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
3、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对2021年1月1日之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 调整前2023年度 | 调整后2023年度 | 影响金额 |
| 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 | |||
| 营业成本 | 762,152,233.00 | 769,115,897.66 | 6,963,664.66 |
| 销售费用 | 156,244,825.21 | 149,281,160.55 | -6,963,664.66 |
| 2023年度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 |||
| 营业成本 | 969,952,007.43 | 976,274,087.10 | 6,322,079.67 |
| 销售费用 | 103,141,806.37 | 96,819,726.70 | -6,322,079.67 |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经认真审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