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航空(300581)_公司公告_晨曦航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2年3月2日

晨曦航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0581 证券简称:晨曦航空 公告编号:2025-018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查阅了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决定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2024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期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4月7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2024年12月27日,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人员独立性、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进行了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分别就审计报告类型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期后事项等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

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公告。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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