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目录 | 页次 | ||
一、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 1-2 | |
二、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1-1 | |
专项报告第1页
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218号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思特奇” )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4月8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207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北京思特奇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是北京思特奇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北京思特奇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北京思特奇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专项报告第2页
本报告仅供北京思特奇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4年4月8日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3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3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3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3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附属企业 | |||||||||
小计 | |||||||||
总计 | - | - | - | - | |||||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3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3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3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北京无限易信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86.00 | 86.00 | 安徽思瑞格股权转让款 | |||
北京思创立方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70.00 | 70.00 | 资金调度 | ||||
安徽思特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6.00 | 6.00 | 资金调度 | ||||
安徽思瑞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0.05 | 0.05 | 代发员工福利费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云码通数据运营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应收账款 | 3,666.10 | 2,800.00 | 1,366.10 | 5,100.00 | 提供开发服务 | |
云码通数据运营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应收票据 | 1,166.10 | 1,166.10 | 提供开发服务 | ||||
承德市智慧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应收账款 | 600.00 | 100.00 | 500.00 | 提供开发服务 |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第二大股东下属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3,298.38 | 1,097.63 | 2,200.75 | 提供开发服务 | |||
总计 | - | - | - | 4,428.10 | 7,264.53 | - | 2,639.78 | 9,052.85 |
本表已于2024年4月8日获董事会批准。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