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库科技(300620)_公司公告_光库科技:关于收购捷普科技(武汉)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时间:2006年10月16日

光库科技:关于收购捷普科技(武汉)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04

证券代码:300620 证券简称:光库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捷普科技(武汉)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6月3日与捷普投资(中国)有限公司(英文名:Jabil Circuit Investment (China) Co., Ltd.)(以下简称“卖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1,700万美元+交割时标的公司的净现金-标的公司承担的交易费用”为对价,收购捷普科技(武汉)有限公司(英文名:Jabil Technology (Wuhan) Co., Ltd.)(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武汉捷普”)100%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成为标的公司的唯一股东。

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捷普科技(武汉)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有关本次收购的事宜。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涉及征得债权人同意或其他审批、授权的情形。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相关政府和监管机构的必要批准、备案及登记。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捷普投资(中国)有限公司(Jabil Circuit Investment (China) Co., Ltd.)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16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91X5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600号221室法定代表人:RYAN MATTHEW SCHWARTZ注册资本:55,770.0980万美元主营业务:在中国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等主要股东:捷普(毛里求斯)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Jabil Inc.(NYSE: JBL)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上述交易对方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捷普科技(武汉)有限公司(英文名:Jabil Technology (Wuhan) Co.,Lt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713589677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长城园路武汉奥新科技有限公司1栋1-3层2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Gregory Bowling Hebard

注册资本:7,785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光学组件制造及子系统解决方案

成立日期:2005年4月8日

本次交易前的股权结构:捷普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持股100%。

本次交易后的股权结构: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交易标的公司产权清晰,标的公司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重大争议、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标的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截至本次交易交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标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四、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德皓审字[2025]00000525号《捷普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标的公司财务报表,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5年1-3月(未经审计)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64,166,109.47240,935,158.08
营业利润976,610.414,609,840.85
净利润878,369.846,516,446.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84,241.3623,863,255.37
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93,650,396.48240,267,427.10

五、本次交易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以符合《证券法》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捷普科技(武汉)有限公司股东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捷普科技(武汉)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格律沪评报字(2025)第116号)为定价参考依据。评估的基本情况如下:

评估对象:捷普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全部权益价值。

1、评估范围:捷普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

2、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

3、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4、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六、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及定价依据

1、本次交易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2、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允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双方就交易标的之财务情况、技术能力、业务发展前景等经过充分协商谈判,公司同时聘请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本次交易对价是基于商业谈判并结合价值评估确定。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的股权

转让交易价款为1,700万美元结合交割时标的公司的净现金及标的公司承担的交易费用等指标调整后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交易各方

买方: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Advanced Fiber Resources (Zhuhai)Ltd.)卖方:捷普投资(中国)有限公司(英文名:Jabil Circuit Investment (China) Co.,Ltd.)

2、 购买价格:

买方就标的股权应支付的对价(“购买价款”)为等值于下列金额的人民币数额:

(a)1700万美元,(b)加上交割时标的公司的净现金,(c)减去标的公司承担的交易费用。

3、 支付条款

买方应在交割先决条件满足或被豁免后,于交割日内向卖方支付等于购买价款的金额。

4、 税费承担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或者买方以及卖方另行约定外,各方应自行支付与本协议的编制、签署和履行及本次交易有关的税款和费用。

5、 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6、 适用法律

本协议及各方之间的关系应受中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进行解释。

7、 管辖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争议、争论、分歧或权利主张应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据首次提交仲裁通知时该院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地点在北京市,仲裁庭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8、 其他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本次交易不会直接导致本公司产生关联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方产生同业竞争;不会导致本

公司丧失独立性,本公司将继续在人员、财产、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本公司关联方。

八、本次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1、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标的公司具有完整的光有源、无源器件制造和光器件封装能力,具备优质的客户资源及供应链优势,与公司在光模块领域有很强的产品互补和战略协同性。通过本次收购,可以进一步优化公司客户结构,丰富公司产品线,扩大公司生产规模,实现优势互补和战略协同,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实力。

2、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1)交易风险

因本次交易尚未完成,相关股权的交割、过户等事项是否能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2)汇率风险

本次收购项目以美元计价,若人民币汇率在交易期间发生波动,可能导致按人民币结算的收购成本增加。公司将加强汇率风险管理,实时跟踪汇率波动情况,高效推进审批流程及付款结算,按时完成交割,控制汇率风险。

(3)国际贸易摩擦及关税风险

武汉捷普的出口业务有可能面临国际贸易摩擦及关税战带来的风险。公司在意大利、泰国等地设立了海外子公司和生产基地,全球化产能布局有助于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及关税风险。未来公司会密切关注和研判关税政策的走向,通过全球产能布局、提高经营效率等方式将关税风险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4)管理及业务整合的风险

交易标的与公司有充分的业务协同基础,技术上有相通之处,但由于战略、企业文化以及管理方式等方面的差异,交易完成后可能出现管理及业务整合不力的情形,影响武汉捷普的竞争力。公司将组织专门团队与武汉捷普管理和业务团队进行对接,积极推动管理整合,降低运营风险,为武汉捷普的后续业务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持。

公司将遵循积极、谨慎的原则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内部控制制度, 进一步强化投后管理,密切关注标的公司发展及经营情况,积极防范和应对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皓审字[2025]00000525号《捷普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4、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捷普科技(武汉)有限公司股东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捷普科技(武汉)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格律沪评报字(2025)第116号)。

特此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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