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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6,879,744.50元,按《公司章程》规定,以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87,974.45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5,203,348.00元,并减去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支付的股利6,578,519.36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3,816,598.69元。

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出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以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164,482,980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579,319.20 元(含税)。自本公告日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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