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8 证券名称:亿联网络 公告编号:2025-031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护安路666号,亿联总部大楼十楼董事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智松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独立董事宋培林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截至征集截止时间,在征集期内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83人,代表股份912,722,7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1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784,668,1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87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3人,代表股份128,054,5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32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7人,代表股份129,165,8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2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11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3人,代表股份128,054,5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32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提案1.00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2,630,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9%;反对42,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48,8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74,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0%;反对42,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弃权48,8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8%。
审议通过了提案2.00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912,632,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1%;反对39,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弃权50,1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75,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3%;反对39,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弃权50,1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9%。
审议通过了提案3.00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2,633,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2%;反对39,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50,1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76,3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8%;反对39,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弃权50,1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9%。
审议通过了提案4.00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2,615,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3%;反对39,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弃权67,2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58,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0%;反对39,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弃权67,2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1%。
审议通过了提案5.00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2,637,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7%;反对49,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80,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1%;反对49,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
审议通过了提案6.00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7,989,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14%;反对747,7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9%;弃权3,985,73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432,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353%;反对747,7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9%;弃权3,985,734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7,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57%。
审议通过了提案7.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0,831,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015%;反对21,825,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12%;弃权66,2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274,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515%;反对21,825,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972%;弃权66,2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3%。
审议通过了提案8.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2,620,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8%;反对49,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52,9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72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63,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7%;反对49,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3%;弃权52,9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0%。
审议通过了提案9.00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1,021,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36%;反对1,630,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6%;弃权70,6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464,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30%;反对1,630,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22%;弃权70,6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7%。
审议通过了提案10.00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1,028,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44%;反对1,621,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7%;弃权72,1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47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87%;反对1,621,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55%;弃权72,1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9%。
审议通过了提案11.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1,023,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38%;反对1,622,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8%;弃权76,6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466,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42%;反对1,622,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64%;弃权76,6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的魏吓虹、陈宓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和《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