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21年2月4日经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后届满离任。在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的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表决情况
2021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从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各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21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召开1次董事会,本人出席1次;2021年度,本人未列席股东大会。本人对2021年度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及弃权票。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 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1 | 0 | 1 | 0 | 0 | 否 | 0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1月19日,对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示。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
四、现场办公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4日),通过电话询问、邮件往来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一)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督促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培训和学习
本人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提升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提高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意识。
六、其他说明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审议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支持和配合。由于任期届满,本人自2021年2月4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希望公司在未来能够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
报告人:单莉莉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