,于2021年12月将纠纷诉至法院。该次诉讼以公司补偿刘伟荣1,203,501.12元结束。2023年8月,刘伟荣又以合同尚未解除为由,要求公司支付其预期利益损失,法院于11月份判决驳回刘伟荣全部诉讼请求。刘伟荣不服提出上诉,二审于2024年1月开庭,现已审结,驳回刘伟荣上诉,维持原判。 | 137.02 | 否 | 法院于2023年11月份判决驳回刘伟荣全部诉讼请求。刘伟荣不服提出上诉,二审于2024年1月开庭审结,驳回刘伟荣上诉,维持原判 | 驳回刘伟荣上诉,维持原判 | 判决对内蒙古扬帆无执行要求 | 2024年04月24日 | 巨潮资讯网:扬帆新材《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合计5件 | 97.92 | 否 | 4件已调解或者和解结案,1件正在起诉中 | 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 判决对公司无执行要求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适用□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扬帆科技和寿尔福贸易向控股股东租赁房屋,实际发生租赁费用718,701.64元,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杨美意租赁房屋,实际发生租赁费用116,936.00元。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江西扬帆 | 4,000 | 2024年5月6日 |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024年5月6日至2027年5月5日 | 否 | 否 | |
江西扬帆 | 8,000 | 2022年10月8日 | 4,5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022年10月8日至2025年10月8日 | 否 | 否 | |
寿尔福贸易 | 1,000 | 2023年12月18日 | 99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023年12月18日至 | 否 | 否 |
2026年12月18日 | ||||||||||
寿尔福贸易 | 4,000 | 2024年5月30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024年5月30日至2025年5月29日 | 否 | 否 | |
寿尔福贸易 | 3,000 | 2023年7月5日 | 2,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023年7月4日至2026年7月4日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8,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6,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2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14,44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8,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6,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20,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14,440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1.20%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6,185 | 1,685 | 0 | 0 |
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8,200 | 0 | 0 | 0 |
合计 | 24,385 | 1,685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对富海光洋基金股权投资的具体说明
、富海光洋基金具体情况公司于2019年与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海创业管理”)、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海”)、沈林仙和程上楠共同增资扬州富海光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富海光洋基金”、“基金”),出资总额为12.90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收购光洋股份的控股股东常州光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洋控股”)99.89%股权,以实现对上市公司的间接控制。
2019年10月,东方富海将46.51%的股权转让给扬州市江都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都政府基金”),变更后合伙企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合伙人名称 | 类型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方式 | 占比(%) |
富海创业管理 | 普通合伙人 | 1,000.00 | 货币 | 0.78 |
江都政府基金 | 有限合伙人 | 60,000.00 | 货币 | 46.51 |
东方富海 | 有限合伙人 | 28,000.00 | 货币 | 21.71 |
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0,000.00 | 货币 | 7.75 |
沈林仙 | 有限合伙人 | 10,000.00 | 货币 | 7.75 |
程上楠 | 有限合伙人 | 20,000.00 | 货币 | 15.50 |
合计 | - | 129,000.00 | - | 100.00 |
公司间接持股比例
2024年7月,经合伙人会议,合伙企业合伙人发生份额及减资,其中本公司在此过程中减少在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3,000万元(对应实缴出资3,000万元),剩余7,000万元认缴出资(对应实缴出资7,000万元)。公司的减资对价为35,706,345元,并已经于2024年8月30日、2024年12月30日分别从合伙企业获得减资款7,475,472元、28,230,873元,合计35,706,345元。。
变更后合伙企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合伙人名称 | 类型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方式 | 占比(%) |
富海创业管理 | 普通合伙人 | 100.00 | 货币 | 0.45 |
东方富海 | 有限合伙人 | 10,000.00 | 货币 | 45.25 |
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7,000.00 | 货币 | 31.67 |
沈林仙 | 有限合伙人 | 5,000.00 | 货币 | 22.62 |
合计 | - | 22,100.00 | - | 100.00 |
公司间接持股比例
2、投资去向
本次变更前,富海光洋基金出资总额为12.90亿元人民币,其中119,900.00万元专项用于基金收购光洋股份的控股股东光洋控股99.89%股权,从而间接控制上市公司,其余人民币9,100.00万元预留为基金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的5年管理费及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1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基金除用于收购光洋控股股权外,其余闲置资金可以进行基于现金管理目的的闲置资金增值投资,但仅可投资于货币基金、短期债券、国债、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和银行存款或其他经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同意的固定收益类产品或者其他低风险金融产品。
本次变更后,富海光洋基金出资总额为2.21亿元人民币,专项用于投资光洋股份的控股股东光洋控股18.218%的股权,延长基金存续期限后,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再向基金收取管理费。本次公司所获的减资对价为35,706,345元,已于2024年12月31日前存入公司账户。
3、投资进展
自收购以来,光洋股份确立了新的战略发展方针:立足汽车、走出汽车,充分利用优势资源,全面推进国产化替代,持续切入高端新能源项目,加快布局汽车电子。在稳住存量市场的基础上,全力争取
新的增量市场,以老养新、以新促老,加快主业提升,推动公司快速可持续发展。2020年12月29日光洋股份完成了威海世一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世一”)、威海高亚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高亚泰”)各100%股权的收购工作,光洋股份主营业务增加了电子线路板、电子元器件的生产与销售。
为了抓住新能源汽车发展所带来的市场机遇,光洋股份2023年度实施了特定对象发行项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81,661,89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8元/股,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552.92万元。
2024年7月25日,光洋股份实际控制人富海光洋基金与黄山建投富海光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黄山富海基金”)签订了《扬州富海光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黄山建投富海光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常州光洋控股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黄山富海基金通过现金方式从富海光洋基金受让光洋控股81.667%的股权,从而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此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157,356,449元。交易实施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富海光洋基金变更为黄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黄山市国资委”)。
根据《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00万元-6,300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600万元-5,400万元,实现了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公司投资的目的主要系拓展公司的投资渠道、融合多方优势资源、推动公司提高盈利水平,相关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光洋股份的控股股东光洋控股18.218%股权。公司本次退出部分份额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合伙协议安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长基金存续期限相关事项符合实际运作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基金合伙人将结合市场情况有效地推动所投项目的退出及分配工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已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富海光洋基金的公允价值变动进行了适当、合理的会计处理,其公允价值变动不会对公司当期净利润造成影响,亦不会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4、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12,395 | 0.18% | 412,395 | 0.18%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12,395 | 0.18% | 412,395 | 0.18%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12,395 | 0.18% | 412,395 | 0.18%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4,337,735 | 99.82% | 234,337,735 | 99.82%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34,337,735 | 99.82% | 234,337,735 | 99.82%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234,750,130 | 100.00% | 234,750,13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的规定,公司原董事李耀土先生于报告期内离职,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公司股份,限售股因此增加2.85万股,后因六个月届满,限售股因此减少2.85万股,因此公司限售股总数不变。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李耀土 | 85,500 | 28,500 | 28,500 | 85,500 | 辞任董事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 2024年10月11日 |
合计 | 85,500 | 28,500 | 28,500 | 85,50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1,99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34,750,13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2.04% | 51,729,200 | 0 | 0 | 51,729,200 | 质押 | 23,278,200 | ||||||
SFCCO.,LTD. | 境外法人 | 15.84% | 37,175,400 | 0 | 0 | 37,175,400 | 不适用 | 0 | ||||||
宁波新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58% | 10,755,460 | 0 | 0 | 10,755,460 | 不适用 | 0 | ||||||
MORGANSTANLEY&CO.INTERNATIONALPLC. | 境外法人 | 0.33% | 777,765 | 392145 | 0 | 777,765 | 不适用 | 0 | ||||||
王晨辉 | 境内自然人 | 0.32% | 754,130 | 311930 | 0 | 754,130 | 不适用 | 0 | ||||||
北京信弘天禾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1% | 730,500 | 报告期新入前200名,增量未知 | 0 | 730,500 | 不适用 | 0 |
-信弘征程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沈彤英 | 境内自然人 | 0.29% | 684,900 | 报告期新入前200名,增量未知 | 0 | 684,900 | 不适用 | 0 | |
杨乐君 | 境内自然人 | 0.28% | 668,400 | 报告期新入前200名,增量未知 | 0 | 668,400 | 不适用 | 0 | |
沈希洪 | 境内自然人 | 0.27% | 631,800 | 报告期新入前200名,增量未知 | 0 | 631,800 | 不适用 | 0 | |
吴章友 | 境内自然人 | 0.22% | 505,600 | 报告期新入前200名,增量未知 | 0 | 505,600 | 不适用 | 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扬帆控股和SFC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不适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1,729,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1,729,200 | ||||||
SFCCO.,LTD. | 37,175,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175,400 | ||||||
宁波新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755,4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755,460 | ||||||
MORGANSTANLEY&CO.INTERNATIONALPLC. | 777,765 | 人民币普通股 | 777,765 | ||||||
王晨辉 | 754,130 | 人民币普通股 | 754,130 | ||||||
北京信弘天禾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弘征程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30,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30,500 | ||||||
沈彤英 | 684,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84,900 | ||||||
杨乐君 | 668,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68,400 | ||||||
沈希洪 | 631,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31,800 | ||||||
吴章友 | 505,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5,600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扬帆控股和SFC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股东北京信弘天禾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弘征程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614700股外,还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15800股,实际合计持有730500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
名股东及前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公司前
名普通股股东、前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樊培仁 | 2003年07月24日 | 91330108753044315N | 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投资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品牌管理;咨询策划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樊彬 | 本人 | 中国 | 否 |
樊培仁 | 本人 | 中国 | 否 |
杨美意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樊彬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长(2023年3月-2024年12月兼任上市公司总裁);樊培仁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杨美意不在上市公司任职,在扬帆控股担任董事。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04月23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中汇会审[2025]5228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金刚锋、刘科娜 |
审计报告正文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帆新材)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扬帆新材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扬帆新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的确认
1.关键审计事项
扬帆新材主要从事光引发剂及巯基化合物及其衍生物等中间体产品的生产与销售。2024年度扬帆
新材确认的营业收入为73,139.64万元,较2023年度上涨5.80%。由于扬帆新材收入金额重大且为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扬帆新材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中的应对我们针对扬帆新材收入确认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2)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3)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4)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执行细节测试,查阅相关销售合同或订单、出库单、签收单、销售发票、银行回款等原始资料,检查开票、记账、对账的产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是否一致,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5)对收入执行分析性程序,评价收入的变动趋势、毛利率、产品销售的结构与价格变动是否异常;(6)通过测试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且金额较大的发货单据以及签收单与应收账款和收入明细账进行核对;同时,从应收账款和收入明细账选取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且金额较大的凭证,与发运凭证以及签收单核对,以确定销售是否存在跨期现象;(7)结合对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的审计,选择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检查期后回款情况;(8)获取出口报关单、提单及海关出口数据并与公司账面记录的外销数据进行比对,核实外销收入的真实性。
(二)存货减值准备的计提
1.关键审计事项
扬帆新材的存货主要包含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八)所述,截止2024年12月31日,扬帆新材存货余额25,873.58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173.53万元,账面价值23,700.05万元,占2024年度合并营业成本的37.84%,占2024年末资产总额的17.37%。由于扬帆新材管理层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需要运用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存货的状态变化及售价的下降会对其可变现净值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将存货减值准备的计提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中的应对
我们对扬帆新材存货减值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l)评价管理层对存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2)结合存货监盘,对期末结存存货的外观形态进行检视,以了解其物理形态是否正常,针对型号陈旧、产量下降的库存商品和在产品,
检查其生产成本或售价波动及技术或市场需求的变化情况;(3)检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方法是否前后一致;(4)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计价方法,评价存货跌价准备所依据的资料、假设及计提方法,考虑是否有确凿证据为基础计算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检查其合理性;(5)考虑不同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原则,复核其可变现净值计算正确性。
(三)固定资产减值事项1.关键审计事项如扬帆新材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三)及五(十二)所述,截止2024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为5,600.96万元。
公司管理层于资产负债表日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并且按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层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或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和估计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方面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扬帆新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中的应对
我们对扬帆新材固定资产减值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公司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是否合理,并测试其运行有效性;(2)评价管理层对于减值迹象的判断是否合理,资产减值准备是否计入恰当的期间;(3)评价扬帆新材对于资产组的识别以及分配在每个资产组中固定资产的金额,评价可收回金额计算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4)复核扬帆新材确定资产和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方法的适当性及重要假设、折现率等关键参数的合理性,以检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算的准确性;(5)复核财务报表附注中相关披露的充分性和完整性。
四、其他信息
扬帆新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
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扬帆新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扬帆新材、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扬帆新材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扬帆新材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扬帆新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
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扬帆新材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扬帆新材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43,293,538.56 | 104,262,745.42 |
结算备付金 | 0.00 | 0.00 |
拆出资金 | 0.00 | 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933,272.70 | 7,238,554.80 |
衍生金融资产 | 0.00 | 0.00 |
应收票据 | 525,757.36 | 0.00 |
应收账款 | 68,783,144.67 | 68,757,688.69 |
应收款项融资 | 12,994,994.22 | 13,720,761.40 |
预付款项 | 5,169,642.30 | 4,027,624.52 |
应收保费 | 0.00 | 0.00 |
应收分保账款 | 0.00 | 0.00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0.00 | 0.00 |
其他应收款 | 3,377,825.32 | 4,058,353.4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0.00 | 0.00 |
存货 | 237,000,470.31 | 200,786,347.12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0.00 | 0.00 |
持有待售资产 | 0.00 | 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0.00 | 0.00 |
其他流动资产 | 5,270,977.34 | 5,224,989.92 |
流动资产合计 | 493,349,622.78 | 408,077,065.27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2,039,633.69 | 12,826,578.1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9,250,074.31 | 87,191,242.64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0.00 | 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0.00 | 0.00 |
固定资产 | 654,323,164.48 | 683,917,385.94 |
在建工程 | 6,153,436.85 | 26,895,120.8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0.00 | 0.00 |
油气资产 | 0.00 | 0.00 |
使用权资产 | 3,250,697.14 | 2,260,021.55 |
无形资产 | 33,089,382.61 | 34,767,459.73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0.00 | 0.00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0.00 | 0.00 |
长期待摊费用 | 440,879.53 | 293,200.0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0,503,083.44 | 67,466,068.9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05,598.04 | 1,254,959.8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71,155,950.09 | 916,872,037.68 |
资产总计 | 1,364,505,572.87 | 1,324,949,102.9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91,770,266.79 | 262,148,555.56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0.00 | 0.00 |
拆入资金 | 0.00 | 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0.00 | 0.00 |
衍生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应付票据 | 18,709,817.37 | 24,073,673.60 |
应付账款 | 80,565,982.54 | 43,198,864.18 |
预收款项 | 0.00 | 0.00 |
合同负债 | 28,712,619.52 | 10,547,362.3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0.00 | 0.00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0.00 | 0.00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0.00 | 0.00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0.00 | 0.00 |
应付职工薪酬 | 6,000,419.33 | 5,965,508.50 |
应交税费 | 7,422,120.30 | 8,916,010.24 |
其他应付款 | 8,492,554.14 | 13,626,337.2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0.00 | 0.00 |
应付分保账款 | 0.00 | 0.00 |
持有待售负债 | 0.00 | 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5,771,228.26 | 90,721,138.22 |
其他流动负债 | 3,655,845.95 | 18,157,889.17 |
流动负债合计 | 581,100,854.20 | 477,355,339.03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0.00 | 0.00 |
长期借款 | 88,800,000.00 | 145,900,000.00 |
应付债券 | 0.00 | 0.00 |
其中:优先股 | 0.00 | 0.00 |
永续债 | 0.00 | 0.00 |
租赁负债 | 2,152,336.01 | 1,808,597.95 |
长期应付款 | 0.00 | 0.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0.00 | 0.00 |
预计负债 | 6,281,405.92 | 4,631,009.54 |
递延收益 | 1,820,972.76 | 2,084,246.0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086,675.98 | 109,076.2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0.00 | 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2,141,390.67 | 154,532,929.80 |
负债合计 | 683,242,244.87 | 631,888,268.83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34,750,130.00 | 234,750,13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0.00 | 0.00 |
其中:优先股 | 0.00 | 0.00 |
永续债 | 0.00 | 0.00 |
资本公积 | 235,871,050.52 | 235,871,050.52 |
减:库存股 | 0.00 | 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16,362,563.16 | -10,887,443.75 |
专项储备 | 1,720,126.13 | 431,274.60 |
盈余公积 | 41,565,959.53 | 41,565,959.53 |
一般风险准备 | 0.00 | 0.00 |
未分配利润 | 150,993,498.66 | 191,329,863.2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681,263,328.00 | 693,060,834.12 |
少数股东权益 | 0.00 | 0.0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81,263,328.00 | 693,060,834.1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364,505,572.87 | 1,324,949,102.95 |
法定代表人:樊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上官云明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旭杰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3,783,126.16 | 30,920,711.9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6,852.4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0,000,000.00 | |
应收账款 | 17,339,237.36 | 6,375,206.63 |
应收款项融资 | 1,409,605.14 | 679,231.06 |
预付款项 | 969,532.53 | 860,867.38 |
其他应收款 | 237,844,223.87 | 300,066,856.1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43,010,992.23 | 59,853,327.83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51,515.48 | 2,382,790.44 |
流动资产合计 | 334,608,232.77 | 431,645,843.87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75,413,674.98 | 376,200,619.4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9,250,074.31 | 87,191,242.64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99,548,736.39 | 201,116,434.56 |
在建工程 | 12,235,474.1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808,302.25 | 1,272,106.43 |
无形资产 | 6,397,755.14 | 7,027,438.94 |
其中:数据资源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3,866,271.46 | 37,717,944.7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26,041.13 | 695,86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17,010,855.66 | 723,457,120.96 |
资产总计 | 1,051,619,088.43 | 1,155,102,964.8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90,188,376.38 | 251,148,555.56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6,562,000.00 | 9,071,000.00 |
应付账款 | 15,771,065.99 | 17,398,249.21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590,389.40 | 50,042,525.06 |
应付职工薪酬 | 764,988.22 | 1,039,678.29 |
应交税费 | 2,888,047.73 | 1,510,306.16 |
其他应付款 | 6,979.87 | 628,561.2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8,659,826.78 | 69,309,670.01 |
其他流动负债 | 206,750.62 | 6,505,528.26 |
流动负债合计 | 346,638,424.99 | 406,654,073.81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147,081.40 | 1,033,629.05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1,147,081.40 | 101,033,629.05 |
负债合计 | 377,785,506.39 | 507,687,702.86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34,750,130.00 | 234,750,13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237,014,031.37 | 237,014,031.3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6,362,563.16 | -10,887,443.75 |
专项储备 | 372,986.68 | |
盈余公积 | 41,565,959.53 | 41,565,959.53 |
未分配利润 | 143,767,911.30 | 144,972,584.8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73,833,582.04 | 647,415,261.9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051,619,088.43 | 1,155,102,964.83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731,396,408.81 | 691,315,141.33 |
其中:营业收入 | 731,396,408.81 | 691,315,141.33 |
利息收入 | 0.00 | 0.00 |
已赚保费 | 0.00 | 0.00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0.00 | 0.00 |
二、营业总成本 | 760,158,841.35 | 726,338,336.21 |
其中:营业成本 | 626,277,476.90 | 585,682,155.56 |
利息支出 | 0.00 | 0.00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0.00 | 0.00 |
退保金 | 0.00 | 0.00 |
赔付支出净额 | 0.00 | 0.00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0.00 | 0.00 |
保单红利支出 | 0.00 | 0.00 |
分保费用 | 0.00 | 0.00 |
税金及附加 | 7,248,174.07 | 7,024,738.22 |
销售费用 | 7,641,456.66 | 7,587,512.71 |
管理费用 | 63,082,563.72 | 67,706,029.66 |
研发费用 | 40,418,067.68 | 40,804,626.80 |
财务费用 | 15,491,102.32 | 17,533,273.26 |
其中:利息费用 | 18,243,640.29 | 19,242,677.59 |
利息收入 | 378,276.07 | 856,080.73 |
加:其他收益 | 7,451,798.67 | 15,997,049.8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0,725.61 | -1,006,973.2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0.00 | 0.0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0.00 | 0.00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00 | 0.00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00 | 0.0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3,272.70 | 61,383.6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6,793.08 | -6,084,366.7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797,405.70 | -65,476,084.5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420.34 | 249,704.9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1,241,865.22 | -91,282,480.99 |
加:营业外收入 | 138,748.87 | 100,310.27 |
减:营业外支出 | 3,742,917.21 | 5,227,428.5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4,846,033.56 | -96,409,599.22 |
减:所得税费用 | 1,196,676.00 | -8,677,570.4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6,042,709.56 | -87,732,028.73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6,042,709.56 | -87,732,028.73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0.00 | 0.00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6,042,709.56 | -87,732,028.73 |
2.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0,153,955.36 | 23,214,588.55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0,153,955.36 | 23,214,588.55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0,153,955.36 | 23,214,588.55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0,153,955.36 | 23,214,588.55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5,888,754.20 | -64,517,440.1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5,888,754.20 | -64,517,440.18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961 | -0.3737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961 | -0.373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樊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上官云明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旭杰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67,108,186.89 | 120,835,480.00 |
减:营业成本 | 165,669,055.63 | 127,667,976.70 |
税金及附加 | 2,206,493.93 | 1,798,366.02 |
销售费用 | 417,268.96 | 718,613.34 |
管理费用 | 21,673,570.91 | 22,757,768.59 |
研发费用 | 19,629,558.07 | 20,982,505.02 |
财务费用 | 4,302,603.38 | 6,865,288.29 |
其中:利息费用 | 12,353,710.25 | 16,132,878.87 |
利息收入 | 7,536,235.30 | 9,233,732.15 |
加:其他收益 | 5,163,435.83 | 12,933,671.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9,364,153.15 | 28,993,026.7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86,944.48 | -1,725,219.77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18.72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09,211.09 | 93,258.5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612,250.35 | -22,944,408.7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584,236.45 | -40,879,809.16 |
加:营业外收入 | 1,000.00 | 4,90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2,284,933.54 | 1,838,924.28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868,169.99 | -42,713,833.44 |
减:所得税费用 | -10,957,151.47 | -9,333,299.42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911,018.52 | -33,380,534.02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911,018.52 | -33,380,534.02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0,153,955.36 | 23,214,588.55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0,153,955.36 | 23,214,588.55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0,153,955.36 | 23,214,588.55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3,242,936.84 | -10,165,945.47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01,801,661.52 | 625,776,030.13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0.00 | 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0.00 | 0.00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0.00 | 0.00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0.00 | 0.00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0.00 | 0.00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0.00 | 0.00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0.00 | 0.00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0.00 | 0.00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0.00 | 0.00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0.00 | 0.0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997,411.71 | 10,143,667.0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355,683.27 | 26,013,162.6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23,154,756.50 | 661,932,859.8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82,244,124.05 | 445,898,836.67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0.00 | 0.00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0.00 | 0.00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0.00 | 0.00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0.00 | 0.00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0.00 | 0.00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0.00 | 0.0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0,869,924.21 | 135,675,650.4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6,865,370.46 | 37,198,351.4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843,694.97 | 21,371,373.3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0,823,113.69 | 640,144,211.9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331,642.81 | 21,788,647.8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64,273,175.88 | 149,492,828.8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606,714.93 | 1,003,788.2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91,005.66 | 1,160,734.84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0.00 | 0.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1,370,896.47 | 151,657,351.8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5,639,265.41 | 22,577,953.1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3,850,000.00 | 156,67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0.00 | 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0.00 | 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9,489,265.41 | 179,247,953.1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881,631.06 | -27,590,601.2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0.00 | 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0.00 | 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30,000,000.00 | 340,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7,308,428.47 | 108,9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7,308,428.47 | 448,9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12,550,000.00 | 366,6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5,396,578.10 | 19,864,837.27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0.00 | 0.0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0,951,468.80 | 21,683,104.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8,898,046.90 | 408,147,941.2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589,618.43 | 40,752,058.7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055,692.83 | 997,241.34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679,348.27 | 35,947,346.6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9,750,656.10 | 63,803,309.4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4,430,004.37 | 99,750,656.10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4,134,413.01 | 186,786,608.02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25,470.86 | 107,380.2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16,411.76 | 13,319,798.5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9,176,295.63 | 200,213,786.8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4,007,013.05 | 104,539,530.4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1,374,999.08 | 41,720,493.9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904,590.89 | 1,836,138.8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699,598.26 | 8,463,955.8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9,986,201.28 | 156,560,119.0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809,905.65 | 43,653,667.8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37,506,852.48 | 149,492,828.8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6,459,633.54 | 30,718,246.5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7,842.00 | 704,283.51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9,874,728.33 | 546,192,575.2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53,879,056.35 | 727,107,934.0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506,538.51 | 16,583,821.6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7,000,000.00 | 150,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2,850,000.00 | 566,4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09,356,538.51 | 732,983,821.6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522,517.84 | -5,875,887.5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60,000,000.00 | 300,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1,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0,000,000.00 | 391,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90,950,000.00 | 353,6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1,715,133.31 | 16,642,148.12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739,885.39 | 74,240,811.0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3,405,018.70 | 444,482,959.1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405,018.70 | -53,482,959.1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6,309.94 | 57,253.08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63,903.43 | -15,647,925.8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413,622.62 | 44,061,548.4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777,526.05 | 28,413,622.62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4,750,130.00 | 0.00 | 0.00 | 0.00 | 235,871,050.52 | 0.00 | -10,887,443.75 | 431,274.60 | 41,565,959.53 | 0.00 | 191,329,863.22 | 693,060,834.12 | 693,060,834.1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0.00 | ||||||||||||||
前期差错更正 | 0.00 | ||||||||||||||
其他 | 0.00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4,750,130.00 | 0.00 | 0.00 | 0.00 | 235,871,050.52 | 0.00 | -10,887,443.75 | 431,274.60 | 41,565,959.53 | 0.00 | 191,329,863.22 | 693,060,834.12 | 693,060,834.1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7,250,006.91 | 1,288,851.53 | 0.00 | 0.00 | -40,336,364.56 | -11,797,506.12 | -11,797,506.1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153,955.36 | 0.00 | 0.00 | 0.00 | -46,042,709.56 | -25,888,754.20 | -25,888,754.2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4.其他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三)利润分配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4.其他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7,096,051.55 | 0.00 | 0.00 | 0.00 | -7,096,051.55 | 0.00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7,096,051.55 | 0.00 | 0.00 | 0.00 | -7,096,051.55 | 0.00 | |||||||||
6.其他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五)专项储备 | 0.00 | 1,288,851.53 | 0.00 | 0.00 | 0.00 | 1,288,851.53 | 1,288,851.53 | ||||||||
1.本期提取 | 0.00 | 10,238,284.66 | 0.00 | 0.00 | 0.00 | 10,238,284.66 | 10,238,284.66 | ||||||||
2.本期使用 | 0.00 | 8,949,433.13 | 0.00 | 0.00 | 0.00 | 8,949,433.13 | 8,949,433.13 | ||||||||
(六)其他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2,802,396.55 | 12,802,396.55 | 12,802,396.55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4,750,130.00 | 0.00 | 0.00 | 0.00 | 235,871,050.52 | 0.00 | 16,362,563.16 | 1,720,126.13 | 41,565,959.53 | 0.00 | 150,993,498.66 | 681,263,328.00 | 681,263,328.00 |
上期金额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4,750,130.00 | 0.00 | 0.00 | 0.00 | 235,871,050.52 | 0.00 | -34,102,032.30 | 143,473.15 | 41,565,959.53 | 0.00 | 279,061,891.95 | 0.00 | 757,290,472.85 | 757,290,472.8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4,750,130.00 | 0.00 | 0.00 | 0.00 | 235,871,050.52 | 0.00 | -34,102,032.30 | 143,473.15 | 41,565,959.53 | 0.00 | 279,061,891.95 | 0.00 | 757,290,472.85 | 757,290,472.8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3,214,588.55 | 287,801.45 | 0.00 | 0.00 | -87,732,028.73 | 0.00 | -64,229,638.73 | -64,229,638.7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214,588.55 | 0.00 | 0.00 | 0.00 | -87,732,028.73 | 0.00 | -64,517,440.18 | -64,517,440.1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单位:元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87,801.45 | 0.00 | 0.00 | 0.00 | 0.00 | 287,801.45 | 287,801.45 | |
1.本期提取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1,852,205.32 | 0.00 | 0.00 | 0.00 | 0.00 | 21,852,205.32 | 21,852,205.32 | |
2.本期使用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1,564,403.87 | 0.00 | 0.00 | 0.00 | 0.00 | 21,564,403.87 | 21,564,403.87 | |
(六)其他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4,750,130.00 | 0.00 | 0.00 | 0.00 | 235,871,050.52 | 0.00 | -10,887,443.75 | 431,274.60 | 41,565,959.53 | 0.00 | 191,329,863.22 | 0.00 | 693,060,834.12 | 693,060,834.12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库存股 | 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4,750,130.00 | 237,014,031.37 | -10,887,443.75 | 41,565,959.53 | 144,972,584.82 | 647,415,261.9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4,750,130.00 | 237,014,031.37 | -10,887,443.75 | 41,565,959.53 | 144,972,584.82 | 647,415,261.9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7,250,006.91 | 372,986.68 | -1,204,673.52 | 26,418,320.0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153,955.36 | -6,911,018.52 | 13,242,936.8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7,096,051.55 | -7,096,051.55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7,096,051.55 | -7,096,051.55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72,986.68 | 372,986.68 | ||||||||||
1.本期提取 | 2,589,595.14 | 2,589,595.14 |
2.本期使用 | 2,216,608.46 | 2,216,608.46 | ||||||||
(六)其他 | 12,802,396.55 | 12,802,396.55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4,750,130.00 | 237,014,031.37 | 16,362,563.16 | 372,986.68 | 41,565,959.53 | 143,767,911.30 | 673,833,582.04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4,750,130.00 | 237,014,031.37 | -34,102,032.30 | 41,565,959.53 | 178,353,118.84 | 657,581,207.4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4,750,130.00 | 237,014,031.37 | -34,102,032.30 | 41,565,959.53 | 178,353,118.84 | 657,581,207.4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3,214,588.55 | -33,380,534.02 | -10,165,945.4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214,588.55 | -33,380,534.02 | -10,165,945.4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4,277,474.72 | 4,277,474.72 | ||||||||
2.本期使用 | 4,277,474.72 | 4,277,474.7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4,750,130.00 | 237,014,031.37 | -10,887,443.75 | 41,565,959.53 | 144,972,584.82 | 647,415,261.97 |
三、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概况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浙江扬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帆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9日在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企合浙绍总字第002333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6年3月7日,公司换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600745085889D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樊彬。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并于2017年3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7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4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17年9月7日,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以2017年9月7日为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向175名激励对象授予327.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10.59元/股。公司增加股本人民币327.80万元(每股面值1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2,327.80万元(每股面值1元)。
根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8年7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以2018年7月6日为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向28名激励对象授予3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12.32元/股。公司增加股本人民币30.00万元(每股面值1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2,357.80万元(每股面值1元)。
根据2019年1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以10.39元每股的价格回购激励对象林倩、贺宏博、廖继华等9名员工持有的限制性股票20,000股,于2019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357.80万元(每股面值1元)减少至12,355.80万元(每股面值1元)。
根据2019年3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股本12,355.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706.74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9股。本次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3,476.02万股(每股面值1元)。
根据2020年1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黄琼玉、余胜松、汪立波等6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7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3,476.02万元(每股面值1元)减少至23,475.013万元(每股面值1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475.013万元,总股本为23,475.013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41.24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23,433.773万股。
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多层次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公司下设采购部、生产部、销售部、质管部、环安部、研发中心、财务部、办公室等主要职能部门。
本公司属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主要经营活动为:光引发剂、巯基化合物及衍生物等精细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光引发剂主要用于光固化材料中,而光固化材料广泛应用于PCB电路板、微电子加工、家用电器、汽车、3D打印、生物医学、光纤通讯等行业;巯基化合物等系列产品目前主要以中间体状态用于药品和农药制造。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于2025年04月2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二)合并范围
本公司2024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4家、孙公司1家,详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收入确认原则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五(十三)、本附注五(十八)、本附注五(二十一)和本附注五(二十七)等相关说明。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超过1年且金额重大的预付款项 | 金额30万元以上(含)或占预付账款账面余额10%以上的款项。 |
账龄超过三年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 | 金额50万元以上(含)或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0%以上的款项。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金额100万元以上(含)或占在建工程账面余额10%以上的款项。 |
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应付账款 | 金额300万元以上(含)或占应付账款账面余额10%以上的款项。 |
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 | 金额300万元以上(含)或占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10%以上的款项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
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
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十七)“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十一)“金融工具”。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十七)3(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项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者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业务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
(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
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1、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本附注五(二十七)的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
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上述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按照本附注五(十一)2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政策确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3)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1)或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本附注五(十一)5金融工具的减值方法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本附注五(二十七)的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附注五(十一)。5.金融工具的减值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本附注五(十一)1(3)3)所述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
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十一)5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票据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3.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十一)5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3.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应收账款账龄。账龄组合减值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 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 |
1-2年 | 10% |
2-3年 | 20% |
3-5年 | 50% |
5年以上 | 100% |
4.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4、应收款项融资1.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十一)5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
其余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3.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款项融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5、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十一)5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3.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其他应收款账龄。账龄组合减值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 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 |
1-2年 | 10% |
2-3年 | 20% |
3-5年 | 50% |
5年以上 | 100% |
组合名称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
4.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6、存货1.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在途物资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原材料/库存商品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2.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
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
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 | 预计销售存货的现金流量实现方法 | 存货估计收件减去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
继续用于加工的存货 | 预计销售存货的现金流量实现方法 | 存货对应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
17、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8、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年 | 0-10% | 4.5%-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年 | 0-10% | 9%-33.33%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5年 | 0-10% | 18%-25%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年 | 0-10% | 9%-33.33% |
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和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2)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折旧率。
(3)公司至少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4.其他说明
(1)因开工不足、自然灾害等导致连续3个月停用的固定资产确认为闲置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除外)。闲置固定资产采用和其他同类别固定资产一致的折旧方法。
(2)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则终止确认,并停止折旧和计提减值。
(3)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者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4)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9、在建工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本公司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具体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建筑物 | 非生产用房屋建筑完成实体建造及装修工程并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生产用房屋建筑物及安全环保相关设施建造完成并经相关部门核查通过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机器设备 | 生产线完成安装,并经过一段时间的连续试生产验证,确认产出的产品符合质量稳定性要求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4.公司将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确认为相关资产。20、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1、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
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 期限(年) |
排污权指标 | 预计受益期限 | 5 |
专利权 | 预计受益期限 | 5 |
软件 | 预计受益期限 | 10 |
工业用水使用权 | 预计受益期限 | 25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 | 30-50 |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是: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1)基本原则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
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2、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23、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24、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25、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
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26、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以下情况处理: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7、收入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1)国内销售收入确认
根据约定的交货方式将货物发至客户或客户指定地点,或客户自行到厂提货。货物发至客户或客户指定地点的,根据客户或客户受托方签收的收货单据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客户到厂提货的,根据经客户签收的发货单据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2)国外销售收入确认
公司外销业务以货物运抵装运港并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取得出口报关单和提单作为主要风险报酬转移时点确认收入。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28、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分类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且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
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公司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30、租赁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十一)“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1、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租赁的分类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2.金融工具的减值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及债权投资、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及其他债权投资等的减值进行评估。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实际的金融工具减值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或转回。
3.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
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估计。估计使用价值时,本公司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5.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对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6.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7.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8.预计负债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其中,本公司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公司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9.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则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估值,在此过程中本公司管理层与其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
3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 | [注1] | 0.00 |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新版应用指南”),规定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本公司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新版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 | [注2] | 0.00 |
[注1](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解释17号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符合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提前清偿,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对于附有契约条件的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在进行流动性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执行此项政策变更对报表项目及金额无影响。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解释17号规定,企业在对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在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在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规定,并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解释17号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租赁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租赁准则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而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除外)。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执行此项政策变更对报表项目及金额无影响。
[注2]本公司执行此项政策变更对报表项目及金额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按6%、9%、13%等税率计缴。出口货物执行“免、抵、退”税政策。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5%1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2 |
土地使用税 |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 6元/平方米、2.4元/平方米、1.5元/平方米3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注1:本公司、子公司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子公司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孙公司阿拉善扬帆科技有限公司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5%计缴;子公司浙江寿尔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和子公司杭州扬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注2:本公司、子公司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子公司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从价计征的房产税,
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注3:本公司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的6元/平方米计缴,子公司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的2.4元/平方米计缴,子公司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的1.5元/平方米计缴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 |
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税收优惠
1.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对浙江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补充备案的公告》,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证书编号:
GR202333013197,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故2023至2025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江西省高企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布江西省2021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赣高企认办〔2021〕8号),子公司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证书编号:GR202436000025,资格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故2024至2027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子公司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本年满足该税收优惠政策。
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相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其中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公司及子公司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适用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教育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教育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4年第4号),企业招用重点群体、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扣减限额内每月(季)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纳税年度终了,如果企业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年度扣减限额,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子公司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本年满足该税收优惠政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0.26 | 177.59 |
银行存款 | 138,282,901.43 | 99,750,478.51 |
其他货币资金 | 5,010,616.87 | 4,512,089.32 |
合计 | 143,293,538.56 | 104,262,745.42 |
其他说明:
抵押、质押、查封、冻结、扣押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款项详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之说明。
外币货币资金明细情况详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外币货币性项目”之说明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6,933,272.70 | 7,238,554.80 |
其中: | ||
其他 | 16,933,272.70 | 7,238,554.80 |
其中: | ||
合计 | 16,933,272.70 | 7,238,554.80 |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525,757.36 | |
合计 | 525,757.36 | 0.0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553,428.80 | 100.00% | 27,671.44 | 5.00% | 525,757.36 | |||||
其中: | ||||||||||
合计 | 553,428.80 | 100.00% | 27,671.44 | 5.00% | 525,757.3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7,671.44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1年以内 | 553,428.80 | 27,671.44 | 5.00% |
合计 | 553,428.80 | 27,671.4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0.00 | 27,671.44 | 0.00 | 0.00 | 0.00 | 27,671.44 |
合计 | 0.00 | 27,671.44 | 0.00 | 0.00 | 0.00 | 27,671.4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553,428.80 | |
合计 | 553,428.80 |
4、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71,095,997.64 | 76,381,366.92 |
1至2年 | 5,799,479.26 | 1,610,258.54 |
2至3年 | 1,609,218.54 | 524,000.00 |
3年以上 | 78,500.00 | |
3至4年 | 78,500.00 | |
合计 | 78,504,695.44 | 78,594,125.46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337,447.80 | 9.35% | 6,159,625.88 | 83.95% | 1,177,821.92 | 7,337,447.80 | 9.34% | 6,159,625.88 | 83.95% | 1,177,821.92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1,167,247.64 | 90.65% | 3,561,924.89 | 5.01% | 67,605,322.75 | 71,256,677.66 | 90.66% | 3,676,810.89 | 5.16% | 67,579,866.77 |
其中: | ||||||||||
合计 | 78,504,695.44 | 100.00% | 9,721,550.77 | 12.38% | 68,783,144.67 | 78,594,125.46 | 100.00% | 9,836,436.77 | 12.52% | 68,757,688.6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6,159,625.88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内蒙古中鑫科技有限公司 | 7,337,447.80 | 6,159,625.88 | 7,337,447.80 | 6,159,625.88 | 83.95% | 被法院强制执行的失信人,无全额清偿能力。 |
合计 | 7,337,447.80 | 6,159,625.88 | 7,337,447.80 | 6,159,625.8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561,924.89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1年以内 | 71,095,997.64 | 3,554,799.89 | 5.00% |
账龄组合:1-2年 | 71,250.00 | 7,125.00 | 10.00% |
合计 | 71,167,247.64 | 3,561,924.8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159,625.88 | 0.00 | 0.00 | 0.00 | 0.00 | 6,159,625.8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676,810.89 | -110,751.95 | 0.00 | 4,134.05 | 0.00 | 3,561,924.89 |
合计 | 9,836,436.77 | -110,751.95 | 0.00 | 4,134.05 | 0.00 | 9,721,550.7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4,134.05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7,337,447.80 | 6,159,625.88 | |||
第二名 | 6,167,222.97 | 308,361.15 | |||
第三名 | 5,266,128.39 | 263,306.42 | |||
第四名 | 4,110,607.20 | 205,530.36 | |||
第五名 | 3,193,064.52 | 159,653.23 | |||
合计 | 26,074,470.88 | 7,096,477.04 |
5、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 12,994,994.22 | 13,720,761.40 |
合计 | 12,994,994.22 | 13,720,761.4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994,994.22 | 100.00% | 0.00 | 0.00% | 12,994,994.22 | 13,720,761.40 | 100.00% | 0.00 | 0.00% | 13,720,761.40 |
其中: | ||||||||||
合计 | 12,994,994.22 | 100.00% | 0.00 | 0.00% | 12,994,994.22 | 13,720,761.40 | 100.00% | 0.00 | 0.00% | 13,720,761.4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 12,994,994.22 | 0.00 | 0.00% |
合计 | 12,994,994.22 | 0.00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05,091,033.59 | |
合计 | 205,091,033.59 |
(4)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成本变动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数 |
银行承兑汇票 | 13,720,761.40 | -725,767.18 | - | 12,994,994.22 |
续上表:
项目 | 期初成本 | 期末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银行承兑汇票 | 13,720,761.40 | 12,994,994.22 | - | - |
(5)其他说明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3,377,825.32 | 4,058,353.40 |
合计 | 3,377,825.32 | 4,058,353.40 |
(1)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出口退税 | 2,612,652.53 | 2,705,869.57 |
押金保证金 | 313,500.00 | 1,337,319.92 |
应收暂付款 | 358,704.17 | 300,161.08 |
暂借款 | 174,761.65 | 150,425.13 |
其他 | 947,631.70 | 872,075.75 |
合计 | 4,407,250.05 | 5,365,851.45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060,748.89 | 3,462,729.72 |
1至2年 | 115,881.17 | 174,751.78 |
2至3年 | 34,840.32 | 12,779.67 |
3年以上 | 195,779.67 | 1,715,590.28 |
3至4年 | 12,779.67 | 1,035,039.64 |
4至5年 | 10,000.00 | 286,006.99 |
5年以上 | 173,000.00 | 394,543.65 |
合计 | 4,407,250.05 | 5,365,851.45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56,253.96 | 14.89% | 656,253.96 | 100.00% | 118,526.99 | 2.21% | 118,526.99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750,996.09 | 85.11% | 373,170.77 | 9.95% | 3,377,825.32 | 5,247,324.46 | 97.79% | 1,188,971.06 | 22.66% | 4,058,353.40 |
其中: | ||||||||||
合计 | 4,407,250.05 | 100.00% | 1,029,424.73 | 23.36% | 3,377,825.32 | 5,365,851.45 | 100.00% | 1,307,498.05 | 24.37% | 4,058,353.4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杭州加莫索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113,910.00 | 113,910.00 | 100.00% | 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 ||
金湖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 4,500.00 | 4,500.00 | 100.00% | 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 ||
石家庄化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48,813.00 | 248,813.00 | 100.00% | 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 ||
苏州超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69,544.25 | 169,544.25 | 100.00% | 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 ||
苏州利尔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119,486.71 | 119,486.71 | 100.00% | 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 ||
合计 | 656,253.96 | 656,253.9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73170.77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1年以内(含1年) | 3,404,494.93 | 170,224.75 | 5.00% |
账龄组合:1-2年 | 115,881.17 | 11,588.12 | 10.00% |
账龄组合:2-3年 | 34,840.32 | 6,968.06 | 20.00% |
账龄组合:3-4年 | 12,779.67 | 6,389.84 | 50.00% |
账龄组合:4-5年 | 10,000.00 | 5,000.00 | 50.00% |
账龄组合:5年以上 | 173,000.00 | 173,000.00 | 100.00% |
合计 | 3,750,996.09 | 373,170.77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90,611.66 | 2,555.93 | 1,114,330.46 | 1,307,498.05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3,484.03 | 3,484.03 | ||
——转入第三阶段 | -2,555.93 | 2,555.93 | ||
本期计提 | -5,314.76 | 3,484.03 | 171,704.32 | 169,873.59 |
本期核销 | 447,946.91 | 447,946.91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81,812.87 | 6,968.06 | 840,643.80 | 1,029,424.7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各阶段划分依据详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之说明。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第一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5.16%,第二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20.00%,第三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98.66%。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8,526.99 | 656,253.96 | 118,526.99 | 656,253.9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88,971.06 | -486,380.37 | 329,419.92 | 373,170.77 | ||
合计 | 1,307,498.05 | 169,873.59 | 447,946.91 | 1,029,424.73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447,946.91 |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 | 出口退税 | 2,612,652.53 | 1年以内 | 59.28% | 130,632.63 |
石家庄化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248,813.00 | 1年以内 | 5.65% | 248,813.00 |
苏州超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169,544.25 | 1年以内 | 3.85% | 169,544.25 |
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120,000.00 | 1年以内、5年以上注1 | 2.72% | 82,000.00 |
苏州利尔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119,486.71 | 1年以内 | 2.71% | 119,486.71 |
合计 | 3,270,496.49 | 74.21% | 750,476.59 |
注1:1年以内余额为40,000.00,5年以上余额为80,000.00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123,867.85 | 99.11% | 3,213,524.26 | 79.79% |
1至2年 | 6,355.05 | 0.12% | 384,280.19 | 9.54% |
2至3年 | 19,419.40 | 0.38% | 326,278.43 | 8.10% |
3年以上 | 20,000.00 | 0.39% | 103,541.64 | 2.57% |
合计 | 5,169,642.30 | 4,027,624.52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数 | 占预付款项期末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2,222,039.38 | 42.98 |
第二名 | 748,986.52 | 14.49 |
第三名 | 400,000.00 | 7.74 |
第四名 | 225,000.00 | 4.35 |
第五名 | 161,000.00 | 3.11 |
小计 | 3,757,025.90 | 72.67 |
其他说明:
1、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大的预付款项.
2、期末未发现预付款项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8、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7,835,361.93 | 2,711,255.62 | 45,124,106.31 | 35,103,556.81 | 2,035,273.17 | 33,068,283.64 |
在产品 | 69,604,243.92 | 7,640,683.71 | 61,963,560.21 | 48,383,072.69 | 3,219,894.26 | 45,163,178.43 |
库存商品 | 135,273,528.81 | 11,118,139.68 | 124,155,389.13 | 129,048,272.91 | 11,790,448.96 | 117,257,823.95 |
发出商品 | 6,022,657.52 | 265,242.86 | 5,757,414.66 | 5,492,973.51 | 195,912.41 | 5,297,061.10 |
合计 | 258,735,792.18 | 21,735,321.87 | 237,000,470.31 | 218,027,875.92 | 17,241,528.80 | 200,786,347.12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035,273.17 | 2,186,429.51 | 1,510,447.06 | 2,711,255.62 | ||
在产品 | 3,219,894.26 | 7,172,482.15 | 2,751,692.70 | 7,640,683.71 | ||
库存商品 | 11,790,448.96 | 6,863,860.74 | 7,536,170.02 | 11,118,139.68 | ||
发出商品 | 195,912.41 | 265,242.86 | 195,912.41 | 265,242.86 | ||
合计 | 17,241,528.80 | 16,488,015.26 | 11,994,222.19 | 21,735,321.87 |
类别
类别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再加工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 加工完成后随存货销售转销 |
在产品 | 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再加工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 加工完成后随存货销售转销 |
库存商品 | 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 随存货销售转销 |
发出商品 | 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 随存货销售转销 |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计 | 0.00 | 0.00 |
10、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 | 3,378,178.16 | 2,940,569.60 |
预交税费 | 431,532.84 | 665,598.90 |
待摊费用 | 1,461,266.34 | 1,081,883.95 |
应收账款保理利息 | 536,937.47 | |
合计 | 5,270,977.34 | 5,224,989.92 |
1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扬州富海光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9,250,074.31 | 87,191,242.64 | 32,058,831.67 | 0.00 | 19,250,074.31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 | ||
合计 | 89,250,074.31 | 87,191,242.64 | 32,058,831.67 | 0.00 | 19,250,074.31 |
12、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河北隆科材料有限公司 | 12,826,578.17 | -786,944.48 | 12,039,633.69 | |||||||||
小计 | 12,826,578.17 | -786,944.48 | 12,039,633.69 | |||||||||
二、联营企业 | ||||||||||||
合计 | 12,826,578.17 | -786,944.48 | 12,039,633.69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13、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654,323,164.48 | 683,917,385.94 |
合计 | 654,323,164.48 | 683,917,385.94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88,521,219.87 | 597,496,779.17 | 8,898,712.78 | 17,551,273.75 | 1,112,467,985.5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54,616.05 | 50,749,375.92 | 989,530.38 | 503,313.34 | 53,296,835.69 |
(1)购置 | 25,124,402.46 | 989,530.38 | 503,313.34 | 26,617,246.18 | |
(2)在建工程转入 | 653,164.05 | 25,624,973.46 | 26,278,137.5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其他注 | 401,452.00 | 401,452.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238,835.43 | 1,058,724.66 | 2,718,422.68 | 17,015,982.77 | |
(1)处置或报废 | 13,238,835.43 | 1,058,724.66 | 2,718,422.68 | 17,015,982.77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489,575,835.92 | 635,007,319.66 | 8,829,518.50 | 15,336,164.41 | 1,148,748,838.4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16,667,409.09 | 236,879,145.21 | 7,560,917.88 | 14,645,267.67 | 375,752,739.8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688,595.38 | 52,135,514.49 | 630,270.78 | 687,859.79 | 76,142,240.44 |
(1)计提 | 22,688,595.38 | 52,135,514.49 | 630,270.78 | 687,859.79 | 76,142,240.44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9,800,967.03 | 1,058,095.43 | 2,619,882.44 | 13,478,944.90 | |
(1)处置或报废 | 9,800,967.03 | 1,058,095.43 | 2,619,882.44 | 13,478,944.90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39,356,004.47 | 279,213,692.67 | 7,133,093.23 | 12,713,245.02 | 438,416,035.3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7,241,351.93 | 35,556,507.85 | 52,797,859.7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09,390.44 | 3,309,390.44 | |||
(1)计提 | 3,309,390.44 | 3,309,390.44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97,611.60 | 97,611.60 | ||
(1)处置或报废 | 97,611.60 | 97,611.60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7,241,351.93 | 38,768,286.69 | 56,009,638.62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32,978,479.52 | 317,025,340.30 | 1,696,425.27 | 2,622,919.39 | 654,323,164.48 |
2.期初账面价值 | 354,612,458.85 | 325,061,126.11 | 1,337,794.90 | 2,906,006.08 | 683,917,385.94 |
注:注其他系暂估与实际结算的差异调整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17,580,549.51 | 3,515,154.76 | 339,485.11 | 13,725,909.64 | |
机器设备 | 38,860,002.01 | 14,286,894.41 | 8,410,295.95 | 16,162,811.65 | |
小计 | 56,440,551.52 | 17,802,049.17 | 8,749,781.06 | 29,888,721.29 |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研发大楼 | 22,015,052.77 | 办理中 |
101厂房 | 20,539,334.82 | 办理中 |
甲类仓库 | 786,499.76 | 办理中 |
201仓库 | 2,273,731.06 | 办理中 |
202仓库 | 2,432,053.71 | 办理中 |
106B厂房 | 11,768,571.54 | 办理中 |
206仓库 | 1,233,492.80 | 办理中 |
固废仓库 | 749,814.94 | 办理中 |
烘干房 | 536,463.19 | 办理中 |
207仓库 | 2,515,345.80 | 办理中 |
107厂房 | 23,696,449.61 | 办理中 |
三氯化铝车间 | 3,440,870.73 | 2025年已办妥 |
戊类仓库 | 3,204,041.05 | 2025年已办妥 |
3#丙类仓库 | 3,074,553.37 | 2025年已办妥 |
2#丙类仓库 | 2,903,325.71 | 2025年已办妥 |
中央控制室 | 1,988,626.18 | 办理中 |
化验室 | 2,887,938.21 | 2025年已办妥 |
1#门卫 | 158,487.18 | 2025年已办妥 |
2#门卫 | 168,631.25 | 2025年已办妥 |
1#丙类仓库 | 2,759,102.49 | 2025年已办妥 |
五金仓库 | 2,953,493.55 | 2025年已办妥 |
3#门卫 | 172,849.91 | 2025年已办妥 |
办公楼装修工程 | 5,045,016.35 | 2025年已办妥 |
综合楼 | 6,121,616.06 | 2025年已办妥 |
循环水泵房 | 582,108.89 | 2025年已办妥 |
软水站 | 948,481.73 | 2025年已办妥 |
空压冷冻站 | 1,137,508.33 | 2025年已办妥 |
变配电站 | 813,000.63 | 2025年已办妥 |
生化池辅助用房 | 1,660,150.19 | 2025年已办妥 |
2#废品仓库 | 922,058.48 | 2025年已办妥 |
1#废品仓库 | 922,053.48 | 2025年已办妥 |
氰化钠库 | 358,432.95 | 2025年已办妥 |
石油醚库 | 741,292.92 | 2025年已办妥 |
成品仓库 | 2,543,086.30 | 2025年已办妥 |
泡沫站 | 500,880.02 | 2025年已办妥 |
消防水泵房 | 1,284,517.32 | 2025年已办妥 |
3#甲类仓库 | 1,004,164.40 | 2025年已办妥 |
2#甲类仓库 | 1,068,752.25 | 2025年已办妥 |
1#甲类仓库 | 1,562,732.99 | 2025年已办妥 |
液氯车间 | 993,018.78 | 2025年已办妥 |
6#甲类仓库 | 1,065,448.49 | 2025年已办妥 |
5#甲类仓库 | 1,068,255.47 | 2025年已办妥 |
4#甲类仓库 | 1,067,978.07 | 2025年已办妥 |
1173车间 | 5,175,710.36 | 2025年已办妥 |
184车间 | 5,355,538.28 | 2025年已办妥 |
苯硫酚车间 | 10,285,038.91 | 2025年已办妥 |
TPO车间 | 7,251,188.33 | 2025年已办妥 |
BDK车间 | 7,613,027.44 | 2025年已办妥 |
1#综合车间 | 8,318,457.78 | 2025年已办妥 |
锅炉房 | 484,903.22 | 办理中 |
辅助车间 | 3,953,125.64 | 2025年已办妥 |
研发车间 | 4,758,471.57 | 2025年已办妥 |
184控制室 | 215,930.45 | 办理中 |
1#配电室 | 446,962.95 | 2025年已办妥 |
5#配电室 | 444,983.09 | 2025年已办妥 |
2#综合车间 | 7,530,922.59 | 2025年已办妥 |
2#综合车间整流器室主体工程 | 186,323.03 | 办理中 |
3#综合车间 | 7,688,720.76 | 2025年已办妥 |
6#配电室 | 1,991,634.53 | 办理中 |
3#配电室 | 440,649.75 | 2025年已办妥 |
变配电站(新增) | 417,358.11 | 办理中 |
雨淋阀室 | 68,682.72 | 办理中 |
4#配电室 | 453,775.74 | 2025年已办妥 |
2#配电室 | 446,962.91 | 2025年已办妥 |
小计 | 217,197,651.89 |
其他说明:
期末无抵押、质押、查封、冻结、扣押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固定资产。
(4)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本期减值计提金额3,309,390.44元,主要系减值资产原值暂估金额变动而引起的减值变动。
14、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213,222.63 | 14,895,967.41 |
工程物资 | 4,940,214.22 | 11,999,153.48 |
合计 | 6,153,436.85 | 26,895,120.89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设备安装工程 | 1,213,222.63 | 1,213,222.63 | 14,895,967.41 | 14,895,967.41 | ||
合计 | 1,213,222.63 | 1,213,222.63 | 14,895,967.41 | 14,895,967.41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 | 期末 | 工程累计投入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 | 其中:本期利 | 本期利息资本 | 资金 |
减少金额 | 余额 | 占预算比例 | 计金额 | 息资本化金额 | 化率 | 来源 | ||||||
年产7500吨阻燃剂项目 | 100,000,000.00 | 11,275,688.01 | 2,362,115.15 | 13,637,803.16 | 13.63% | 100 | 其他 | |||||
合计 | 100,000,000.00 | 11,275,688.01 | 2,362,115.15 | 13,637,803.16 |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材料 | 7,074,669.71 | 7,074,669.71 | ||||
专用设备 | 4,940,214.22 | 4,940,214.22 | 4,924,483.77 | 4,924,483.77 | ||
合计 | 4,940,214.22 | 4,940,214.22 | 11,999,153.48 | 11,999,153.48 |
其他说明:
期末未发现工程物资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1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955,037.63 | 3,955,037.6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67,673.02 | 1,867,673.02 |
租赁 | 1,867,673.02 | 1,867,673.02 |
3.本期减少金额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5,822,710.65 | 5,822,710.6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695,016.08 | 1,695,016.08 |
2.本期增加金额 | 876,997.43 | 876,997.43 |
(1)计提 | 876,997.43 | 876,997.43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2,572,013.51 | 2,572,013.5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250,697.14 | 3,250,697.14 |
2.期初账面价值 | 2,260,021.55 | 2,260,021.55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排污权指标 | 软件 | 工业用水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2,019,048.77 | 194,174.76 | 2,091,196.94 | 324,528.88 | 1,660,377.36 | 46,289,326.7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42,019,048.77 | 194,174.76 | 2,091,196.94 | 324,528.88 | 1,660,377.36 | 46,289,326.71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0,188,357.73 | 139,158.73 | 819,938.52 | 105,515.44 | 268,896.56 | 11,521,866.9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22,134.88 | 38,835.00 | 418,239.36 | 32,452.80 | 66,415.08 | 1,678,077.12 | |
(1)计提 | 1,122,134.88 | 38,835.00 | 418,239.36 | 32,452.80 | 66,415.08 | 1,678,077.12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1,310,492.61 | 177,993.73 | 1,238,177.88 | 137,968.24 | 335,311.64 | 13,199,944.1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0,708,556.16 | 16,181.03 | 853,019.06 | 186,560.64 | 1,325,065.72 | 33,089,382.6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1,830,691.04 | 55,016.03 | 1,271,258.42 | 219,013.44 | 1,391,480.80 | 34,767,459.7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0.00%。
17、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节水工程和量水设施运行维护费 | 177,125.00 | 29,520.83 | 147,604.17 | ||
水权维护费 | 293,200.04 | 73,299.96 | 219,900.08 | ||
卫生技术服务费 | 75,471.70 | 2,096.42 | 73,375.28 | ||
合计 | 293,200.04 | 252,596.70 | 104,917.21 | 440,879.53 |
1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6,009,638.62 | 8,401,445.79 | 52,797,859.78 | 7,919,678.97 |
可抵扣亏损 | 359,314,483.98 | 54,183,232.55 | 341,740,638.64 | 51,261,095.78 |
存货跌价准备 | 21,735,321.87 | 3,260,298.29 | 17,241,528.80 | 2,586,229.31 |
坏账准备 | 10,778,646.94 | 1,731,911.37 | 11,143,934.82 | 1,776,145.02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减少) | 12,808,757.36 | 1,921,313.60 | ||
固定资产折旧计提 | 17,686,996.86 | 2,653,049.53 | 11,119,391.02 | 1,667,908.65 |
政府补助 | 1,820,972.76 | 273,145.91 | 2,084,246.04 | 312,636.91 |
租赁负债 | 3,180,696.17 | 554,601.32 | 2,376,718.43 | 458,807.60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318.72 | 47.81 | ||
合计 | 470,526,757.20 | 71,057,684.76 | 451,313,393.61 | 67,903,863.65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9,250,074.31 | 2,887,511.16 | ||
使用权资产折旧计提 | 3,250,697.14 | 561,698.21 | 2,260,021.55 | 437,794.7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726,229.95 | 171,249.75 | 892,127.93 | 99,820.92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 | 83,272.70 | 20,818.18 | 61,702.32 | 9,255.35 |
价值变动 | ||||
合计 | 23,310,274.10 | 3,641,277.30 | 3,213,851.80 | 546,871.01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54,601.32 | 70,503,083.44 | 437,794.74 | 67,466,068.9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54,601.32 | 3,086,675.98 | 437,794.74 | 109,076.27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99,255,079.09 | 25,853,248.05 |
合计 | 99,255,079.09 | 25,853,248.05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 | 0.00 | 4,471,177.82 | |
2025 | 8,811,934.95 | 10,574,314.15 | |
2026 | 19,326,338.31 | 1,783,140.75 | |
2027 | 16,598,357.79 | 170,648.24 | |
2028 | 35,437,323.90 | 8,853,967.09 | |
2029 | 19,081,124.14 | 0.00 | |
合计 | 99,255,079.09 | 25,853,248.05 |
19、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款 | 2,105,598.04 | 0.00 | 2,105,598.04 | 1,145,655.81 | 0.00 | 1,145,655.81 |
预付工程款 | 0.00 | 0.00 | 0.00 | 109,304.00 | 0.00 | 109,304.00 |
合计 | 2,105,598.04 | 0.00 | 2,105,598.04 | 1,254,959.81 | 0.00 | 1,254,959.81 |
2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5,010,600.11 | 5,010,600.11 | 冻结 | ETC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证保证 | 4,512,089.32 | 4,512,089.32 | 冻结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ETC保证金 |
金、外汇远期保证金 | ||||||||
货币资金 | 13,852,934.08 | 13,852,934.08 | 质押 | 质押定期存款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933,272.70 | 16,933,272.70 | 质押 | 质押理财产品 | ||||
应收账款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质押 | 应收账款保理 | ||||
合计 | 35,796,806.89 | 35,796,806.89 | 34,512,089.32 | 34,512,089.32 |
21、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100,100,905.69 | 100,105,691.70 |
信用借款 | 110,107,361.10 | 80,042,863.86 |
承兑汇票贴现 | 28,772,000.00 | 41,000,000.00 |
应收账款保理 | 30,000,000.00 | |
信用证贴现 | 52,790,000.00 | 11,000,000.00 |
合计 | 291,770,266.79 | 262,148,555.56 |
22、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8,709,817.37 | 24,073,673.60 |
合计 | 18,709,817.37 | 24,073,673.60 |
23、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70,233,998.90 | 28,348,613.17 |
1-2年 | 2,884,284.12 | 11,224,513.35 |
2-3年 | 5,785,765.74 | 1,138,665.14 |
3-4年 | 495,571.59 | 1,890,565.25 |
4-5年 | 959,152.93 | 441,469.46 |
5年以上 | 207,209.26 | 155,037.81 |
合计 | 80,565,982.54 | 43,198,864.18 |
(
)账龄超过
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盐城泛安化学有限公司 | 5,397,250.35 | 业务尚未完结 |
合计 | 5,397,250.35 |
24、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8,492,554.14 | 13,626,337.20 |
合计 | 8,492,554.14 | 13,626,337.20 |
(
)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经营性往来款 | 8,338,515.07 | 12,582,120.09 |
押金保证金 | 2,560.00 | 402,500.00 |
应付暂收款 | 6,904.01 | 67,488.93 |
其他 | 144,575.06 | 574,228.18 |
合计 | 8,492,554.14 | 13,626,337.20 |
)账龄超过
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盐城泛安化学有限公司 | 2,024,844.59 | 业务尚未完结 |
宁波三面体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6,191,670.48 | 业务尚未完结 |
合计 | 8,216,515.07 |
其他说明:
25、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款项 | 28,712,619.52 | 10,547,362.36 |
合计 | 28,712,619.52 | 10,547,362.36 |
26、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5,965,508.50 | 130,948,042.49 | 130,913,131.66 | 6,000,419.3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0,159,941.14 | 10,159,941.14 |
三、辞退福利 | 114,100.60 | 114,100.60 | ||
合计 | 5,965,508.50 | 141,222,084.23 | 141,187,173.40 | 6,000,419.33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904,580.59 | 109,572,442.91 | 109,549,080.24 | 5,927,943.26 |
2、职工福利费 | 11,282,561.11 | 11,282,561.11 | ||
3、社会保险费 | 5,372,379.63 | 5,372,379.63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445,357.18 | 4,445,357.18 | ||
工伤保险费 | 800,762.23 | 800,762.23 | ||
生育保险费 | 126,260.22 | 126,260.22 | ||
4、住房公积金 | 2,801,515.00 | 2,801,515.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0,927.91 | 1,919,143.84 | 1,907,595.68 | 72,476.07 |
合计 | 5,965,508.50 | 130,948,042.49 | 130,913,131.66 | 6,000,419.33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9,844,583.47 | 9,844,583.47 | ||
2、失业保险费 | 315,357.67 | 315,357.67 | ||
合计 | 10,159,941.14 | 10,159,941.14 |
27、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672,025.95 | 1,819,004.47 |
企业所得税 | 2,485,298.04 | 5,128,332.52 |
个人所得税 | 86,365.70 | 81,261.9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173.58 | 95,416.27 |
房产税 | 1,455,981.04 | 795,587.08 |
土地使用税 | 542,333.10 | 831,926.46 |
印花税 | 147,531.78 | 64,945.63 |
环境保护税 | 7,910.59 | 4,119.56 |
水利基金 | 6,498.44 | |
教育费附加 | 5,401.25 | 57,249.77 |
地方教育附加 | 3,600.83 | 38,166.51 |
合计 | 7,422,120.30 | 8,916,010.24 |
2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34,742,868.10 | 90,153,017.74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028,360.16 | 568,120.48 |
合计 | 135,771,228.26 | 90,721,138.22 |
29、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3,655,845.95 | 1,257,889.17 |
京信链 | 0.00 | 16,900,000.00 |
合计 | 3,655,845.95 | 18,157,889.17 |
30、长期借款
(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78,800,000.00 | 145,900,000.00 |
信用借款 | 10,000,000.00 | |
合计 | 88,800,000.00 | 145,900,000.00 |
31、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2年 | 980,272.79 | 585,124.55 |
2-3年 | 1,011,940.74 | 602,676.97 |
3年及以上 | 160,122.48 | 620,796.43 |
合计 | 2,152,336.01 | 1,808,597.95 |
、32、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6,281,405.92 | 4,631,009.54 | 未决诉讼预计赔付款 |
合计 | 6,281,405.92 | 4,631,009.54 |
33、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084,246.04 | 263,273.28 | 1,820,972.76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2,084,246.04 | 263,273.28 | 1,820,972.76 |
34、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34,750,130.00 | 234,750,130.00 |
3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35,871,050.52 | 235,871,050.52 | ||
合计 | 235,871,050.52 | 235,871,050.52 |
36、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887,443.75 | 24,962,780.11 | -7,096,051.55 | 4,808,824.75 | 27,250,006.91 | 16,362,563.1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0,887,443.75 | 24,962,780.11 | -7,096,051.55 | 4,808,824.75 | 27,250,006.91 | 16,362,563.16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0,887,443.75 | 24,962,780.11 | -7,096,051.55 | 4,808,824.75 | 27,250,006.91 | 16,362,563.16 |
37、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431,274.60 | 10,238,284.66 | 8,949,433.13 | 1,720,126.13 |
合计 | 431,274.60 | 10,238,284.66 | 8,949,433.13 | 1,720,126.13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38、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1,565,959.53 | 41,565,959.53 | ||
合计 | 41,565,959.53 | 41,565,959.53 |
39、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91,329,863.22 | 279,061,891.95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91,329,863.22 | 279,061,891.9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6,042,709.56 | -87,732,028.73 |
其他转入 | 5,706,345.00 | 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50,993,498.66 | 191,329,863.2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4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24,872,262.23 | 617,370,770.68 | 678,959,670.76 | 572,045,847.90 |
其他业务 | 6,524,146.58 | 8,906,706.22 | 12,355,470.57 | 13,636,307.66 |
合计 | 731,396,408.81 | 626,277,476.90 | 691,315,141.33 | 585,682,155.56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是□否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731,396,408.81 |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 691,315,141.33 |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493,609.39 | 销售材料等 | 2,076,053.19 | 销售材料等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07% | 0.30%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493,609.39 | 销售材料等 | 2,076,053.19 | 销售材料等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493,609.39 | 销售材料等 | 2,076,053.19 | 销售材料等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0.00 | 0 | 0.00 | 0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730,902,799.42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689,239,088.14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光引发剂 | 197,770,408.01 | 208,415,430.98 |
中间体(巯基化合物及衍生品等) | 501,591,945.57 | 379,949,336.60 |
其他产品 | 25,509,908.65 | 29,006,003.10 |
其他业务 | 6,524,146.58 | 8,906,706.22 |
合计 | 731,396,408.81 | 626,277,476.90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内销 | 592,706,771.88 | 511,416,197.29 |
外销 | 138,689,636.93 | 114,861,279.61 |
合计 | 731,396,408.81 | 626,277,476.90 |
41、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37,358.65 | 639,342.33 |
教育费附加 | 442,310.80 | 383,609.23 |
房产税 | 4,067,058.30 | 3,898,549.07 |
土地使用税 | 1,226,951.36 | 1,516,595.05 |
印花税 | 401,115.28 | 292,099.36 |
地方教育附加 | 294,873.87 | 255,733.12 |
其他 | 78,505.81 | 38,810.06 |
合计 | 7,248,174.07 | 7,024,738.22 |
其他说明:
42、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4,287,471.79 | 35,154,850.05 |
折旧与摊销 | 8,432,592.10 | 12,708,660.98 |
中介服务费 | 6,321,679.99 | 4,861,648.51 |
业务招待费 | 3,599,801.54 | 3,747,393.45 |
办公费 | 3,785,421.66 | 4,783,770.41 |
修理费 | 1,875,611.38 | 1,110,611.16 |
汽车费 | 1,411,751.55 | 1,210,142.75 |
差旅费 | 586,539.32 | 991,094.53 |
董事会费 | 303,000.00 | 319,126.32 |
其他 | 2,478,694.39 | 2,818,731.50 |
合计 | 63,082,563.72 | 67,706,029.66 |
其他说明:
4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734,349.90 | 3,770,439.63 |
广告展览费 | 1,056,070.73 | 1,972,249.06 |
保险费 | 672,322.50 | 79,659.54 |
销售咨询费 | 470,027.76 | 382,272.18 |
差旅费 | 455,426.39 | 346,690.17 |
销售服务费 | 390,975.74 | 140,709.51 |
REACH认证费 | 339,061.22 | 144,564.05 |
业务招待费 | 174,361.49 | 253,765.55 |
运输费 | 50,030.60 | 49,201.47 |
其他 | 298,830.33 | 447,961.55 |
合计 | 7,641,456.66 | 7,587,512.71 |
其他说明:
44、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2,225,851.39 | 25,227,144.69 |
直接投入 | 11,616,378.92 | 6,411,536.37 |
折旧与摊销 | 3,066,507.55 | 4,077,144.26 |
委托开发费用 | 1,174,724.78 | 1,840,827.08 |
其他 | 2,334,605.04 | 3,247,974.40 |
合计 | 40,418,067.68 | 40,804,626.80 |
其他说明:
45、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8,243,640.29 | 19,242,677.59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88,827.64 | 76,071.41 |
减:利息收入 | 378,276.07 | 856,080.73 |
减:财政贴息 | 500,000.00 | 0.00 |
减:汇兑收益 | 2,058,975.48 | 997,241.34 |
手续费支出 | 184,713.58 | 146,788.00 |
现金折扣 | 0.00 | -2,870.26 |
合计 | 15,491,102.32 | 17,533,273.26 |
46、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5,126,446.41 | 14,301,721.08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39,579.01 | 29,920.91 |
进项税加计抵扣 | 2,285,773.25 | 1,665,407.85 |
合计 | 7,451,798.67 | 15,997,049.84 |
4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3,272.70 | 61,383.60 |
合计 | 83,272.70 | 61,383.60 |
其他说明:
4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86,944.48 | -1,725,219.77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718,246.54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934,991.01 | |
处置应收款项融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88,772.14 | |
合计 | -140,725.61 | -1,006,973.23 |
其他说明:
49、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7,671.44 | 12,500.0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10,751.95 | -5,755,050.4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69,873.59 | -341,816.23 |
合计 | -86,793.08 | -6,084,366.72 |
其他说明:
50、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6,488,015.26 | -15,139,124.74 |
四、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3,309,390.44 | -50,336,959.78 |
合计 | -19,797,405.70 | -65,476,084.52 |
其他说明:
51、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时确认的收益 | 10,420.34 | 249,704.92 |
其中:固定资产 | 10,420.34 | 249,704.92 |
52、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罚没及违约金收入 | 1,000.00 | 4,900.00 | 1,000.00 |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 | 45,223.37 | 86,982.50 | 45,223.37 |
其他 | 92,525.50 | 8,427.77 | 92,525.50 |
合计 | 138,748.87 | 100,310.27 | 138,748.87 |
其他说明:
53、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335,000.00 | 309,269.81 | 335,000.00 |
资产报废、毁损损失 | 3,029,905.28 | 4,398,356.40 | 3,029,905.28 |
罚款支出 | 16,000.00 | 177,406.64 | 16,000.00 |
预计未决诉讼损失 | 258,290.98 | 150,937.86 | 258,290.98 |
税收滞纳金 | 103,720.95 | 191,457.78 | 103,720.95 |
其他 | 0.00 | 0.01 | 0.00 |
合计 | 3,742,917.21 | 5,227,428.50 | 3,742,917.21 |
其他说明:
54、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6,064,915.58 | 11,374,526.8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868,239.58 | -20,052,097.33 |
合计 | 1,196,676.00 | -8,677,570.49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4,846,033.5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6,726,905.0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04,715.7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9,378,714.89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18,041.67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78,053.25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867,936.63 |
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 | -5,370,401.44 |
其他 | 855,951.75 |
所得税费用 | 1,196,676.00 |
其他说明:
55、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其他综合收益”之说明。
56、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296,430.68 | 856,080.73 |
政府补助 | 5,255,052.14 | 14,038,447.80 |
收到经营性往来款 | 0.00 | 4,028,321.27 |
收回保证金 | 1,243,112.53 | 7,047,394.12 |
其他 | 561,087.92 | 42,918.68 |
合计 | 7,355,683.27 | 26,013,162.6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24,586,688.38 | 20,684,239.14 |
支付经营性往来款 | 4,680,542.46 | 9,000.00 |
支付保证金 | 1,121,743.18 | 0.00 |
其他 | 454,720.95 | 678,134.24 |
合计 | 30,843,694.97 | 21,371,373.3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合计 | 0.00 | 0.00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合计 | 0.00 | 0.00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筹资性往来款 | 0.00 | 30,000,000.00 |
票据贴现 | 137,308,428.47 | 52,000,000.00 |
受限的定期存单 | 0.00 | 20,000,000.00 |
收到应收账款保理款项 | 0.00 | 6,900,000.00 |
合计 | 137,308,428.47 | 108,9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归还筹资性往来款及利息 | 30,000,000.00 | 21,000,000.00 |
票据贴现 | 115,995,560.00 | 0.00 |
受限的定期存单 | 13,772,000.00 | 0.00 |
新租赁准则支付的租金 | 1,183,908.80 | 683,104.00 |
合计 | 160,951,468.80 | 21,683,104.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262,148,555.56 | 349,476,221.27 | 8,189,129.36 | 328,043,639.40 | 291,770,266.79 | |
长期借款1 | 236,053,017.74 | 100,000,000.00 | 8,154,403.60 | 120,664,553.24 | 223,542,868.10 | |
合计 | 498,201,573.30 | 449,476,221.27 | 16,343,532.96 | 448,708,192.64 | 515,313,134.89 |
注1:注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57、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6,042,709.56 | -87,732,028.7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9,884,198.78 | 71,560,451.2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6,142,240.44 | 83,213,530.85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876,997.43 | 565,005.36 |
无形资产摊销 | 1,678,077.12 | 1,644,510.8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04,917.21 | 217,864.0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420.34 | -249,704.9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029,905.28 | 4,398,356.4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3,272.70 | -61,383.6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6,184,664.82 | 18,245,436.2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0,725.61 | 1,006,973.2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845,839.29 | -17,003,651.8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977,599.71 | -3,048,445.49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2,466,387.57 | -30,189,718.7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5,186,838.98 | -39,314,112.7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1,658,933.32 | 16,609,526.91 |
其他 | 1,288,851.53 | 1,926,038.7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331,642.81 | 21,788,647.8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24,430,004.37 | 99,750,656.1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99,750,656.10 | 63,803,309.4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679,348.27 | 35,947,346.62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24,430,004.37 | 99,750,656.10 |
其中:库存现金 | 20.26 | 177.5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24,429,967.35 | 99,750,478.5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6.76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4,430,004.37 | 99,750,656.10 |
(3)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质押定期存款 | 13,852,934.08 | 0.00 | 使用受到限制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4,999,500.11 | 4,500,089.32 | 使用受到限制 |
ETC保证金 | 11,000.00 | 12,000.00 | 使用受到限制 |
外汇远期保证金 | 100.00 | 0.00 | 使用受到限制 |
合计 | 18,863,534.19 | 4,512,089.32 |
58、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9,516,480.52 | ||
其中:美元 | 1,323,866.30 | 7.1884 | 9,516,480.52 |
欧元 | |||
港币 |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 23,051,779.10 | ||
其中:美元 | 3,206,802.50 | 7.1884 | 23,051,779.10 |
欧元 | |||
港币 |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 |
其中:美元 |
欧元 |
港币 |
59、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不适用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
各类使用权资产的账面原值、累计折旧以及减值准备等详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使用权资产”之说明。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项目 | 本期数 |
计入财务费用的租赁负债利息 | 88,827.64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项目 | 本期数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158,074.75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项目 | 本期数 |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1,183,908.80 |
60、其他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2,225,851.39 | 25,227,144.69 |
直接材料 | 11,616,378.92 | 6,411,536.37 |
折旧与摊销 | 3,066,507.55 | 4,077,144.26 |
委托开发费用 | 1,174,724.78 | 1,840,827.08 |
其他 | 2,334,605.04 | 3,247,974.40 |
合计 | 40,418,067.68 | 40,804,626.80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40,418,067.68 | 40,804,626.80 |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其他原因减少子公司的情况2024年6月7日,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注销登记通知书((阿高新注销)登字[2024]第00088965号),认定孙公司阿拉善扬帆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注销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登记注销。故自该公司注销时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九江彭泽县 | 江西省九江市 | 制造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浙江寿尔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杭州滨江区 | 浙江省杭州市 | 批发和零售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杭州扬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 | 杭州滨江区 | 浙江省杭州市 | 技术服务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 180,000,000.00 | 阿拉善盟高新区 |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 | 制造业 | 66.67% | 33.33% | 新设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1)本期不存在母公司拥有半数或半数以下表决权而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2)本期母公司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未能对其形成控制的股权投资情况说明本公司对河北隆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隆科)的持股比例为51%,但未纳入合并范围,主要原因为:根据该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可表决通过。河北隆科设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本公司推荐3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推荐2名。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4/5以上通过方能生效。故虽然本公司持有河北隆科51%的表决权股份,但股东会表决权不足2/3、董事会表决权不足4/5,实际不具有现时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的能力,即未能对其形成控制。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河北隆科材料有限公司 | 河北石家庄 | 河北省石家庄市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51.00% | 权益法 |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 | 3,645,226.49 | 4,495,227.71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2,579,520.61 | 3,428,923.53 |
非流动资产 | 20,499,924.78 | 21,718,930.09 |
资产合计 | 24,145,151.27 | 26,214,157.80 |
流动负债 | 538,026.40 | 849,713.77 |
非流动负债 | 214,290.77 |
负债合计 | 538,026.40 | 1,064,004.54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3,607,124.87 | 25,150,153.26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2,039,633.69 | 12,826,578.17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2,039,633.69 | 12,826,578.17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320,629.11 | 2,758,019.55 |
财务费用 | -20,846.48 | -22,301.61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1,543,028.39 | -3,382,783.87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543,028.39 | -3,382,783.87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十一、政府补助
1、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1)彭泽县商务局拨付项目基础建设的财政补助款 | 1,889,787.50 | 238,710.00 | 1,651,077.50 | 与资产相关 | |||
(2)招商引资专项奖励款 | 194,458.54 | 24,563.28 | 169,895.26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2,084,246.04 | 263,273.28 | 1,820,972.76 |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收益 | 5,126,446.41 | 14,301,721.08 |
财务费用 | -500,000.00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通过各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港币)依然存在外汇风险。相关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包括: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外币货币性项目”。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
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本期末,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外币货币性项目”。
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者贬值5%,对本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汇率变化 | 对净利润的影响(万元) | |
本期数 | 上年数 | |
上升5% | -162.84 | -163.84 |
下降5% | 162.84 | 163.84 |
管理层认为5%合理反映了人民币对美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者下降100个基点,则对本公司的净利润影响如下:
利率变化 | 对净利润的影响(万元) | |
本期数 | 上年数 | |
上升100个基点 | -92.40 | - |
下降100个基点 | 92.40 | - |
管理层认为100个基点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利率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3.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与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相关的价格风险对本公司无重大影响。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管理信用风险集中度,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由于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客户广泛分散于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中,因此在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
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所承但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当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1)合同付款已逾期超过30天。
2)根据外部公开信用评级结果,债务人信用评级等级大幅下降。
3)债务人生产或经营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发生显著下降。
4)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5)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能力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6)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2)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3)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本公司通过预计未来各月份中单个敞口或资产组合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技术或关键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
4.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包括的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如GDP增速等宏观经济状况,所处行业周期阶段等行业发展状况等。本公司在考虑公司未来销售策略或信用政策的变化的基础上来预测这些信息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期末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29,177.03 | - | - | - | 29,177.03 |
应付票据 | 1,870.98 | - | - | - | 1,870.98 |
应付账款 | 8,056.60 | - | - | - | 8,056.60 |
其他应付款 | 849.26 | - | - | - | 849.2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324.28 | - | - | - | 11,324.28 |
长期借款 | - | 7,821.12 | 4,049.31 | - | 11,870.43 |
租赁负债 | - | 102.84 | 102.84 | 16.98 | 222.66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51,278.15 | 7,923.96 | 4,152.15 | 16.98 | 63,371.24 |
续上表:
项目 | 期初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18,410.54 | - | - | 18,410.54 | |
应付票据 | 2,407.37 | - | - | - | 2,407.37 |
应付账款 | 4,319.89 | - | - | - | 4,319.89 |
其他应付款 | 1,362.63 | - | - | - | 1,362.6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078.07 | - | - | - | 9,078.07 |
长期借款 | 862.53 | 11,366.25 | 7,334.42 | - | 19,563.20 |
租赁负债 | - | 61.52 | 62.04 | 62.57 | 186.13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36,441.03 | 11,427.77 | 7,396.46 | 62.57 | 55,327.83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1.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50.07%(2023年12月31日:47.69%)。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933,272.70 | 16,933,272.70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9,250,074.31 | 89,250,074.31 | ||
应收款项融资 | 12,994,994.22 | 12,994,994.22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89,250,074.31 | 29,928,266.92 | 119,178,341.23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对于存在活跃市场价格的其他权益工具,其公允价值按资产负债表日收盘价格确定。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对于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款项融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由于其均为本公司持有的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且剩余期限较短,其公允价值参考票面金额确认。
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理财业务,期末公允价值按照资产负债表日证券公司公布估值数据确定。
4、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商务服务业 | 杭州市 | 5,000.00 | 22.04% | 22.0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樊培仁、杨美意、樊彬。樊培仁和杨美意为夫妻关系,樊彬为樊培仁、杨美意夫妇之子。樊培仁、杨美意、樊彬分别持有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5.97%、25.10%、22.67%的股权,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2.04%的股权;樊彬持有马绍尔SFC有限公司100%股权,马绍尔SFC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5.84%的股权。樊培仁、杨美意、樊彬通过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马绍尔SFC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36.50%的股权。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樊培仁、杨美意、樊彬。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二)“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河北隆科材料有限公司 | 合营 |
其他说明:
4、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河北隆科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0.00 | 否 | 2,576,106.21 |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浙江扬 | 房屋建 | 659,104.00 | 627,718.12 | 59,597.64 | 76,071.41 |
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筑物 | ||||||
杨美意 | 房屋建筑物 | 112,000.00 | 4,936.00 | 185,782.76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3)关联担保情况
无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人数 | 16.00 | 14.00 |
在本公司领取报酬人数 | 14.00 | 10.00 |
报酬总额(万元) | 420.72 | 432.43 |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杨美意 | 8,000.00 | 800.00 |
十五、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其他重大财务承诺事项
(1)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财产抵押、质押担保情况,详见本附注“承诺及或有事项——或有事项”中“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之说明。(2)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自身对外借款进行的财产质押担保情况(单位:万元)
担保单位 | 质押权人 | 质押标的物 | 质押物账面原值 | 质押物账面价值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到期日 |
浙江寿尔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93.33 | 1,693.33 | 1,600.00 | 2025/5/19 |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2019年初,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9,000吨医药中间体、光引发剂项目安装工程经招标、
评标和议标,由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2020年6月,项目进入工程结算审计阶段,双方就部分工程套价的算法与金额存在分歧,几经协商无果后,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将公司纠纷诉至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请求公司支付欠其工程款15,123,106.00元、利息300,000.00元。2022年10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定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支付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4,194,174.60元,并以此为本金,利息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1年3月18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及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均对一审判决不服分别提出上诉。2023年2月8日,二审由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于2023年2月13日裁定本案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撤销裁决主要原因系案件认定的工程总价款主要依据为鉴定意见,但在本案中,鉴定人员资质、鉴定程序、鉴定内容均存在问题,且双方当事人对于鉴定意见均有异议,争议数额差距巨大,因此判定一审法院据以裁判的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裁判的最终依据。2023年4月13日重新开庭审理,庭审中双方均对原工程量的鉴定及鉴定机构提出异议,双方均要求重新鉴定,故第一次庭审暂停,待法院选定鉴定机构开展鉴定后继续进行。
2023年12月21日,本案由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开庭重审。2024年4月15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确认更换鉴定机构。2024年11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2023内2921民初608号),原告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完成工程总价款为16,391,320.00元,扣减已付10,805,040.00元,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尚欠5,586,280.00元;赔付利息以4,766,714.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解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款日。
综上,基于谨慎性考虑,子公司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底根据二审判决金额计提预计负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已计提前述涉诉事项预计负债6,281,405.92元。
2.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保证担保情况(单位:万元)
担保单位 | 被担保单位 | 贷款金融机构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到期日 | 备注 |
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7,800.00 | 2025/2/28 | [注1] |
担保单位 | 被担保单位 | 贷款金融机构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到期日 | 备注 |
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 2,000.00 | 2026/1/24 | [注2] |
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清泰支行 | 3,700.00 | 2025/10/28 | [注3]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清泰支行 | 3,000.00 | 2025/9/6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清泰支行 | 1,300.00 | 2025/8/12 | |||
本公司 | 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 江西彭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花支行 | 4,000.00 | 2027/5/5 | [注4] |
本公司 | 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 | 250.00 | 2026/6/12 | [注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 | 650.00 | 2027/4/17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 | 250.00 | 2025/10/16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 | 400.00 | 2025/12/7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 | 1,000.00 | 2025/12/28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 | 500.00 | 2025/10/1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 | 500.00 | 2025/10/25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 | 500.00 | 2025/11/11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 | 500.00 | 2025/12/6 | |||
本公司 | 浙江寿尔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980.00 | 2026/12/21 | [注6]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10.00 | 2025/12/21 | |||
本公司 | 浙江寿尔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 | 2,000.00 | 2025/5/29 | [注7] |
本公司 | 浙江寿尔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1,500.00 | 2025/3/18 | [注8] |
浙江寿尔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400.00 | 2025/4/21 | ||
浙江寿尔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1,000.00 | 2025/7/7 | ||
小计 | 32,240.00 |
[注1]2022年9月26日,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编号为571XY202202929802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本公司在2022年8月29日至2025年8月28日
期间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发生的各类债务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述担保项下借款余额为7,800.00万元。
[注2]2024年12月11日,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订编号为0979399_001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在2024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0日期间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发生的各类债务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述担保项下借款余额为2,000.00万元。
[注3]2022年8月10日,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清泰支行签订编号为ZB9505202200000012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在2022年8月10日至2025年8月10日期间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清泰支行发生的各类债务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述担保项下借款余额为8,000.00万元。
[注4]2024年5月6日,本公司与江西彭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花支行签订编号为[2024]彭农商保字第B11422202405060002号的《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之子公司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在2024年5月6日至2027年5月5日期间与江西彭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花支行发生的各类债务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4,0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述担保项下借款余额为4,000.00万元。
[注5]2022年10月8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签订编号为彭中银最高额保字202210001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之子公司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在2022年10月8日至2025年10月8日期间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发生的各类债务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述担保项下借款余额为4,550.00万元。
[注6]2023年12月18日,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编号为HZZx1210120230118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寿尔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在2023年12月18日至2026年12月18日期间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发生的各类债务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述担保项下借款余额为990.00万元。
[注7]2024年5月30日,本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签订编号为0911372_001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寿尔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在2024年5月30日至2025年5月29日期间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发生的各类债务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4,0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述担保项下借款余额为2,000.00万元。
[注8]2023年7月5日,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编号为07117BY23C790A3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寿尔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在2023年7月4日至2026年7月4日期间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发生的各类债务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担保项下已贴现未到期的信用证金额为2,900.00万元。
3.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质押担保情况(单位:万元)
担保单位 | 被担保单位 | 质押权人 | 质押标的物 | 质押标账面原值 | 质押标账面价值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到期日 | 备注 |
浙江寿尔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存单0299574 | 1,377.20 | 1,377.20 | 1,377.20 | 2025/2/27 | [注1] |
[注1]2024年8月26日,浙江寿尔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编号为ZZ9505202400O00006的《权利最高额质押合同》,为本公司在2024年8月26日至2025年3月6日期间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发生的各类债务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377.00万元的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述担保项下借款余额为1,377.20万元。
4.其他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1)2024年7月9日,公司及子公司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寿尔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编号为(33100000)浙商资产池字(2024)第12789号的《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自2024年7月9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资产池业务服务,提供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资产池融资额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质押池融资总额度50,000,000.00元,已使用额度18,709,817.37元,未使用额度31,290,182.63元。
(2)2023年8月1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编号为07117PC209JLDLK(补)的《资产池业务合作及质押协议补充协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自2020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4日止,为公司提供资产池业务服务,提供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的资产池融资额度。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质押池融资总额度55,000,000.00元,已使用额度0.00元,未使用额度55,000,000.00元。
(3)2024年12月24日,子公司浙江寿尔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编号为0711700023968(补)的《资产池业务合作及质押协议补充协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自2023年11月22日至2028年11月30日止,为公司提供资产池业务服务,提供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资产池融资额度。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质押池融资总额度50,000,000.00元,已使用额度16,000,000.00元,未使用额度34,000,000.00元。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025)内29民终105号判决 | 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因与子公司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2023)内2921民初608号民事判决,向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5年4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出县民事判决书((2025)内29民终105号),判决驳回子公司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上诉,维持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2023)内2921民初608号民事判决结果,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截止2024年12月31日,子公司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已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2023)内2921民初608号民事判决结果确认预计负债6,281,405.92元,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2025)内29民终105号判决结果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 0.00 |
十七、其他重要事项
1、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母公司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本公司的股份情况
出质人 | 质权人 | 质押期间 | 质押股份数 |
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24.4.18-2025.4.18 | 4,648,200.00 |
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24.10.22-2025.10.9 | 6,487,000.00 |
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24.11.18-2025.10.22 | 6,820,000.00 |
出质人 | 质权人 | 质押期间 | 质押股份数 |
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24.12.17-2025.10.22 | 5,323,000.00 |
十八、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8,251,828.80 | 6,709,758.56 |
1至2年 | 1,040.00 | |
合计 | 18,251,828.80 | 6,710,798.56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8,251,828.80 | 100.00% | 912,591.44 | 5.00% | 17,339,237.36 | 6,710,798.56 | 100.00% | 335,591.93 | 5.00% | 6,375,206.63 |
其中: | ||||||||||
合计 | 18,251,828.80 | 100.00% | 912,591.44 | 5.00% | 17,339,237.36 | 6,710,798.56 | 100.00% | 335,591.93 | 5.00% | 6,375,206.6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912,591.44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251,828.80 | 912,591.44 | 5.00% |
合计 | 18,251,828.80 | 912,591.4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5,591.93 | 576,999.51 | 912,591.44 | |
合计 | 335,591.93 | 576,999.51 | 912,591.44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4,110,607.20 | 205,530.36 | |||
第二名 | 2,937,359.02 | 146,867.95 | |||
第三名 | 2,104,673.39 | 105,233.67 | |||
第四名 | 1,533,854.64 | 76,692.73 | |||
第五名 | 1,525,000.00 | 76,250.00 | |||
合计 | 12,211,494.25 | 610,574.71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37,844,223.87 | 300,066,856.13 |
合计 | 237,844,223.87 | 300,066,856.13 |
(1)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237,631,672.47 | 299,913,970.07 |
押金保证金 | 213,000.00 | 128,000.00 |
应收代付款 | 103,052.38 | 116,049.01 |
暂借款 | 7,000.00 | |
其他 | 120,283.55 | 7,410.00 |
合计 | 238,075,008.40 | 300,165,429.08 |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37,967,573.02 | 300,045,429.08 |
1至2年 | 7,435.38 | 20,000.00 |
3年以上 | 100,000.00 | 100,000.00 |
4至5年 | 20,000.00 | |
5年以上 | 100,000.00 | 80,000.00 |
合计 | 238,075,008.40 | 300,165,429.08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18,410.00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杭州加莫索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113,910.00 | 113,910.00 | 100.00% | 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 ||
金湖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 4,500.00 | 4,500.00 | 100.00% | 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 ||
合计 | 0.00 | 0.00 | 118,410.00 | 118,41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12,374.53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1年以内(含1年) | 217,490.55 | 10,874.53 | 5.00% |
账龄组合:1-2年 | 15,000.00 | 1,500.00 | 10.00% |
账龄组合:5年以上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 |
合计 | 332,490.55 | 112,374.5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关联方组合 | 237,624,107.85 | 0.00 | 0.00% |
合计 | 237,624,107.85 | 0.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8,572.95 | 90,000.00 | 98,572.95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类别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8,410.00 | 0.05% | 118,410.00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37,956,598.40 | 99.95% | 112,374.53 | 0.05% | 237,844,223.87 | 300,165,429.08 | 100.00% | 98,572.95 | 0.03% | 300,066,856.13 |
其中: | ||||||||||
合计 | 238,075,008.40 | 100.00% | 230,784.53 | 0.10% | 237,844,223.87 | 300,165,429.08 | 100.00% | 98,572.95 | 0.03% | 300,066,856.13 |
本期计提 | 3,801.58 | 128,410.00 | 132,211.58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2,374.53 | 218,410.00 | 230,784.5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8,410.00 | 118,41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8,572.95 | 13,801.58 | 112,374.53 | |||
合计 | 98,572.95 | 132,211.58 | 230,784.53 |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32,534,736.04 | 1年以内 | 97.67% | |
浙江寿尔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5,006,800.00 | 1年以内 | 2.10% | |
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120,000.00 | 1年以内、5年以上注1 | 0.05% | 82,000.00 |
杭州加莫索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其他 | 113,910.00 | 1年以内 | 0.05% | 113,910.00 |
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82,571.81 | 1年以内 | 0.03% | |
合计 | 237,858,017.85 | 99.90% | 195,910.00 |
注1:1年以内余额为40,000.00元,5年以上余额为80,000.00元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63,374,041.29 | 363,374,041.29 | 363,374,041.29 | 363,374,041.29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2,039,633.69 | 12,039,633.69 | 12,826,578.17 | 12,826,578.17 | ||
合计 | 375,413,674.98 | 375,413,674.98 | 376,200,619.46 | 376,200,619.46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 94,038,381.17 | 94,038,381.17 | ||||||
浙江寿尔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 16,518,378.24 | 16,518,378.24 | ||||||
杭州扬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1,814,643.03 | 1,814,643.03 | ||||||
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1,002,638.85 | 251,002,638.85 | ||||||
合计 | 363,374,041.29 | 363,374,041.29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河北隆科材料有限公司 | 12,826,578.17 | -786,944.48 | 12,039,633.69 | |||||||||
小计 | 12,826,578.17 | -786,944.48 | 12,039,633.69 | |||||||||
二、联营企业 | ||||||||||||
合计 | 12,826,578.17 | -786,944.48 | 12,039,633.69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64,228,190.26 | 163,360,609.14 | 119,878,824.11 | 126,358,202.16 |
其他业务 | 2,879,996.63 | 2,308,446.49 | 956,655.89 | 1,309,774.54 |
合计 | 167,108,186.89 | 165,669,055.63 | 120,835,480.00 | 127,667,976.70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光引发剂 | 126,075,520.89 | 130,742,735.82 |
中间体(巯基化合物及衍生品等) | 36,718,998.88 | 31,407,025.80 |
其他产品 | 1,433,670.49 | 1,210,847.53 |
其他业务 | 2,879,996.63 | 2,308,446.49 |
合计 | 167,108,186.89 | 165,669,055.63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内销 | 165,949,310.72 | 164,454,804.43 |
外销 | 1,158,876.17 | 1,214,251.21 |
合计 | 167,108,186.89 | 165,669,055.63 |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86,944.48 | -1,725,219.77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718,246.54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53,288.54 | |
处置应收款项融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602,190.91 | |
合计 | 29,364,153.15 | 28,993,026.77 |
6、其他
十九、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3,019,484.9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626,446.4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018,263.7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74,263.0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63,951.63 | |
合计 | 2,387,010.49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75% | -0.1961 | -0.196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10% | -0.21 | -0.21 |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