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吾高科”、“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0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254.00万张,共计募集资金25,4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288号”文同意,可转债于2020年4月1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70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24,700.00万元已于2020年3月26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相关协议约定的保荐及承销费用
660.38万元(不含税),律师费用30.00万元(不含税),审计及验资费用23.58万元(不含税),资信评级费23.58万元(不含税),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等
费用104.28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558.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6月9日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0]4583号)。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72号)核准,公司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121,212股,发行价格为33.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0,300.00万元。2022年1月7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减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股份登记费、材料制作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29.8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970.1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22年1月10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0018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前的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过滤膜元件及装置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为1,782.69万元,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 | 期间 | 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高性能过滤膜元件及装置产业化项目 | 2020年度 | 1,569.80 |
2021年度 | 208.17 | |
2022年度 | 4.72 | |
合 计 | 1,782.69 |
注:2020年度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金额1,427.36万元。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经公司2022年6月2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决定变更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将截至2022年5月29日原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23,605.86万元(受审议日期与实施日期利息及理财收益结算影响,具体金额以划转募集资金当日帐户实际金额为准)用于公司“年产6000吨锂吸附分离材料项目”、“钛石膏资源化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
经公司2023年8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变更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将“年产6000吨锂吸附分离材料项目”投资总额由9,424.97万元增加至13,255.30万元;将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钛石膏资源化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3,500.00万元用于“年产6000吨锂吸附分离材料项目”。
2024年公司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为2,040.84万元,累计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为22,314.04万元,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 | 期间 | 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年产6000吨锂吸附分离材料项目 | 2022年度 | 3,632.25 |
2023年度 | 6,388.07 | |
2024年度 | 1,728.17 | |
小计 | 11,748.49 | |
钛石膏资源化项目 | 2022年度 | 2,130.51 |
2023年度 | 502.37 | |
2024年度 | 312.67 | |
小计 | 2,945.55 | |
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 | 2022年度 | 7,620.00 |
合 计 | 22,314.04 |
(3)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结余募集资金1,573.36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经公司2023年8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变更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拟将截至2023年8月8日募投项目“固危废智能云仓综合服务项目”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3,470.9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受审议日期与实施日期利息及理财收益结算影响,具体金额以划转募集资金当日账户实际金额为准),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久吾环保变更为母公司久吾高科。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2024年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盐湖提锂中试平台建设项目”、“固危废智能云仓综合服务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的金额为537.42万元,累计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为7,144.4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 | 期间 | 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盐湖提锂中试平台建设项目 | 2022年度 | 1,824.01 |
2023年度 | 1,276.58 | |
2024年度 | 537.42 | |
小 计 | 3,638.01 | |
固危废智能云仓综合服务项目 | 2022年度 | 34.53 |
2023年度 | - | |
2024年度 | - | |
小 计 | 34.53 | |
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 | 2023年度 | 3,471.86 |
合 计 | 7,144.40 |
(2)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余募集资金3,020.71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或其上级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人民币元
项目 |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备注 |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 31300188000041629 | 募集资 金专户 | 4,266,670.86 | 年产6000 吨锂吸附分离材料项目 |
西藏久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 | 28900001040035007 | 募集资 金专户 | 7,895,562.41 | 年产6000 吨锂吸附分离材料项目 | |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 31300188000041547 | 募集资 金专户 | 3,571,359.31 | 钛石膏资源化项目 | |
小 计 | 15,733,592.58 | |||||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湖南路支行 | 8110501012601874912 | 募集资 金专户 | 30,207,143.67 | 盐湖提锂中试平台建设项目 |
小 计 | 30,207,143.67 | |||||
合 计 | 45,940,736.25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专项核查意见附件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专项核查意见附件2。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月,西藏久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久吾”)将年产6000吨锂吸附分离材料项目10KV输变电工程相关资产(以下简称“输变电资产”)转让予西藏自治区藏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藏青工业园规划建设局”)。输变电资产系年产6000吨锂吸附分离材料项目的部分资产,用于项目供电使用,不直接产生效益。该输变电资产建于西藏自治区藏青工业园区内部,具备供园区内其他企业使用的可行性,为提高园区内企业的整体用电便利度,经藏青工业园规划建设局与西藏久吾协商,在保证不影响西藏久吾年产6000吨锂吸附分离材料项目生产运营的基础上,藏青工业园规划建设局出资购买该输变电资产。输变电资产由西藏久吾于2022年建成,投入募集资金570.80万元,占年产6000吨锂吸附分离材料项目总投资金额的比例为
4.31%,占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4.42%。本次资产交易价格以青海大正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确定为525.70万元,资产转让收益为24.20万元。2024年2月,藏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已支付首期转让款500万元,西藏久吾已依法依规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按照相关规定管理与使用,继续用于6000吨锂吸附分离材料项目的后续投入。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
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七、保荐人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久吾高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久吾高科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人对久吾高科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4,528.3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78.2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241.1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7,279.4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79.01%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高性能过滤膜元件及装置产业化项目 | 是 | 24,558.17 | 1,782.69 | - | 1,782.69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盐湖提锂中试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6,500.00 | 6,500.00 | 537.42 | 3,638.01 | 55.97 | 2025.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固危废智能云仓综合服务项目 | 是 | 3,470.19 | 34.53 | - | 34.53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年产6000吨锂吸附分离材料项目 | 是 | - | 12,924.97 | 1,728.17 | 11,748.49 | 90.90 | 2023.09.30 | 4.692.83 | 是 | 否 |
钛石膏资源化项目 | 是 | - | 3,262.59 | 312.67 | 2,945.55 | 90.28 | 2024.06.17 | 213.25 | 是 | 是 |
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 | 否 | - | 11,091.86 | - | 11,091.86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34,528.36 | 35,596.64 | 2,578.26 | 31,241.13 | - | - | 4,906.0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盐湖提锂中试平台建设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6,500万元,于西藏扎布耶盐湖等地区开展盐湖提锂中试研究,验证工艺在不同类型盐湖卤水条件下的应用性能,优化工艺,研究工艺参数以促进其产业化推广,项目建设期3年。项目建设过程中,为保障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公司审慎推动项目投资,同时受盐湖所在地位置偏远、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较慢等因素影响,项目整体进度超出预期,综合考虑目前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出于审慎投资原则,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2024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高性能过滤膜元件及装置产业化项目”原计划建设期2年,实施主体为久吾高科。考虑该募投项目所在园区未来环保政策收紧的预期,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建设地点变更至化工园区,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披露公告,将该项目投资进度调整为2022年12月前投入完毕。截至2022年6月2日,公司仍然未寻找到合适的建设地点,重新选址存在不确定性,鉴于公司近年来在盐湖提锂吸附剂、钛石膏资源化利用等业务以及日常营运上的资金需求增加,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现阶段发展需求,经综合考虑研判,公司决定变更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将原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用于公司“年产6000吨锂吸附分离材料项目”、“钛石膏资源化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6月2日披露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6月2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由于募投项目“年产6000吨锂吸附分离材料项目”二期项目建设部分工艺优化升级以及项目投资概算与最终决算存在差异,原先投资金额不足以满足项目投资需要。同时,因项目前置行政审批手续办理进展缓慢,公司募投项目“钛石膏资源化项目”子项目“南钛钛石膏资源化项目”推进不及预期。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先保障“年产6000吨锂吸附分离材料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综合考虑研判,公司拟将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6000吨锂吸附分离材料项目”投资总额由9,424.97万元增加至13,255.30 |
万元,并将可转债募投项目“钛石膏资源化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3,500.00万元用于“年产6000吨锂吸附分离材料项目”。公司已于2023年8月22日披露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9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由于项目市场推广进度不及预期及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原募投项目“固危废智能云仓综合服务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近年来,公司继续围绕陶瓷膜、有机膜、吸附剂等三大材料加大研发,在新能源服务、工业流体分离、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业副产石膏等四大应用方向上不断拓展业务规模,公司自身利润留存不足以充分保证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截至2023年8月8日小额快速募投项目“固危废智能云仓综合服务项目”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3,470.9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受审议日期与实施日期利息及理财收益结算影响,具体金额以划转募集资金当日账户实际金额为准),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久吾环保变更为母公司久吾高科。公司已于2023年8月22日披露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9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58,000.00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扣减承销及保荐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后金额144,177.35元,上述置换金额合计602,177.35元,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对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会计师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
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8月17日,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9,2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8月9日,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3,6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0.00万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结余募集资金1,573.36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余募集资金3,020.71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6000吨锂吸附分离材料项目 | 高性能过滤膜元件及装置产业化项目、钛石膏资源化项目 | 12,924.97 | 1,728.17 | 11,748.49 | 90.90 | 2023.09.30 | 4.692.83 | 是 | 否 |
钛石膏资源化项目 | 高性能过滤膜元件及装置产业化项目 | 3,262.59 | 312.67 | 2,945.55 | 90.28 | 2024.06.17 | 213.25 | 是 | 否 |
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 | 高性能过滤膜元件及装置产业化项目、固危废智能云仓综合服务项目 | 11,091.86 | - | 11,091.86 | 100.00 | - | -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27,279.42 | 2,040.84 | 25,785.90 | - | - | 4,906.08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1、“高性能过滤膜元件及装置产业化项目”原计划建设期2年,实施主体为久吾高科。考虑该募投项目所在园区未来环保政策收紧的预期,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建设地点变更至化工园区,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披露公告,将该项目投资进度调整为2022年12月前投入完毕。截至2022年6月2日,公司仍然未寻找到合适的建设地点,重新选址存在不确定性,鉴于公司近年来在盐湖提锂吸附剂、钛石膏资源化利用等业务以及日常营运上的资金需求增加,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现阶段发展需求,经综合考虑研判,公司决定变更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将原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用于公司“年产6000吨锂吸附分离材料项目”、“钛石膏资源化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6月2日披露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6月2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由于募投项目“年产6000吨锂吸附分离材料项目”二期项目建设部分工艺优化升级以及项目投资概算与最终决算存在差异,原先投资金额不足以满足项目投资需要。同时,因项目前置行政审批手续办理进展缓慢,公司募投项目“钛石膏资源化项目”子项目“南钛钛石膏资源化项目”推进不及预期。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先保障“年产6000吨锂吸附分离材料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综合考虑研判,公司拟将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6000吨锂吸附分离材料项目”投资总额由9,424.97万元增加至13,255.30万元,并将可转债募投项目“钛石膏资源化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3,500.00万元用于“年产6000吨锂吸附分离材料项目”。公司已于2023年8月22日披露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9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由于项目市场推广进度不及预期及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原募投项目“固危废智能云仓综合服务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近年来,公司继续围绕陶瓷膜、有机膜、吸附剂等三大材料加大研发,在新能源服务、工业流体分离、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业副产石膏等四大应用方向上不断拓展业务规模,公司自身利润留存不足以充分保证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截至2023年8月8日小额快速募投项目“固危废智能云仓综合服务项目”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 |
3,470.9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受审议日期与实施日期利息及理财收益结算影响,具体金额以划转募集资金当日账户实际金额为准),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久吾环保变更为母公司久吾高科。公司已于2023年8月22日披露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9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邓 超 王 栋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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