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库科技(300620)_公司公告_光库科技: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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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库科技: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620 证券简称:光库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4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创新三路399号7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瑾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5人,代表股份110,543,0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6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09,070,3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7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8人,代表股份1,472,7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1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1人,代表股份1,475,3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8人,代表股份1,472,7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10%。

3、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364,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2%;反对13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2%;弃权4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6,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740%;反对13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17%;弃权4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42%。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362,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9%;反

对13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9%;弃权4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5,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791%;反对13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01%;弃权4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08%。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378,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3%;反对1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9%;弃权3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0,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569%;反对1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590%;弃权3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41%。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379,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4%;反对1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5%;弃权3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2,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382%;反对1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74%;弃权3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44%。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645,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79%;反对860,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88%;弃权3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538%;反对860,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518%;弃权3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43%。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310,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94%;反对18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5%;弃权52,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2,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240%;反对18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480%;弃权52,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8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363,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8%;反对1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8%;弃权52,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5,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435%;反对1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14%;弃权52,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51%。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358,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1%;反对17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0%;弃权10,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911%;反对17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667%;弃权10,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22%。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323,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9%;反对17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9%;弃权47,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5,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0849%;反对17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786%;弃权47,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65%。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356,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0%;反对15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1%;弃权35,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8,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352%;反对15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755%;弃权35,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93%。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唐永生律师、郑珠玲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结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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