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的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表决情况
2021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从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各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21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召开9次董事会,本人出席9次;2021年度,公司累计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会议3次。本人对2021年度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及弃权票。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 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9 | 3 | 6 | 0 | 0 | 否 | 3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2021年2月4日,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LOUISA FAN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续聘刘开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续聘杨秋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续聘张晓明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续聘刘之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续聘郑庆秋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续聘何庆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续聘杨秋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续聘张晓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年4月13日,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2020年度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1年4月20日,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1年6月11日,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1年7月2日,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1年8月25日,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2021年半年度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1年12月10日,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示。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1年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任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时组织召开会议,在任职期间召开了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任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在任职期间公司组织召开了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2020年度内审财务报告》《2020年第四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第四季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2020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0年度审计工作计划》《2020年度财务报表(经初审)》《<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1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1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内审财务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2021年第一季度)》《<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年半年度内审财务报告》《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2021年半年度)》《2021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内审财务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2021年第三季度度)》《2021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1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四、对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利用任职期间参加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进行了检查,未发现重大缺陷和问题。并通过与公司高管座谈交流、电话询问、邮件往来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一)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督促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培训和学习
本人自任职以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提升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提高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意识。
六、其他说明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审议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支持和配合。2022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铁石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报告人:徐小芳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