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凯易佰(300592)_公司公告_华凯易佰:关于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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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凯易佰:关于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4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庄俊超先生于2024年7月2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916,160股,占公司总股本

0.23%;

2、后续增持计划:庄俊超先生计划自2024年7月23起3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已增持部分)。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庄俊超先生提交的告知函,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已于2024年7月23日增持公司股份916,160股,并计划于2024年7月23起3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已增持部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庄俊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于2024年7月2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916,16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0.23%(以下简称“本次增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增持前,庄俊超先生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于2024年3月7日获授限制性股票3,876,320股,占公司总股本0.96%。庄俊超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泗阳超然迈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其99.22%股权,通过泗阳超然迈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86.93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62%。

2、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庄俊超先生未披露过增持计划,且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计划的目的

庄俊超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

2、本次增持计划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方式和金额

庄俊超先生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已增持部分)。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2024年7月23日起3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6、庄俊超先生承诺本人及泗阳超然迈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本次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将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完成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事实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的股份数量进行对应调整。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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