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作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奇”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思特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向关联方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及其下属子公司及控制主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R2及以下,其中风险等级为 R2的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10,000 万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购买理财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关联董事吴飞舟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率,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资金安全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资金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投资产品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资金安全前提下,选择合适的产品,并与金融机构签订具体合同。
(四)投资期限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六)实施方式
为便于实施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决议有效期内和审批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码 | 91520000730967897P |
成立时间 | 2002年1月22日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16号 |
法定代表人 | 陶永泽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133907.1981万元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 |
基金销售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基金销售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二)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9月30日,华创证券总资产为430.15亿元,净资产为130.77亿元。2021年及2022年1-9月,华创证券营业收入分别为37.48亿元、18.00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1.83亿元、2.63亿元。
(三)与公司关联关系
华创证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阳安”)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飞舟先生担任华创阳安的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四)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华创证券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资产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五)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华创证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市场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偏离市场,交易条件平等。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主要投向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 R2及以下)。
五、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将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有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计核算原则: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的上述投资行为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向关联方华创证券及其下属子公司及控制主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R2及以下,其中风险等级为 R2的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10,000 万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购买理财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决议有效期内和审批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关联董事吴飞舟先生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方华创证券是一家全国性综合金融服务机构,中国证监会首批互联网证券试点券商,双方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市场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合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关联方华创证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R2及以下,其中风险等级为 R2的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双方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市场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合理定价,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关联方华创证券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向关联方华创证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R2及以下,其中风险等级为 R2的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10,000 万元),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双方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市场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合理定价,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关联方华创证券购买理财产品。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财信证券认为:
1、思特奇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华创阳安需回避表决。
2、关联方华创证券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资产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双方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市场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合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财信证券对上述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行刚 宋一宁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