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化股份(300610)_公司公告_晨化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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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化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07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6月23日(星期一)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8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6月1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宝应县淮江大道999号公司十一楼11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议案1.00、2.00为等额选举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5人
1.01提名于子洲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2提名董晓红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3提名史永兵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4提名郝斌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5提名林清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2.01提名徐高彦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提名杨伟才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3提名梁莲花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4.00《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6
4.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3《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4.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4.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4.06《关于修订<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5.00《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35,000吨烷基糖苷扩建项目的议案》

2、提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提案1.00、2.00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逐项表决,应选举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提案2.00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提案3.00、4.01、4.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资料,以便确认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25年6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6月20日下午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

江苏省宝应县淮江大道999号公司六楼8610办公室,邮编:225800(如通过书面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宝应县淮江大道999号公司六楼8610办公室

联系人:江宜宣

联系电话:0514-82659030

传真号码:0514-82659007

邮箱:chzq@yzch.cc

5、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610”,投票简称“晨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于逐项表决的提案,对一级提案投票视为对其下各级子议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例如,对本次提案4.00投票,视为对其下全部二级子议案4.01-

4.06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思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议案1.00、2.00为等额选举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5人
1.01提名于子洲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2提名董晓红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3提名史永兵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4提名郝斌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5提名林清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2.01提名徐高彦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提名杨伟才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3提名梁莲花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4.00《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6
4.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3《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4.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4.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4.06《关于修订<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5.00《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35,000吨烷基糖苷扩建项目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附注:

1、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累积投票提案需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注: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附件三: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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