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美雨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持有公司股份98,072,5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5%)的大股东王美雨女士计划在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11月14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8,94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5,965,35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2,982,65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持股总数(股) | 持股总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王美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98,072,548 | 7.55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王美雨女士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38,94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应对该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即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11月14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王美雨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所做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本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3、自本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票总数将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额的25%。如根据本人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需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上述期限相应顺延;
4、若本人在发行人上市后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则本人将在减持或增持发行人股票时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王美雨女士严格履行了其所做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事项,与王美雨女士此前所做出的承诺一致。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王美雨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系王美雨女士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拟减持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王美雨女士签署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