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思特奇股票代码:300608
信息披露义务人1: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6号楼3层301-2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6号楼恒奥中心C座5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2:云信数网(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68号2层206室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6号楼恒奥中心C座5层股份变动性质:增加股份(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3年12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奇”)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思特奇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录 ...... 2
释义 ...... 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 ...... 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股股东主要业务和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 9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10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 11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 11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 11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的说明 ...... 12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程序 ...... 13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13
二、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计划 ...... 13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 13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 14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4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 14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17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1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总额 ...... 1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 18
三、支付方式 ...... 18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19
一、未来十二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调整的计划 ...... 19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 19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 19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 19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的安排计划 ...... 19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调整计划 ...... 19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20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21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21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 21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 21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3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重大资产交易情况的说明 ...... 23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 23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 23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和安排 ...... 23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2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2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24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创云信)最近三年财务数据 ...... 2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创云信)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的主要内容 ...... 3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创云信)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 ...... 31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32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33
一、备查文件目录 ...... 33
二、查阅地点 ...... 3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34
财务顾问声明 ...... 35
附表: ...... 37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华创云信/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云信投资/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云信数网(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
思特奇、公司、上市公司、标的公司 | 指 |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华创证券 | 指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 指 | 云信投资受让吴飞舟持有的思特奇16,6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的5.01%。 |
本报告书、报告书 | 指 |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股份转让协议》 | 指 | 吴飞舟与华创云信、云信投资于2023年12月13日签署的《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说明:如本报告书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华创云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创云信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1998年7月21日 |
法定代表人 | 陶永泽 |
注册资本 | 226,142.3642万元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6号楼3层301-2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605700838787Q |
营业范围 |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不含数据中心、呼叫中心);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法律、行政法规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1998年7月21日至无固定期限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6号楼恒奥中心C座5层 |
邮政编码 | 100033 |
联系电话 | 010-66500840 |
电子信箱 | hcyxdb@huachuang-group.cn |
(二)云信投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云信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云信数网(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3年11月15日 |
法定代表人 | 张小艾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68号2层206室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09MAD34T2N5T |
营业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 |
经营期限 | 2023-11-15 至 无固定期限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6号楼恒奥中心C座5层 |
邮政编码 | 100033 |
联系电话 | 010-6650084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华创云信、云信投资均无实际控制人,截至2023年11月30日,华创云信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云信投资控股股东为华创云信,华创云信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云信投资未投资其他企业,华创云信控股参股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要业务 |
1 | 华创证券 | 1,133,907.1981 | 华创云信持有100% |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
2 | 华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华创证券持有62.50% |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
3 | 金汇财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 华创证券持有100% |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 |
4 | 兴贵投资有限公司 | 250,000 | 华创证券持有100% | 从事《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以外的金融产品、股权等另类投资业务 |
5 | 贵州兴黔财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3,000 | 华创证券持有100% | 一般项目:专门从事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相关业务,融资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培训 |
6 | 信云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华创云信持有80% | 保定市区域内可信互联网基础设施运营商 |
7 | 贵州云码通生态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156,364.10 | 华创云信持有99.99% |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等 |
8 | 四川信用通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 | 华创云信持有15% 兴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0% | 四川省区域内可信互联网基础设施运营商 |
9 | 云码通数据运营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 | 华创云信持有13.33% 兴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6.67% | 提供可信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解决方案 |
10 | 思特奇 | 32,713.3908 [注] | 华创云信持有20.68% | 为电信运营商提供业务支撑运营系统等核心系统,是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及中国广电等电信运营商的重要供应商;为可信互联网、经济中台、产业中台的建设提供技术支撑;为企业数字化转型以及企业平台的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
11 | 贵州白酒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17,094.0172 | 华创云信持有31.50% | 原酒、成品酒交易服务、酒类产品的网上交易服务、咨询服务及配套服务;酒类评级评价服务;酒类产品设计;酒类产品的广告宣传策划、会展服务;仓单质押;会员管理;仓储管理 |
12 | 黔南云码通数字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 10,000.00 | 兴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5% 云码通数据运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0% | 黔南州可信互联网基础设施运营商 |
注: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截至2023年12月8日,思特奇总股本为33,116.4159万股,但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股股东主要业务和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云信投资控股股东是华创云信,华创云信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云信投资成立于2023年11月,暂无业务经营,无财务数据,华创云信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如下:
华创云信主要从事数字经济生态运营服务业务和综合金融服务业务。华创云信联合思特奇基于多年对区域经济产业生态和社会治理实际的研究与探索,从数字中国的整体规划要求出发,按照安全可控、自主信创的基本要求,创建了新一代可信互联网及应用基础设施,即“方舆·新一代数字城市解决方案”。多地建设运营实践证明,可信互联网以市州为基本的建设和运营组织单元,构建组织网、服务网、交易网“三网融合”的创新运营模式,聚合融通“社会全主体、市场全角色、发展全要素”,为政府打造“安全可信、开放共融、可管可控”的本地数字化公共综合服务生态。在帮助政府掌握数据“主权”与“治权”的同时,实现数实融通,数化社会治理,有效推动交易、资金、数据本地归集,促进各类市场主体相生共荣,带动创业就业,实现产业价值链的效率跃升和社会利益的合理分享,为数字中国、数字城乡一体化建设提供了可靠经验,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创新路径。华创云信主要依托于全资子公司华创证券开展综合金融服务业务,主要业
务包括保荐承销、并购重组、证券金融研究、资产管理、证券经纪、自营投资、信用交易、私募投融资、期货交易、另类投资、资产证券化等。华创云信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资产总额 | 5,265,569.93 | 5,174,153.60 | 4,853,615.77 |
负债总额 | 3,305,248.43 | 3,545,920.02 | 3,329,126.82 |
净资产 | 1,960,321.51 | 1,628,233.58 | 1,524,488.96 |
资产负债率(%) | 62.77 | 63.37 | 63.87 |
营业收入 | 253,202.96 | 376,558.55 | 324,996.43 |
净利润 | 38,520.60 | 97,468.48 | 66,864.9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7,821.56 | 96,833.79 | 65,833.49 |
注:上表相关财务数据摘自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审计报告》。为了更充分地反映公司财务信息,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开始采用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列报,并对2020年数据进行了相应调整。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创云信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1 | 陶永泽 | 男 | 中国 | 董事长 | 贵阳 | 否 |
2 | 吴飞舟 | 男 | 中国 | 副董事长 | 北京 | 否 |
3 | 胡定忠 | 男 | 中国 | 董事 | 遵义 | 否 |
4 | 洪鸣 | 男 | 中国 | 董事 | 贵阳 | 否 |
5 | 代明华 | 男 | 中国 | 董事 | 上海 | 否 |
6 | 彭波 | 男 | 中国 | 董事 | 贵阳 | 否 |
7 | 郑卫军 | 男 | 中国 | 独立董事 | 北京 | 否 |
8 | 朱玉 | 男 | 中国 | 独立董事 | 北京 | 否 |
9 | 钱红骥 | 男 | 中国 | 独立董事 | 北京 | 否 |
10 | 闫茂林 | 男 | 中国 | 监事会主席 | 贵阳 | 否 |
11 | 李建其 | 男 | 中国 | 监事 | 苏州 | 否 |
12 | 秦杨 | 男 | 中国 | 监事 | 贵阳 | 否 |
13 | 邱健 | 女 | 中国 | 职工监事 | 贵阳 | 否 |
14 | 冷银辉 | 男 | 中国 | 职工监事 | 贵阳 | 否 |
15 | 张小艾 | 男 | 中国 | 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 北京 | 否 |
16 | 刘学杰 | 男 | 中国 | 常务副总经理 | 贵阳 | 否 |
17 | 彭凯 | 男 | 中国 | 副总经理 | 贵阳 | 否 |
18 | 李锡亮 | 男 | 中国 | 董事会秘书 | 北京 | 否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云信投资的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1 | 张小艾 | 男 | 中国 | 执行董事 | 北京 | 否 |
2 | 刘守峰 | 男 | 中国 | 监事 | 北京 | 否 |
3 | 曲溪 | 女 | 中国 | 财务负责人 | 北京 | 否 |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且未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创云信子公司华创证券管理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支持民企发展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支持民企发展1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002424.SZ)11.41%的股份;华创证券管理的“华创证券钱景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持有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02199.SZ)5.99%的股权;华创证券持有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000820.SZ)5.34%股份。华创证券通过司法拍卖取得太平洋证券10.92%股权(股东资格正在监管部门审核中)。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
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创云信持有华创证券100%的股权,华创证券持有华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62.50%的股权,华创证券拍卖取得太平洋证券10.92%股权(股东资格正在监管部门审核中),除此外,不存在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的说明云信投资成立于2023年11月,控股股东为华创云信。最近两年,华创云信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多年来,华创云信联合思特奇开发创建了由政府主导建设运营的新一代可信互联网及应用基础设施。华创云信是新一代可信互联网基础设施解决方案的总体设计、开发组织与运营实施主体,思特奇是主要的技术支撑及研发交付、运营支持机构。本次交易完成后,华创云信将控股思特奇,将进一步强化人才、技术、经验和研究能力的协同整合,迅速拓展可信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运营新模式,推广各地部署运营成功经验,积极推进各地落地实施。同时,本次交易后,通过数字科技和金融服务的相互赋能,将增强双方盈利能力,更好回报股东。
二、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思特奇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有相关计划,将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
2023年12月13日,华创云信董事会决议同意本次权益变动事项。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审查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创云信持有思特奇20.68%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云信投资将直接持有思特奇16,6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1%。华创云信将直接及间接持有思特奇25.70%的股份,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2023年12月13日,华创云信、云信投资与吴飞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云信投资以35,070.00万元的价格受让吴飞舟持有的思特奇16,6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1%。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华创云信
华创云信 | 68,493,150 | 20.68% | 68,493,150 | 20.68% |
云信投资
云信投资 | - | - | 16,600,000 | 5.01% |
华创云信及云信投资小计
华创云信及云信投资小计 | 68,493,150 | 20.68% | 85,093,150 | 25.70% |
吴飞舟
吴飞舟 | 74,782,405 | 22.58% | 58,182,405 | 17.57% |
注:本公告中持股比例是以截至2023年12月8日总股本331,164,159股为基数计算。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3年12月13日,吴飞舟与华创云信、云信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吴飞舟
乙方(受让方):云信数网(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上三方合称“各方”,“一方”指其中任何一方。
(二)股份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1,660.0000万股(以下称“标的股份”,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01%)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5,070.00万元(大写:叁亿伍仟零柒拾万元整)。支付方式约定如下:
首期款为人民币3,500.00万元(大写:叁仟伍佰万元整),由乙方于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第二期款为人民币31,570.00万元(大写:叁亿壹仟伍佰柒拾万元整),在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将23,180,000股股份质押予乙方并办理质押登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第二期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首期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共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称“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将甲方持有的思特奇23,180,000股股份(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7.00%)质押予乙方的登记手续。甲乙双方同意在甲方将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五个工作日内,共同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解除上述23,180,000股股份质押登记的手续。
甲方应当与乙方共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标的股份转让的审核,在取得通过意见,并甲方取得完税证明,甲乙双方取得其他必要的事前审批(如需)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共同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将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的手续。
(三)标的公司稳定发展安排
各方承诺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五年内保持标的公司治理结构、核心队伍、经营决策和技术发展的基本稳定,支持标的公司创始人吴飞舟先生继续担任标的公司董事长。
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若丙方的股权和治理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甲方有权行使回购选择权:
(1)丙方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丙方董事会主要成员发生重大变更;
(3)丙方董事会构成中二分之一及以上的非独立董事发生变更。
甲方行使回购选择权约定如下:
(1)甲方有权在标的股份过户日满三年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第一次回购决策期”),选择由甲方或其指定第三方回购丙方持有的乙方100%股权(“回购权”);
(2)在第一次回购决策期内甲方有权将回购权延期至标的股份过户日满五年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第二次回购决策期”)行使,延期次数仅一次;
(3)提前放弃前述回购权。
(四)陈述、保证与承诺
各方在本协议签署日作出的陈述、保证与承诺是真实、完整的,无任何虚假、错误或遗漏,并且在本协议签署之后以及履行期间持续有效。
各方承诺如下:
(1)如标的公司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股份过户日止的期间(以下称“过渡期间”)内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份等行为,标的股份对应转增的股份及现金分红归乙方所有,转增股份应随同本次标的股份一并过户,现金分红可以由乙方在本次应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中扣除。标的公司过渡期间所产生的收益和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若甲方选择行使回购权并书面通知丙方后,丙方需积极配合与甲方签署回购协议,标的股份的价格按如下两种方式孰高计算:
①35,070.00万元加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利息(按乙方实际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款之日起至回购协议签署之日的实
际天数计算);
②按回购协议签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标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80%计算的标的股份的价值。
(3)甲方选择行使回购权,甲方应在回购协议签署日之后三个月内完成回购款支付,各方在相应时间内完成股权过户手续。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益限制的情形。
第四节 资金来源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总额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云信投资以35,070.00万元受让上市公司16,600,000股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上述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三、支付方式
云信投资以现金支付本次交易对价。
本次交易对价为35,070.00万元,支付方式约定如下:首期款为人民币3,500.00万元(大写:叁仟伍佰万元整),由云信投资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汇入吴飞舟先生指定银行账户;第二期款为人民币31,570.00万元(大写:叁亿壹仟伍佰柒拾万元整),在吴飞舟先生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将23,180,000股股份质押予云信投资并办理质押登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云信投资将第二期款汇入吴飞舟先生指定银行账户。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十二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调整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促使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未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进行上述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在保持思特奇治理结构、核心队伍、经营决策和技术发展的基本稳定的基础上,信息披露义务人将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向上市公司推荐合格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完善其治理结构,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选举新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明确具体计划。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的安排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拟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仍然具备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继续保持管理机构、资产、人员、业务经营、财务等独立或完整。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本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奇’或‘上市公司’)保持相互独立,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干扰思特奇的经营决策,损害思特奇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述承诺于本公司控股上市公司期间持续有效。”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未从事与思特奇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为避免与上市公司形成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本公司将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能的措施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开展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奇’或‘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若未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与上市公司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将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解决。
上述承诺于本公司控股上市公司期间持续有效。”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华创证券因数字化建设需要,于2022年9月1日与思特奇签署总金额为
1,662万元的《技术开发服务框架合同》,目前该合同仍在履行中。
(二)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能与上市公司之间产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对于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确有必要进行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
上述承诺于本公司控股上市公司期间持续有效。”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重大资产交易情况的说明
2022年12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出资5.50亿元认购思特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取得其6,849.3150万股股份(占届时总股本的20.94%)。除上述交易外,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过合计金额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资产交易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交易的情形。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进行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和安排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已签署或正在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创云信副总经理彭凯及配偶使用彭凯证券账户买卖思特奇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
交易日期 | 买入/卖出 | 成交均价(元/股) | 成交数量(股) |
2023年10月18日 | 买入 | 10.91 | 9,000 |
2023年10月19日 | 卖出 | 11.61 | 9,000 |
2023年10月23日 | 买入 | 11.50 | 5,000 |
2023年10月24日 | 买入 | 10.97 | 3,500 |
2023年10月27日 | 买入 | 10.67 | 2,800 |
2023年10月30日 | 卖出 | 12.25 | 5,300 |
2023年10月31日 | 买入 | 11.85 | 5,000 |
2023年11月1日 | 买入 | 11.25 | 4,000 |
2023年11月6日 | 卖出 | 11.69 | 5,000 |
2023年11月7日 | 卖出 | 13.49 | 5,000 |
2023年11月8日 | 卖出 | 15.28 | 5,000 |
2023年11月13日 | 买入 | 14.47 | 1,000 |
2023年11月16日 | 卖出 | 17.00 | 1,000 |
2023年11月22日 | 买入 | 15.51 | 1,500 |
2023年11月24日 | 买入 | 14.98 | 1,300 |
2023年11月29日 | 买入 | 15.01 | 2,000 |
2023年12月1日 | 卖出 | 14.93 | 4,800 |
对于本次买卖股票的行为,彭凯及其配偶已出具承诺函如下:
“1、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系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不存在获取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3、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公司。”
根据华创云信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及关联方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要求,彭凯上述买卖股票的行为,未向华创云信履行事前、事后报备程序,华创云信决定给予彭凯相应处罚和警示。
除上述交易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创云信2020年、2021年及2022年的财务数据均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1】005730号、大华审字【2022】008049号、大华审字【2023】00007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了更充分地反映公司财务信息,华创云信2021年财务报表开始采用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列报,并对2020年数据进行了相应调整。
信息披露义务人云信投资成立于2023年11月,暂无财务数据。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创云信)最近三年财务数据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资产:
资产: |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 | 8,292,784,079.43 | 8,134,351,437.45 | 7,244,642,616.97 |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 | 5,452,328,153.85 | 5,215,916,512.19 | 5,164,718,351.67 |
结算备付金
结算备付金 | 1,935,579,259.03 | 2,460,986,822.01 | 1,765,500,749.83 |
其中:客户备付金
其中:客户备付金 | 1,330,575,747.60 | 1,818,178,707.75 | 1,015,576,837.12 |
融出资金
融出资金 | 3,300,524,012.84 | 3,850,339,433.68 | 4,024,323,730.81 |
衍生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19,873,237.97 | 76,874,455.18 | 46,853,829.92 |
存出保证金
存出保证金 | 1,330,619,429.03 | 894,944,945.28 | 548,148,224.51 |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 | 381,915,324.15 | 203,840,215.99 | 169,069,305.6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2,364,203,966.15 | 3,698,950,676.15 | 5,162,218,737.38 |
金融投资:
金融投资: |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5,086,558,574.11 | 22,579,547,601.48 | 19,606,878,339.79 |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 | 1,509,123,531.27 | 1,873,567,449.33 | 2,016,280,128.02 |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 523,321,396.70 | 970,639,930.81 | 1,347,731,839.0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63,408,705.76 | 135,662,127.23 | 53,658,502.59 |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 729,831,287.05 | 181,293,419.07 | 114,409,484.88 |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 308,799,776.41 | 318,164,792.79 | 325,657,326.57 |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 | 33,004,441.59 | 37,658,396.04 | 29,370,943.92 |
使用权资产 | 181,059,027.11 | 236,368,195.51 |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 | 120,680,036.12 | 115,303,162.40 | 115,587,360.39 |
商誉
商誉 | 3,640,479,698.73 | 3,640,479,698.73 | 3,640,479,698.7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66,514,225.37 | 409,164,411.43 | 419,309,323.23 |
其他资产
其他资产 | 2,367,419,309.01 | 1,923,398,798.72 | 1,906,037,566.12 |
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 | 52,655,699,317.83 | 51,741,535,969.28 | 48,536,157,708.35 |
负债:
负债: |
应付短期融资款
应付短期融资款 | 56,716,914.40 | 950,504,579.29 | 71,512,582.34 |
拆入资金
拆入资金 | 1,492,228,636.12 | 1,931,598,707.78 | 699,315,888.89 |
交易性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0,525,670.00 | - | 51,047,950.00 |
衍生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13,136,857.94 | 92,854,270.93 | 47,705,569.7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0,885,487,593.70 | 11,448,637,660.69 | 12,099,964,278.94 |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买卖证券款 | 7,303,383,694.41 | 7,288,508,254.65 | 6,342,101,098.78 |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 | 631,624,631.03 | 744,053,275.18 | 861,459,277.44 |
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 | 202,495,137.71 | 210,602,303.14 | 275,556,674.31 |
应付款项
应付款项 | 41,415,602.30 | 51,869,848.77 | 36,420,571.24 |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 | 5,483,525.63 | 10,560,196.25 | 11,345,040.81 |
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 | 7,552,375.00 |
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 | 11,554,227,089.82 | 11,839,166,989.14 | 12,355,427,660.19 |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 | 182,535,673.22 | 233,288,000.45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2,890,307.10 | 170,216,564.87 | 113,069,476.70 |
其他负债
其他负债 | 592,780,558.10 | 487,339,564.09 | 326,342,085.24 |
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 33,052,484,266.48 | 35,459,200,215.23 | 33,291,268,154.6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261,423,642.00 | 1,739,556,648.00 | 1,739,556,648.00 |
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 | 15,900,852,797.85 | 13,431,825,320.44 | 13,431,732,079.87 |
减:库存股
减:库存股 | 496,592,494.80 | 414,308,394.39 | 501,729,142.30 |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 | 7,114,288.31 | -23,278,215.91 | 1,474,341.60 |
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 | 29,574,390.68 | 29,574,390.68 | 29,574,390.68 |
一般风险准备
一般风险准备 | 1,052,995,176.14 | 942,519,090.42 | 744,739,759.28 |
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 | 769,231,272.44 | 501,491,737.62 | -269,066,851.7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9,524,599,072.62 | 16,207,380,576.86 | 15,176,281,225.40 |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 78,615,978.73 | 74,955,177.19 | 68,608,328.3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9,603,215,051.35 | 16,282,335,754.05 | 15,244,889,553.7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2,655,699,317.83 | 51,741,535,969.28 | 48,536,157,708.35 |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一、营业总收入 | 2,532,029,642.89 | 3,765,585,513.43 | 3,249,964,333.61 |
利息净收入
利息净收入 | 16,763,438.46 | 136,755,861.31 | -34,373,803.89 |
其中:利息收入
其中:利息收入 | 1,049,839,892.31 | 1,291,541,942.63 | 978,714,370.09 |
利息支出
利息支出 | 1,033,076,453.85 | 1,154,786,081.32 | 1,013,088,173.98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1,590,997,844.11 | 1,890,021,374.77 | 1,595,808,233.80 |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1,135,753,034.75 | 1,173,572,947.48 | 881,422,633.73 |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196,080,632.86 | 380,128,922.63 | 419,143,531.81 |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86,173,725.61 | 149,797,552.38 | 144,560,969.9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02,223,207.46 | 1,257,041,702.81 | 1,307,149,828.7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833,538.56 | 1,790,693.42 | 317,376.41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729.94 | 661,978.02 | 1,029,094.40 |
其他收益
其他收益 | 15,349,774.97 | 8,612,238.65 | 3,638,976.09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98,752,438.85 | 185,863,462.60 | 70,208,301.65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04,025.02 | -351,958.11 | -969,235.35 |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 203,361,330.88 | 286,045,044.55 | 308,065,810.7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82,460.84 | 1,597,786.85 | 436,221.73 |
二、营业总支出 | 1,989,302,813.55 | 2,401,732,603.32 | 2,405,852,161.19 |
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 | 24,481,425.34 | 30,556,691.51 | 27,423,187.90 |
业务及管理费
业务及管理费 | 1,987,832,806.77 | 2,296,696,399.61 | 1,978,703,690.60 |
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 | -36,272,640.90 | 32,004,081.72 | 360,483,142.91 |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 1,522,871.68 |
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 | 13,261,222.34 | 42,475,430.48 | 37,719,268.1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42,726,829.34 | 1,363,852,910.11 | 844,112,172.42 |
加:营业外收入
加:营业外收入 | 8,413,234.27 | 25,135,737.86 | 52,429,724.15 |
减:营业外支出
减:营业外支出 | 25,466,392.44 | 19,798,563.45 | 10,427,247.5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25,673,671.17 | 1,369,190,084.52 | 886,114,649.02 |
减:所得税费用
减:所得税费用 | 140,467,711.85 | 394,505,315.19 | 217,465,541.8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85,205,959.32 | 974,684,769.33 | 668,649,107.16 |
减:少数股东损益
减:少数股东损益 | 6,990,338.78 | 6,346,848.84 | 10,314,248.5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78,215,620.54 | 968,337,920.49 | 658,334,858.6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57 | 0.3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57 | 0.3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58 | 0.37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687,149.95 | 23,933,743.44 | 32,367,604.58 |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 546,108,616.89 | 172,773,837.51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3,564,350,368.00 | 3,999,413,584.47 | 3,450,845,025.38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1,231,000,000.00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596,713,557.76 | 891,359,694.01 | 2,969,933,062.28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946,407,155.87 | 1,520,683,112.8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36,943,603.83 | 2,193,157,390.09 | 1,400,631,971.9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658,803,296.43 | 9,458,045,405.39 | 9,374,460,777.02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2,231,992,534.47 | 2,066,967,021.42 | 2,148,860,106.87 |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 1,416,032,108.88 |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 33,793,360.24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580,774,983.90 | 663,712,976.11 | 784,060,546.23 |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 440,000,000.00 | 101,000,000.00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56,267,476.04 | 1,494,315,638.88 | 1,088,543,175.4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60,572,095.40 | 994,177,033.12 | 893,734,596.5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64,467,193.64 | 1,304,818,018.58 | 1,149,746,569.9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567,867,643.69 | 6,523,990,688.11 | 7,581,977,103.8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9,064,347.26 | 2,934,054,717.28 | 1,792,483,673.1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16,890,274.63 | 3,352,357,760.10 | 2,269,943,171.23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4,275,557.92 | 134,495,178.80 | 151,951,020.1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7,102.97 | 1,719,950.89 | 1,119,025.2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41,272,935.52 | 3,488,572,889.79 | 2,423,013,216.5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220,312,994.50 | 4,244,080,000.20 | 2,050,593,127.5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8,458,495.59 | 106,388,335.15 | 90,637,502.65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00,287.29 | 6,023,805.54 | 3,326,240.5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12,571,777.38 | 4,356,492,140.89 | 2,144,556,870.7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1,298,841.86 | -867,919,251.10 | 278,456,345.8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988,542,772.5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5,153,981,000.00 | 6,693,344,000.00 | 4,020,67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1,381,862.90 | 50,658,953.7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142,523,772.50 | 7,124,725,862.90 | 4,071,328,953.7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339,653,000.00 | 6,371,900,000.00 | 3,823,65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83,543,370.38 | 628,358,363.01 | 645,283,046.07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7,291,104.69 | 605,336,387.79 | 501,833,375.1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130,487,475.07 | 7,605,594,750.80 | 4,970,766,421.2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2,036,297.43 | -480,868,887.90 | -899,437,467.4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304,025.02 | -351,958.11 | -987,037.57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67,022,866.67 | 1,584,914,620.17 | 1,170,515,513.9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593,193,958.57 | 9,008,279,338.40 | 7,837,763,824.4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226,171,091.90 | 10,593,193,958.57 | 9,008,279,338.4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创云信)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的主要内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华创云信2020年财务报告,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1】00573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创云信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华创云信2021年财务报告,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2】00804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创云信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华创云信2022年财务报告,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3】00007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创云信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创云信)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华创云信主要会计制度及会计政策详见备查文件中的华创云信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策文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协议文件;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在报告日前24个月内发生的相关交易的协议、合同;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资金来源的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思特奇股票的说明;
(九)财务顾问及相关人员在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思特奇、华创云信股票的说明;
(十)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应履行的义务所做出的承诺;
(十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以及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的说明;
(十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十三)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址,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云信数网(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2023年 月 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法定代表人:
财务顾问: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云信数网(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2023年 月 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6号中电信息大厦14层 |
股票简称 | 思特奇 | 股票代码 | 30060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6号楼3层301-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云信数网(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68号2层206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华创云信持有云信投资100%股权,双方为一致行动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 否□ 4家(其中华创证券作为太平洋证券的股东资格正在监管部门审核中)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表决权恢复、接受表决权委托)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68,493,150股 持股比例:20.68%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种类:A股股票 变动数量:16,600,000股 变动比例:5.01%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3年12月13日,方式:协议转让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 否 □ 思特奇为华创证券提供信息技术开发等服务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 □ 否 ■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 ■ 否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 ■ 否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 ■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 □ 否 ■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云信数网(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