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核查了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美珩女士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张美珩女士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国琼、张权利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