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邵芳贤女士、张倩肖女士、马焱女士(2024年度任职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2月31日)提交的《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意见:
根据邵芳贤女士、张倩肖女士、马焱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的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邵芳贤女士、张倩肖女士、马焱女士符合《上市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