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退(300630)_公司公告_普利退:关于公司收到《复核受理通知书》暨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摘牌的相关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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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21

普利退公告编号: 2025-063债券代码:123099 债券简称:Z普转退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复核受理通知书》暨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

摘牌的相关风险提示公告

特别提示:

1.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并于2025年4月28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在退市整理期交易十五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5月21日。

2. 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已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2025年5月22日被摘牌。

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复核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的公司股票及可转债终止上市决定不停止执行。

4. 根据《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第三十条,退市可转债自交易所摘牌后至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挂牌期间不得实施转股、赎回、回售等操作,在退市板块挂牌后需重新提交转股、赎回、回售等相关信息。

投资者已提交转股、赎回、回售等操作申请,摘牌前未实施完成的,需待可转债在退市板块挂牌后重新提交操作申请,敬请投资者注意。

5. 终止上市后,公司的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898-66661090

邮箱:securities@hnpoly.com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或股份转让系统官方网站(www.neeq.com.cn)

6. 自2025年2月9日起,公司可转债已进入回售期(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在回售期内,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公司将面临提前兑付申请回售部分可转债本息的可能,届时可能存在无法全额兑付的风险。

一、收到《复核受理通知书》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5〕35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退市整理期间交易安排的通知》(深证上〔2023〕492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于2025年4月28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5月21日。

公司已于2025年5月12日向深交所提交了终止上市的复核申请。2025年5月15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复核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并于2025年5月16日向深交所提交了补正后的《复核申请书》。2025年5月2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复核受理通知书》〔2025〕第3号),主要内容为: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你提出的复核申请已收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受理,并定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上诉复核委员会复核会议,就复核申请事项进行审议,本所不再另行发送会议通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复核期间,深交所作出的公司股票及可转债终止上市决定不停止执行。

二、其他事项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或股份转让系统官方网站(www.neeq.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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