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4年,国内经济从高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注重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对企业的生存尤为重要。公司董事会在“敢想、敢干、敢为天下先”的安靠精神引领下,紧扣“基础”年度工作主题,静心定力建基础、齐心协力树品牌、苦心竭力做研发、一心一力降成本、尽心尽力提质量,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这块“双碳”的主战场上,取得了一定成绩。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5,039,917.46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3.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3,360,451.10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0.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3,109,340.85元,较去年同期下降7.90%。
二、2024年度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1月26日 | 1、《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3月11日 | 1、《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度审计报告》 4、《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3、《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4、《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15、《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16、《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17、《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18、《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19、《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4月24日 | 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8月23日 |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4、《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5、《舆情管理制度》 6、《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修订<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9月30日 | 《关于对外投资全资子公司并建设新型环保绝缘气体(C4)等产品项目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10月22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向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12月12日 |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12月31日 |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关于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
2、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2月20日 | 1、《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4月11日 |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6、《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9、《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 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11、《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13日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设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重要意见。
4、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有独立董事3名,其中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具备工作所需财务、法律及专业知识,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关注公司运作,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的制度完善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宝贵的专业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
5、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战略委员会 | 陈晓凌、王春梅、吴建清 | 2 | 2024-01-15 | 2024年工作计划 | 经与会委员认真讨论,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
2024-09-11 | 《关于对外投资全资子公司并建设新型环保绝缘气体(C4)等产品项目的议案》 | 经与会委员认真协商讨论,一致同意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李远扬、丁晓明、陈晓凌 | 2 | 2024-01-26 |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激励对象陈晓钟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晓晖、陈晓凌、陈晓鸣先生之近亲属、激励对象吴建清先生及戴珊珊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晓晖、陈晓凌、陈晓鸣先生具有关联关系、陈晓凌先生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基于上述情况,委员陈晓凌先生系关联董事,故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他2名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 |
2024-03-08 |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经与会委员认真协商讨论,一致同意 | |||
审计委员会 | 丁晓明、刘鹏、王春梅 | 5 | 2024-03-10 | 1、《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2、《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的财务信息 3、《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经与会委员认真协商讨论,一致同意 |
2024-04-23 | 1、《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2、《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 经与会委员认真协商讨论,一致同意 | |||
2024-08-22 | 1、《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 | 经与会委员认真协商讨论,一致同意 |
其摘要》中的财务信息 | ||
2024-10-21 | 1、《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2、《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 经与会委员认真协商讨论,一致同意 |
2024-12-11 | 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 经与会委员认真协商讨论,一致同意 |
6、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要求,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日常事务,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股东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的资料,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媒体。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公司信息发布管控流程进行了核查、完善,切实保障公司重要信息发布依法、合规。
三、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5年,董事会将继续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一如既往地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发挥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核心作用,确保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执行好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切实保障公司经营实现稳定增长,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董事会将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持续优化公司治理
结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透明的上市公司经营运作体系,保障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2、董事会将密切关注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修订动态,围绕新《公司法》和最新监管要求做好各项制度体系的推进与协调工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符合法规要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合法合规,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同时,高效整合各治理主体的专业意见与审核决定,最终形成高质量的决策合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3、董事会将继续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资本市场沟通力度,持续构建系统化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以提高公司发展质量为基础,依法依规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通过多元化渠道向资本市场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4、公司董事将持续学习监管新规,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举办的相关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将充分结合市场环境及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制定相应的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计划,不断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全方位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