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23-041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等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ALEXANDER LIU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循环使用。上述授信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金额需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以在授信额度内各家银行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相关的全部手续,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半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出具了《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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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提高公司业务拓展能力,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现有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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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会审议,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23年6月27日届满,行权期内已行权数量为1,368,340份,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2,367,371元变更为人民币173,735,711元,总股
本由172,367,371股变更为173,735,711股。另外,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为B及以下导致部分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公司将对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鉴于限制性股票7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仅达到部分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回购注销上述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400股限制性股票。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3,735,711元变更为人民币173,691,311元,总股本由173,735,711股变更为173,691,311股。
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尚在自主行权过程中,公司总股本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会随之变动。变动结果具体数据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变动情况表为准。以上事项需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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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多项公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3年9月18日下午14:30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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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