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凌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周凌宏)作为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基本信息
周凌宏简历: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南方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医疗仪器研究所所长、广东省放射诊断治疗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成果奖7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和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各1项;已取得授权发明专利6项。现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数字诊疗装备研发专项”项目,同时担任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医疗仪器分会常务理事、全国放射治疗核医学和放射剂量学设备分技术委员会(TC10/SC3)委员、中华医学会肿瘤放射分会医学物理学科组委员、广东省医疗器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长、广东省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广东省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医疗器械分会主任委员和医学物理分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 TC16)副主任委员、广东省药监局医疗器械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2022年1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就独立性情况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要求进行自查并签署了自查报告,确认本人符合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
7 | 7 | 0 | 0 | 否 | |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 |||||
列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1 |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每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会议中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发表了意见。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等情形。在股东大会中,本人积极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回答股东问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2024年度,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聘任董事和高管等事项。
本人基于独立立场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未发现上述事项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相关事项的会议,对于在审计过程中可能的关注事项进行细致聆听和询问,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提交高质量的审计报告,确保审计结果公正客观。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就中小投资者关注度高的问题与管理层深入探讨,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依法依规履职,通过参与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大会等方式进行现场工作及实地考察,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15天。2024年度任职期间,在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协助下,本人通过实地调研全面检视公司生产经营、财务运作、内控执行及决议落地等核心环节,动态跟踪重大事项进展与外部环境变化影响。结合行业趋势研判及监管政策导向,就战略优化、风险防控等关键领域提出科学建议,切实
推动公司合规经营与可持续发展。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不适用。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不适用。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2024年5月1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会前,独立董事评估了天健事务所的审计服务经验、独立性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天健事务所在聘任期内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按期按质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了真实、准确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本人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024年度,独立董事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也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因董事会换届续聘罗曰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未发生财务负责人变更或解聘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不适用。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除因董事会换届续聘董事、高管外,新聘任冯乃章先生为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聘任李翔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经认真核查,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
(十)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1、股权激励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具体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核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员工持股计划
不适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就重点关注事项与管理层进行积极沟通,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推动公司的持续规范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关注公司规范运作,继续加强现场履职,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并积极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的签字页)
周凌宏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