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1 证券简称:美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债券代码:123097 债券简称:美力转债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预计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将与关联方大圆钢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大圆钢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审议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关联交易
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2022年1-3月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注1)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产品 | 大圆钢业 | 采购原材料、产品样品等 | 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8,000,000.00 | 579,888.84 | 165,480.00 |
向关联人销售产 | 大圆钢业 | 销售产品、商品 | 参照市场价格协商 | 2,000,000.00 | 17,940.00 | 0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品、商品 | 确定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大圆钢业 | 接受技术服务 | 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0 (*注2) | 0 (*注3) | 0 (*注4) |
*注1:指2021年11月-12月发生的金额。北京大圆亚细亚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大圆”)和江苏大圆亚细亚汽车弹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大圆”)自2021年10月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注2:北京大圆、江苏大圆分别与大圆钢业于2021年7月13日签署了《技术许可使用合同》,该合同中规定大圆钢业在合同期间内的第一个四年期间,每年给予北京大圆和江苏大圆合计人民币375万元的技术服务费减免,合计1,500万元。若任何一年未足额减免,则针对该年度未减免部分的技术使用费,北京大圆、江苏大圆可用于以后下一年度的技术使用费抵免。因此,北京大圆、江苏大圆2022年度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技术服务费用可以减免,预计金额为0。
*注3:2022年1-3月,北京大圆、江苏大圆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技术服务费应付585,794.88元,由于上述提到的技术服务费减免规定,该费用可以减免,因此2022年1-3月已发生金额为0。
*注4:2021年11月-12月,北京大圆、江苏大圆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技术服务费应付562,794.99元,由于上述提到的技术服务费减免规定,该费用可以减免,因此上年发生金额为0。
3、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产品 | 大圆钢业 | 采购原材料、产品样品等 | 165,480.00 | 不适用 | 0.0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向关联人销售产 | 大圆钢业 | 销售产品、商品 | 0 | 不适用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品、商品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大圆钢业 | 接受技术服务 | 0 | 不适用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大圆钢业株式会社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大圆钢业株式会社(Daewon Kang up Co., Ltd.) |
企业代码 | 104-81-15560 |
成立日期 | 1946 年 9 月 20 日 |
注册资本 | 310 亿韩元 |
注册号码 | 110111-0015556 |
住所 | 韩国忠清南道天安市城北区圣居邑五松街 114-41 |
法定代表人 | 俞炳宇(You Byeong woo) |
公司性质 | 公众股份有限公司 |
经营范围 | 从事悬架弹簧、稳定杆和座椅产品等汽车系统配件及其他相关汽车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 |
最近一期年度财务数据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983,029,517,334韩元,净资产576,991,043,541韩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862,222,796,887韩元,净利润 -2,857,371,907韩元。 |
2、关联关系
大圆钢业持有北京大圆和江苏大圆各30%的股权,是公司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因此大圆钢业属于关联方。
3、关联方履约能力
大圆钢业是根据大韩民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其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韩国证券交易所的KOSPI市场上市交易(股票代码:000430)。大圆钢业依法存续且经
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北京大圆和江苏大圆与大圆钢业预计 2022 年度发生总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的采购原材料和产品、接受技术服务等关联交易。公司将与关联方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在上述预计的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签订有关协议。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本次交易也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由双方依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
六、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审核意见及同意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公允,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美力科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