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力科技(300611)_公司公告_美力科技: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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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力科技: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3

证券代码:300611 证券简称:美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5债券代码:123097 债券简称:美力转债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力科技”),于 2022年 5 月 20 日下午 14:3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20 日(周五)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20 日(周五)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新昌县新昌大道西路1365号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章碧鸿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6,344,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2.6593%。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4人,代表股份数量76,32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2.648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2人,代表股份数量1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109%。

6、出席及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6,34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6,34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6,34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6,34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6,34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6,34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6,34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6,34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6,34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的张立灏律师和王丹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对股东进行见证并现场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美力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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