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的修订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1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对《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具体内容如下:
一、在《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重大风险提示”中补充披露了标的公司的偿债风险及业务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并对各项风险的顺序进行了调整。
二、在《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一、本次交易背景及目的”、“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七、所处行业情况”、“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中对上市公司的主要客户以及标的公司的达成或正在接洽合作事宜的客户进行了修订。
三、在《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八、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中更新了北京大圆排污许可证的情况及上汽通用的名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在《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九、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之“(一)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的主要数据”补充披露了北京大圆及江苏大圆的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
五、在《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交易标的行业特点的讨论及分析”之“(七)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中修订并补充了标的公司的竞争优势。
六、在《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标的公司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中更新了标的公司的综合毛利率情况。
七、在《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之“(一)本次交易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整合计划”中补充完善了具体整合计划。
八、在《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第十一节 风险因素”之“二、与标的公司业务经营相关的风险”中补充披露了标的公司的偿债风险,并对各项风险的顺序进行了调整。
九、在《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六、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中补充披露了对自查期间自查范围内人员买卖美力科技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的情况的补充核查。
特此说明。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