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国莲女士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由公司董事杨轶清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孙明成先生(主任委员)、马可一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孙明成先生(主任委员)、马可一女士、杨轶清先生。
特此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